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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乡村振兴局对市政协四届八次会议第190号提案的答复

投稿:市扶贫办  来源:时间:2022年10月17日

索 引 号: S0001--2022-02722 主题分类: 其他
信息来源: 归集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17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乡村振兴局对市政协四届八次会议第190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有 效 性:

 驻马店市乡村振兴局对市政协四届八次会议第190号提案的答复

张舟涛委员:

您提出的《持续巩固脱贫成果 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脱贫攻坚全面胜利以后,“三农”工作重心历史性转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市乡村振兴局高度重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2021年以来,紧盯目标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强化措施,主动作为,以“十抓十促”巩固提升活动为抓手,切实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为全面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奠定坚实基础。

一、关于您提出的防贫监测工作仍需加强问题

(一)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现状

2019年以来,我市将防止返贫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抓细抓实,多次组织开展脱贫人口全面“回头看”工作,并对监测对象进行了初步探索,2021年6月份,按照国家、省要求,我市建立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要求全市各级,按照既定标准和范围,以户为单位,覆盖所有农村人口,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以下简称“三类监测对象”),并实施精准帮扶。

截止2021年底,经过日常排查和数次全面排查,已精准排查出三类监测对象20805户67783人,监测对象总规模位居全省第四位,其中脱贫不稳定户4499户14895人、边缘易致贫户4086户13328人、突发严重困难户12220户39560人;经过帮扶或者自身努力,全市三类监测对象中致贫返贫风险已经消除7142户23977人,其中脱贫不稳定户1860户6724人、边缘易致贫户1698户5712人、突发严重困难户3584户11541人。

(二)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主要做法

按照“一手抓动态监测,一手抓分类扶持”防返贫工作思路,加强对监测对象识别纳入,灵活用好各类扶持政策,因人而异实施帮扶,坚决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1.多措并举、全面排查。在排查范围上,将全面排查与重点排查结合起来,明确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排查覆盖所有农村人口,重点关注有失业人员、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家庭;在排查方式上,将日常排查和集中排查结合起来,采用三种排查方式,一是基层干部排查,要求基层帮扶力量结合日常走访进行排查,重点核实行业部门筛查预警信息、应用系统校验预警信息和农户申请情况,并定期跟踪回访。在坚持常态化排查的基础上,组织开展集中全面排查;二是部门筛查预警,明确教育、民政、人社、住建、水利、卫健、应急管理、医保、残联等相关行业部门职责,并按照职责做好信息预警、数据共享、数据比对等工作,及时将“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疑似问题和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的预警信息推送乡村,为乡村组织开展预警性常态化排查和确定监测对象提供信息支撑;三是农户自主申报。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宣传标语、宣传页、入户宣讲等方式,提高农户政策知晓度。引导农户通过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利用防止返贫监测手机APP、拨打服务咨询电话等途径进行自主申报。

三种途径互为补充、相互协同,同时及时掌握分析媒体、信访等信息,进一步拓宽风险预警渠道,2021年6月份以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三次集中排查,取得了良好成效。

2.规范程序、针对帮扶。在监测对象识别、风险消除过程中,严把“精准关”。在识别纳入上,明确“承诺授权、信息比对、村级初选、乡镇确定、录入建档”的标准程序,将脱贫攻坚期内贫困人口识别的“两公示一公告”变更为监测对象识别的“一公示一公告”、将脱贫攻坚期内贫困人口识别的“县级后置比对”变更为监测对象识别的“县级前置比对”、将脱贫攻坚期内贫困人口识别的“公示期十天”变更为监测对象识别的“公示期七天”,既简化识别程序、又减轻基层负担,既突出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又兼顾监测预警的时效性。在风险消除上,按照“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 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基本原则,明确“村级评议公示、乡镇确定公告、标注风险消除、告知监测对象”的标准程序,确保公正公开、群众满意。在针对帮扶上,明确使用行业政策、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从“产业帮扶、就业帮扶、综合保障、社会帮扶、扶志扶智”五个方面,对所有监测对象分层分类开展精准帮扶。对风险单一的,坚决防止政策盲目叠加,陷入福利陷阱;对风险复杂多样的,因户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促进稳定增收;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纳入民政兜底保障范围;对内生动力不足的,持续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增强发展能力。截止2021年底,全市监测对象户均享受3.41个帮扶措施,其中,风险已消除户均享受4.01个帮扶措施,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3.加强调度、严肃督导。工作调度上,2021年以来,市乡村振兴局先后对监测对象和脱贫对象进行了17次数据全面分析,直接分析到乡到村,对于监测对象,主要从监测对象分布情况、占比情况、长期不纳入情况、新增情况、收入情况、健康状况、劳动力情况等方面开展深入分析,同时与行业部门相关数据进行对接,发现部分疑似应纳未纳情况,反映防返贫监测方面存在突出问题和短板,并将结果通过通知、培训会、通报、专题调度会等形式向县区传达,倒逼基层实事求是开展监测对象精准识别工作。在督导考核上,2021年,市乡村振兴局先后组织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督导组,针对监测对象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和精准风险消除,开展10次专项督导,并将有关情况通过全市数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进会,直接反馈至市领导和县区主要领导,同时,年度后评估期间,将监测对象应纳未纳问题作为重要评估内容,纳入到对县区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考核指标中,促进监测对象应纳尽纳。

(三)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存在问题

1.基层存在松劲懈怠思想。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以后,部分县区、乡镇、村有“停下马、歇一歇”的懈怠思想,和“脱贫攻坚结束后农村工作重心发生转移,防返贫监测帮扶不是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的错误认识,有刀枪入库、马放南山,松口气、歇歇脚思想,没有充分认识到防返贫监测帮扶工作的重要性,工作中对上级部门安排的工作不积极落实,对下级部门工作指导不认真,工作不推不转、不拨不动、敷衍应付。

2.基层防返贫监测帮扶工作存在不细不实现象。2020年以来,市乡村振兴局对全市监测对象空白村、监测对象少的村和乡镇、长期工作无进展的村和乡镇、监测对象风险全部消除的村和乡镇、疑似应纳未纳的户等指标进行了多次分析和调度,监测对象“空白乡”“空白村”“长期工作进展缓慢或者无进展的乡村”,都反映应纳未纳现象、基层防返贫监测工作开展不扎实现象存在。部分乡村对有些符合监测对象条件的户,但要么视而不见,听之任之;要么持观望态度,不实事求是,既不敢不识别,又不敢太冒尖,既怕不识别省市筛选突出指标时候通报不作为,又怕太冒尖省市督查巡查时突出样本量抓重点,造成了监测对象识别不全面。

(四)防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下步打算

1.持续做好全面排查,确保应纳尽纳、精准纳入。以《河南省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豫农领发〔2021〕4号)规定的识别范围为基本依据,做到全面排查、精准识别。坚持常态化排查和集中排查相结合,坚持全面排查和重点排查相结合,坚持基层干部排查与行业部门预警相结合,确保监测对象应纳尽纳。

2.持续健全完善机制,确保工作高效、质量提升。建立健全完善行业部门数据比对筛查预警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行业部门数据筛查预警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明确牵头单位、确定专人负责,切实发挥行业部门在识别前期的风险主动预警作用和纳入监测信息前置比对过程中的保障作用,确保做到及早发现、精准纳入;建立健全完善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网格化管理机制,按照“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职责到人”的原则,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县、乡、村三级网格化管理体系,覆盖所有农村人口,推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关口前移,做到工作及时有效、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确保监测对象应纳尽纳、应帮则帮、应消慎消;建立健全完善日常工作量化考核管理机制,针对防返贫监测帮扶等重点工作进行科学细化量化,建立奖惩制度,将奖惩制度公平公正贯穿全年工作过程,确保各项工作质量稳步提升。

3.持续强化督导考核,确保工作扎实、结果真实。持续采取大数据监测、电话调查、实地督查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地对乡村的监测对象精准识别、针对帮扶、风险消除工作进行随机抽查,加大通报和调度力度,强化结果运用,对弄虚作假、作风不实等问题,进行严肃问责,对问题突出的县区,纳入常态化约谈,并将监测对象识别帮扶和政策落实纳入对县区党委政府年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成效考核,确保工作扎实、结果真实。

二、关于您提出的产业发展依然薄弱问题

(一)产业发展工作现状

2021年以来,我局坚持把产业作为巩固脱贫成果的根本之策,继续落实产业扶持政策,持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发挥原有带贫龙头企业、扶贫车间、帮扶基地作用,因地制宜完善配套设施,充分发挥产业帮扶项目效益,不断优化调整利益联结方式,基本形成了“县有地方特色、乡有主导产业、户有脱贫项目、人有增收技能、业有主体带动、管有风险防控”的产业发展格局。

2021年,全市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达到12.42亿元,占比达到62.04%,超过全省平均水平4.2个百分点,投入资金12.42亿元,实施产业项目1050个,实现16.32万户脱贫群众户均稳定增收2400元以上,同时,为329个帮扶企业(合作社)发放精准扶贫企业贷款29.88亿元,有效缓解了各类帮扶主体融资难题;全市549个扶贫车间,累计带动5016名脱贫群众人均增收1800元以上。实现监测对象及脱贫人口转移就业20.3万人,开发公益性岗位67851个,有效满足监测对象和脱贫群众务工需求。

(二)产业发展工作主要做法

1.坚持政府引领,高起点谋划发展。始终把产业振兴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实施,确保产业振兴各项任务落地落实。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市级成立以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产业振兴专班,明确专人、专职负责推进产业振兴工作。建立健全了定期例会、现场观摩、评比通报等推进制度,有效推动工作落实;二是强化政策引领。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市委、市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驻马店市关于促进产业发展助推精准脱贫的指导意见》《驻马店市持续加快产业发展促进稳定脱贫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驻马店市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实施意见》等指导性文件,从顶层设计上加大产业振兴的扶持力度,为各县区和有关单位有序推动产业振兴提供了指导;三是强化督导推动。将各县区实施产业振兴情况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的重要内容,围绕产业谋划、特色产业发展、产业项目实施等方面,常态化开展暗访调研、督查巡查,及时发现、解决问题,确保产业振兴工作有序推进。

2.坚持因地制宜,精准发展特色产业。坚持立足农业产业资源优势,以乡村为单元,以市场为导向,依托县区产业规划布局,逐乡逐村进行产业谋划,逐村逐户进行项目谋划。立足“农业”。依托正阳花生、平舆白芝麻、泌阳夏南牛、确山中药材、汝南蔬菜等优势产业,推动农业产业建链、补链、延链、强链,引导农业产业链条上的各类经营主体带动脱贫群众发展,帮助脱贫群众及监测对象通过改进生产方式、提高土地收益、增加就业渠道等途径稳定增收。抓实“加工”。依托藤编、服装、渔具、电子产品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产业,按照“要求低、上手快、灵活就业”的原则,积极主动出台并落实各项优惠政策,帮助帮扶主体解决生产、运营、销售难题,切实解决因病、因残或因照顾家庭不能外出脱贫群众及监测对象的就业难题。壮大“电商”。依托特色农业、加工业产品优势,通过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把脱贫乡村的产品推销出去,帮助有能力、有意愿从事电商的脱贫群众开展专业技能培训,打造一批立得住、叫得响、推的开的本地电商平台,如河南一橙科技来村网、e族防水网、盘古农商网等。引导“消费”。依托中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开展全市贫困地区特色农产品产销对接消费帮扶专场,编印《驻马店市消费扶贫产品推介名录》,向参会供货商和客商推介各类扶贫产品657个;开展线上、线下、实体店与电商全方位参与的产销对接活动,目前全市已开设消费扶贫专馆60个,消费扶贫专区74个,摆放消费扶贫专柜562台,销售扶贫产品121.4亿元,帮助脱贫群众、帮扶企业解决产品销售难题。

3.坚持引领带动,全民参与产业帮扶。紧密结合当前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的新变化、新要求,引导动员大、中、小企业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地参与产业帮扶,初步形成了“县有地方特色、乡有主导产业、户有脱贫项目、人有增收技能、业有主体带动、管有风险防控”的产业发展格局,为脱贫群众稳定增收奠定了坚实基础。全面动员龙头企业参与。借助龙头企业在资本、技术、信息等优势,鼓励通过土地流转、创办帮扶基地、发展订单农业等方式,吸纳脱贫群众及监测对象参与产业经营,分享产业链条收益。全面推进帮扶基地建设。充分发挥我市民营企业数量多的优势,以“万企兴万村”行动为切入点,组织藤编、服装、鞋帽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到农村创办产业就业帮扶基地或创业小院,脱贫群众及监测对象实现在家门口就近务工

4.坚持资源投入,着力构建保障体系。坚持将财政衔接资金重点用于产业帮扶项目,撬动更多社会资源支持脱贫村、脱贫群众发展产业稳定致富。在资金支持方面,2021年我市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资金达到12.42亿元,占比达到62.04%,超过全省平均水平4.2个百分点,有效保障了产业帮扶全面推进。此外,为329个帮扶企业(合作社)发放精准扶贫企业贷款29.88亿元,有效缓解了各类帮扶主体融资难题。在项目对接方面,严格落实统筹整合资金使用“负面清单”,围绕脱贫乡村、脱贫群众产业发展需求,组织县区按程序精准谋划产业帮扶项目,明确利益联结机制,完善绩效目标,确保产业帮扶项目达到预期帮带成效。在项目实施方面,严格对照立项文件要求对项目进行全程监督,组织开展不定期抽查,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问题,紧盯项目效益发挥,确保过程规范、质量过关、帮扶达标。2021年,全市已实施产业帮扶项目1050个,实现16.32万户脱贫群众户均稳定增收2400元以上。在资金拨付方面,积极主动对接项目实施主体,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及有关要求,及时、足额拨付资金,杜绝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闲置浪费等问题,确保产业项目精准落地,如期发挥效益,保障脱贫群众稳定受益。

(三)产业发展工作存在问题

1.产业发展谋划不到位。部分县区没有把产业振兴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重大机遇,过重强调产业帮扶而对产业发展谋划这一关键环节考虑不够,缺乏像平舆白芝麻产业、正阳花生产业、泌阳食用菌和夏南牛产业等大产业格局。有的县区产业发展没有进行统筹规划,对产业长远发展关注度不高;有的县区产业谋划不科学,项目立项不精不准,没有突出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游则游、宜工则工、宜商则商等地域性、特色性,普遍存在跟风现象。

2.产业经营主体实力和帮扶可持续性不强。我市作为 传统农业大市,产业基础相对薄弱,大多产业经营主体起步较晚,总体呈“大而不强,多而不优”特点,存在链条短、附加值低、竞争力弱、与脱贫群众利益联结不紧密等诸多短板,脱贫户参与产业生产经营程度不高。加之受近期疫情、灾情影响,市场不稳定,产品价格波动大,企业抵御风险的能力较弱,发展动力不足,后劲不足,帮扶成效不明显,帮扶的可持续性不够。

3.缺乏实现产业振兴的人才支撑。农业农村发展人才严重短缺。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推进,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流,农村老龄化严重,精英流失,素质下降问题突出,农村人力资本现状与乡村振兴的要求不相匹配。缺乏懂农业、会技术还要会管理、会经营、对市场信息敏感的新型职业农民、能够带动群众致富的“带头人”。另外,还存在农村实用人才培养激励措施欠缺以及农业科技服务缺乏政策导向问题。

   4.产业发展配套设施不完善。目前,我市新业态发展仍缺乏配套完善,一是从村镇到园区、景区“最后一公里”建设仍显不足。有些村庄受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历史文化等多种因素制约,农村新业态发展所急需的农产品仓储冷链物流、乡村旅游中的旅游厕所、停车场等“痛点”问题突出。二是“用地难”问题普遍存在。在当前土地指标趋紧的大背景下,农村新业态项目用地问题突出。用地政策与实际需求存在较大差距。三是乡村产业发展机制不完善,相关优惠政策不配套,缺少发展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金融服务明显不足,农村资源变资产的渠道尚未打通。

(四)产业发展工作下步打算

1.抓产业规划。结合不同资源禀赋、产业发展基础和市场需求,结合县域特色产业发展现状,在搞清村级各类产业类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及帮扶能力的前提下,科学编制产业发展规划。紧紧围绕产业发展精准到村到户到人的要求,准确选择产业,科学设计项目和工程,明确项目建设地点、带动主体和带动群众数量,细化推进措施,完善推进机制,确保群众受益。

2.抓示范引领。支持各县区根据发展现状、产业基础、资源禀赋,选择部分脱贫村作为产业发展示范村,整合力量进行扶持,着力打造成“体制机制创新、服务体系健全、产业结构合理、区域特色鲜明、农民增收明显、产业帮扶高效”的产业帮扶样板村,创造可学习可复制的经验。

3.主导产业坚持特色化发展方向,立足我市优势特色产业,打差异化战略。发展“一县一业”,培育壮大主导产业,促进产镇融合、产村一体。坚持脱贫村和非贫困村、脱贫户和非贫困户一体规划、协同推进,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产业发展纳入规划,打造集中连片的特色产业集群。 同时,立足我市实际,以“四优四化”为重点,大力发展优势特色农业,加快建设优质小麦、花生、蔬菜、白芝麻、生猪、肉牛奶牛、肉羊、食用菌、中药材、水产品等“十大优势特色产品”生产基地,创建一批国家级、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更好的打造“中原粮仓”“中州油库”“中国牛城”“中部奶都”等品牌,在市场竞争中形成领先优势,获得较高的经济收益。

4.人才支撑。加快培养农业生产经营人才,以乡村振兴领域“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为抓手,继续实施“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项目,充分利用村级远程教育平台,加强农民在线教育培训,培养一批高素质、懂技术农民队伍,加大对致富带头人产业技术培训精准度,抓好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带头人培育,鼓励农民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科技人员、农村实用人才等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不断改善农村创业创新生态,壮大新一代乡村企业家队伍。加强农村电商人才培育,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层次人才培训。培育乡村工匠,挖掘培养乡村手工业者、传统艺人,支持鼓励传统技艺人才创办特色企业,带动发展乡村特色手工业。

三、关于您提出的扶贫资产管理规范性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扶贫资产管理工作现状

2020年以来,为进一步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现扶贫项目资产保值增值,确保扶贫项目资产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按照现有资产管理制度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要求,我局制定《驻马店市扶贫资产管理实施方案》(驻扶贫办〔2020〕33号)和《驻马店市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方案》等文件,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产的长效运行管理机制,按照“四张清单”扶贫资产管理模式,建立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制度清单、效益清单“四张清单”,摸清十八大以来形成的扶贫项目资产家底,确保公益性资产长期发挥效益,经营性资产持续增收增产。

截止2021年底,全市已确权登记扶贫资产规模128.85亿元,按年度看:2016年确权登记9.92亿元、2017年确权登记33.88亿元、2018年确权登记38.14亿元、2019年确权23.93亿元、2020年确权22.97亿元。按类型看:已确权公益性资产81.48亿元、已确权经营性资产40.49亿元、已确权到户类资产6.88亿元。按归属看:确权到县政府或县直部门5.68亿元、确权到乡镇6.62亿元、确权到村109.67亿元、确权到户6.88亿元。

(二)扶贫资产管理工作主要做法

1.坚持高位推动。脱贫攻坚以来,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六个精准”要求,坚持一笔一笔审核管好用好财政扶贫资金,发挥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作用,脱贫攻坚攻坚全面收官后,我市坚决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紧盯扶贫资金项目后续管理,确保扶贫项目资产长久有效发挥效益。市委书记、市长亲自安排部署全市扶贫项目资产登记管理工作;分管副市长多次召开工作会议,听取工作进度汇报,分类逐项研究解决问题,亲自召开全市扶贫资产管理观摩暨培训会议,亲自培训,强力推进全市扶贫资产管理工作;全市各县区均成立高规格扶贫资产管理领导小组,以县政府名义制定出台扶贫资产管理办法(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管理制度,细化工作措施。定期召开工作调度会,及时研究分析解决扶贫资产管理台账和扶贫资产管理工作进展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2.明确责任分工。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按照“谁实施谁负责、谁使用谁监管”的原则,明确扶贫、财政、发展改革、教育、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及乡镇(街道办事处)作为资产管理责任单位。各行业部门建立后续管护制度,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村集体资产明确有具体管护责任人。确保各部门、乡镇、村均能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将扶贫资产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3.扎实确权登记。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各级各部门加强工作协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财政部门建立扶贫资金明细台账、行业部门排查已实施项目、乡镇核实已形成资产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符合条件的扶贫项目资产确权。按照资金走向,遵循“先移交后确权”的原则,资产移交后,由县直主管部门、乡镇(街道)、村(居)委、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逐级核实审批,通过后进行资产确权登记。资产“六权”(既所有权、经营权、管理权、收益权、监督权、处置权)确定后,制定扶贫项目资产产权明白卡。按照国有资产“归口所有”,集体资产“属地所有”原则,国有资产归县级行业部门或乡镇政府所有,纳入单位“三资”管理;集体资产归村集体所有,纳入农村“三资”管理,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集体行使所有权。

4.加强管理管护。一是明确管理责任。实行“行业部门对口管、乡(镇)政府主责管、村(居委会)具体管”三级管护责任。市、县行业主管部门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县级政府对本县域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履行主体责任,建立相关部门、乡镇政府管理责任清单,明确资产管护责任;乡镇政府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加强本区域内扶贫项目资产后续运营的日常监管;村级组织切实担负起监管责任。各级明确管护目标、质量要求、管护方法、操作规程及应急保障机制等,加强培训和监督管理,不断提高管护水平。同时加强对确权到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扶贫项目资产的监管,并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及村级小微权力清单。二是规范管护运营。根据扶贫项目资产特点,明确产权主体管护责任,探索多形式、多层次、多样化的管护模式。对经营性资产,加强运营管理,完善运营方案,确定运营主体、经营方式和期限,明确运营各方权利义务,做好风险防控;对公益性资产,加强后续管护,完善管护标准和规范,落实管护责任人和管护经费;对到户类资产,由农户自行管理,村级组织和有关部门加强指导和帮扶,确保扶贫项目资产更好地发挥效益。

5.规范收益分配。发挥扶贫项目资产的帮扶作用,经营性资产收益分配按照现行资产管理制度实施。对制度未予明确规定的,通过民主决策程序提出具体分配方案,体现精准和差异化扶持,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分配方案和分配结果及时公开。属于村集体或搬迁社区的资产收益,通过设置条件,鼓励采取参加村内或社区内项目建设和发展等劳动增收方式进行分配,激发群众内生动力。健全集体收益分配制度,明确公积公益金提取比例,主要用于项目运行管护、村级公益事业等。严禁采用简单发钱发物、一分了之的做法进行收益分配。

6.严格资产处置。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处置国有和集体扶贫项目资产,确需处置的,应严格按照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并履行相应审批手续后,可采取拍卖、转让、报废等形式对资产进行规范处置,处置结果及时进行公示。将扶贫项目资产进行抵押担保的,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对以个人、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义入股或参股企业等经营主体的,明确股权的退出办法和处置方式等。

7.强化示范引领。选取起步早、力度大、工作优的县区,作为全市扶贫资产管理的示范点,加强工作指导培育,总结工作经验做法,先后培育了西平县“四张清单”和泌阳县“规范资产管理 巩固脱贫成果”典型经验做法,在全市进行推广、观摩学习,通过典型引路促进全市扶贫资产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全市扶贫资产管理工作扎实开展,成效明显。2020年,省、市扶贫资产管理现场会在西平县召开,推广了西平扶贫资产管理“四张清单”做法,省脱贫攻坚手机报、省政府工作快报先后予以刊发,副省长武国定作出重要批示:“西平的做法很好。

8.严格督查巡查。2020年来,我市市、县两级对扶贫项目资产登记管理工作开展经常性督查检查。一是看制度。看县级层面建立长期有效的资产管理机制及责任体系。县级部门、乡、村公益性资产管护制度建立情况。看县区后期管理和维护匹配资金。二是看管理。看扶贫项目资产登记及程序。三是看收益。看经营性资产效益发挥、带贫减贫机制及收益落实情况。看收益分配方案制定情况。四是看处置。看扶贫项目资产处置情况。五是看推动。看2013年扶贫项目资产登记工作推动情况。确保资产管理工作落细、落实、落地。

(三)扶贫资产管理工作下步打算

1.进一步规范运营管护。按照“谁实施谁负责、谁使用谁监管”的原则,明确扶贫资产的管护任务及管护责任。正常运行的项目,明确管护责任人、经费和奖惩措施,确需处置的资产,按规定程序进行规范处置,并将结果公开公示。同时建立主管部门、专项审计和纪委监委的多重监管机制,保障扶贫项目正常运行,确保扶贫资产安全,切实发挥效益。

2.进一步加强监督指导。组织相关人员,采取日常督导、暗访督查、实地走访、分片驻地指导等形式,对基层工作情况开展实地督导,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推动各项工作稳步提升,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正确方向。

尊敬的委员,衷心感谢您对全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不知我们的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不正之处敬请批评指正,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心全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联系单位:驻马店市乡村振兴局

联 系 人:方宏林 2610118

驻马店市乡村振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