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投稿:市自然资源局 来源:时间:2022年11月02日
索 引 号: | S0001--2022-02854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信息来源: | 归集发布日期: | 2022年11月02日 | |
名 称: |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驻马店市2022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 土地征收预公告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关于驻马店市2022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
土地征收预公告
驻政土公〔2022〕第103号
为保障驻马店市城市建设及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权属
范围:临兴业大道、建设大道和中原大道原规划的绿化用地和中原大道与文泽路东南侧。
权属:金桥办事处东新庄社区居民委员会、邵李楼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古城街道办事处朱楼寨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为工业项目建设,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后,由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委托金桥办事处、古城街道办事处会同农业农村、人社、自然资源、林业、财政等相关职能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自本公告发布后,驻马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组织相关处室、金桥办事处和古城街道办事处对拟征收土地,是否涉及社会稳定风险开展预测和评估,出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确定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和处置预案。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2年 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