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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林业局对市政协四届八次会议第33 号提案的答复

投稿:市政协  来源:市政府办时间:2022年11月02日

索 引 号: S0001-1401-2022-02871 主题分类: 其他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 归集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02日
名  称: 驻马店市林业局对市政协四届八次会议第33 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驻林〔2022〕58号 有 效 性:

 市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您们提出的“关于以‘林长制’实现‘林长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作为全省全面推行林长制试点市,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按照国家、省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部署要求,积极大胆探索,主动担当作为,全方位推动林长制工作落地见效,较好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2022年3月,我市代表河南省参加国务院督查激励林长制事项争取工作。6月15日,我市在全国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视频会议上发言。6月28—29日,全省林长制工作观摩会议在我市召开。

一、关于基层认识不足方面

(一)强化宣传检查,提高基层思想认识。近年来,我市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报刊、电视、电子屏等载体,分别在市林业局门户网站开设林长制工作专栏,在《驻马店日报》刊登林长制专版,在市区重要道路设置林长制宣传牌130处,在重要自然保护地设置宣传碑25座,全方位宣传林长制改革的重要意义和改革创建成果,切实提高基层人员对林长制工作关注度。2021年,15名市级林长带头全部完成巡林任务,全面引领县、乡、村级林长巡林,层层传导压力,提高基层林长工作认识。市林长办组织开展市县乡三级林长培训,并邀请省林长制改革专家进行授课,进一步提高了各级林长对推行林长制改革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各级林长履职尽责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完善配套制度,夯实各级林长责任。一是制定印发了《驻马店市级林长责任区划分方案》,完善了《驻马店市林长制会议制度》《驻马店市林长制信息制度》《驻马店市林长制巡查制度》《驻马店市林长制考核制度》等相关配套制度,建全林长会议、信息通报、巡林检查、考核奖惩、部门协作等规章制度,强化地方党委、政府保护发展森林草原资源的属地责任、目标责任。二是印发了驻马店市《2022年度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和《2022年度县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清单》,明确各县区林长制工作任务分工。三是印发《驻马店市林长办公室关于建立林长制“三单一函”工作机制的通知》,建立林长责任区林草湿生态资源清单、问题清单、林长工作提示单和重大问题督办函工作机制。适时发送林长工作提示函,提醒本级林长召开林长工作会议、开展专项巡林等工作。针对涉林草湿生态资源重大问题,向有关人民政府发出《林长制重大问题督办函》,加大督办力度,发挥警示教育和惩戒震慑作用,已印发14期。四是针对风电项目植被恢复中存在问题,先后组织了风电项目植被恢复的相关检查调研,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风电项目临时使用林地植被恢复专项巡林工作的通知》(驻林长办〔2022〕1号)和《驻马店市2022年春季山区风电项目临时使用林地植被恢复工作实施方案》(驻林长办〔2022〕3号),明确完成时限、栽植标准及管护措施,并向相关县区总林长发送《关于加快推进风电项目林地恢复工作的函》(驻林长办函〔2022〕1号),召开了风电项目植被恢复现场会,切实提高相关林长认识,积极推进工作落实,确保高标准完成植被恢复任务。五是建成全省唯一一家林长制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并投入使用,将国土绿化、资源管护、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森林草原灾害防控等林业重点工作列入督查考核内容,落实定责、履责、督责、问责的闭环管理,激励促进县级和乡镇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压实基层林长主体责任。

二、关于加强各部门间协调合作方面

一是联合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驻马店市关于加强涉林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依法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确立信息共享、工作会商、“两法”衔接、公益诉讼、联合督办等工作机制。联合市人民检察院印发了《驻马店市全面推行“林长+检察长”制工作方案》,初步构建“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5月,市林长办与市检察院深入确山县调研,实地调研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基地建设,形成检察监督与行政履职同向发力的林业生态保护新格局。三是联合市公安局印发了《驻马店市全面推行“林长+公安局长”工作方案》,制定了《驻马店县区公安机关四级“森林警长制”实施办法(试行)》,畅通部门间协作渠道,及时解决依法治林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目前,森林警长工作站已在确山县乐山林场、汝南县罗店镇完成揭牌,并在全市全面铺开。

三、关于调研不充分,实践经验不足方面

一是2020年,市林长办考察组先后到安徽省安庆市、黄山市开展林长制专题考察学习,在学习借鉴两地先进理念和工作经验基础上,充分用好林长制工作平台,聚焦林长制改革重点难点问题,主动思考,大胆探索,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长效机制,在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中处于全省领先。二是赴福建、江西等地考察调研“林长制”“双碳”工作,学习先进地区开展“双碳”工作的经验做法,并研究制定本市政策制度。编制《驻马店市林长制改革发展总体规划(2021-2030年)》《驻马店市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21-2035年)》《驻马店市智慧森林建设规划(2021-2030年)》《驻马店市林业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0年)》《驻马店市林长制指标评价体系建设方案》等相关规划,完成林长制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和软件开发,实现了市县乡村四级共享,大幅提高我市林长制工作的整体智治水平。

四、关于生态补偿机制不完善问题

一是2021年3月,驻马店市人民政府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签订《开启十四五规划、深化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合作协议》,就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治理、生态产品供给建设、林业与资源开发保护等方面达成战略性协议。2021年由市林长办牵头,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检察院等部门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把林长制工作经费和林业发展投入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同级财政保障的长效机制。市级列支林长制工作经费50万元,列入财政预算,用于林长办公室工作经费。全市投入资金168万元,建成“全国标准化林业工作站”7个;投入资金150万元设置林长制宣传牌(碑)150余座;列支财政经费755万元,完成林长制规划体系和林长制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三是依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乡村护林(草)员管理办法〉的通知》,结合各类护林员管理现状,制定《乡村护林员管理实施细则》,规范基层护林员选聘程序、责任权利、管理职责、劳务报酬和工作保障,为全面推行林长制提供规范统一的护林员队伍支撑。四是继续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主动深度融入市委、市政府“中国药谷”战略布局,积极对接省林业局林草林菌林药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夏枯草、山桐子等特色林草林药产业,持续拓宽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通道,推动生态建设与助农增收协调发展。

驻马店市林业局

2022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