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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驻马店市2022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 土地征收预公告

投稿:市自然资源局  来源:时间:2022年11月02日

索 引 号: S0001--2022-02854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信息来源: 归集发布日期: 2022年11月02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驻马店市2022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 土地征收预公告
文  号: 有 效 性: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关于驻马店市2022年度第三批城市建设用地

土地征收预公告

驻政土公2022〕第103

为保障驻马店市城市建设及经济发展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权属

范围:临兴业大道、建设大道和中原大道原规划的绿化用地和中原大道与文泽路东南侧。

权属:金桥办事处东新庄社区居民委员会、邵李楼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古城街道办事处朱楼寨社区居民委员会。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为工业项目建设,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本公告发布后,由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委托金桥办事处、古城街道办事处会同农业农村、人社、自然资源、林业、财政等相关职能单位,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自本公告发布后,驻马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将组织相关处室、金桥办事处和古城街道办事处对拟征收土地,是否涉及社会稳定风险开展预测和评估,出具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确定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和处置预案。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2022年 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