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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乡村振兴局对市四届人大九次会议第106号建议的答复

投稿:市扶贫办  来源:时间:2022年10月17日

索 引 号: S0001--2022-02720 主题分类: 其他
信息来源: 归集发布日期: 2022年10月17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乡村振兴局对市四届人大九次会议第106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有 效 性:

 余永立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做好规划、示范、保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关于在乡村振兴工作中做好规划、示范、保障的建议”正切中我市目前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点工作,做好发展规划、做好乡村振兴示范点、做好人财物保障是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重要保证。

一、关于做好规划设计方面

(一)坚持高位推动,科学制定规划。“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第一个五年,必须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打造“国际农都”为引领,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奋力开创农业农村现代化驻马店新局面。全市坚持高位推动,全面统筹,多向发力,先后制定了《关于印发“十四五”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驻政〔2022〕18号)《驻马店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方案》(正在征求意见),远景展望到 2050 年,对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明确了目标任务,工作重点、政策措施、推进机制。明确在规划设计方面,要把握村庄发展走势,科学编制县域村庄分类和布局规划,提升完善“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优化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塑造乡村特色风貌,划定全市乡村风貌分区和特色风貌带,因地制宜明确各地乡村风貌塑造方向,尊重村庄自然地形地貌、居住习惯、地域文化、村庄建设脉络和街巷格局,集中打造一批规划样板。加大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农耕文化遗产遗迹保护力度,留住乡愁。全面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探索建立乡村规划师制度。加强对农村宅基地、农房建设、风貌管控的有效管理。

(二)合理规划布局,大力发展产业。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要基础。下一步,我市将根据地域发展实际,以现有的农业农村资源为依托,以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路径,合理规划布局,发展地域特色鲜明、业态类型丰富、利益连接紧密、创新创业活跃的乡村产业。一是优化空间布局。推进农产品加工向产地下沉,向优势区域聚集,向中心镇聚集、向重点专业村聚集,促进产镇融合、产村融合,促进农产品就地增值。在保护生态环境基础上,探索利用可开发的空闲地、废弃地发展设施农业。优先盘活农村闲置校舍、办公场所、宅基地、厂房等资源,探索灵活多样的供地方式,要求每县区在县城周边或中心镇规划建设1-2个乡村振兴产业园,重点发展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实现产业集聚、要素整合、资源集约、规模经营,助力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二是加快发展优势特色产业。持续推进优质小麦、花生、生猪、肉牛奶牛、蔬菜、白芝麻、肉羊、食用菌、中药材、水产品等十大优势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建设更多的国家级、省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持续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扩大优质小麦、优质花生、优质白芝麻、优质草畜种养规模。三是持续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拓展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多元价值,通过典型带动、以点带面,着力构建“一县一业”“一镇一特”“一村一品”产业格局。开展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行动,叫响“国际农都”“中国菌都”“花生之都”“中国牛城”“中原奶都”“中国渔都”等品牌。实施乡村休闲旅游提升计划,叫响“乐想四季,生态河南”旅游品牌,将马谷田的瓢梨农业资源和优越的地理区位相结合,大力发展乡村农事体验旅游。鼓励各地依托本地资源实际,因地制宜加快创建一批独具特色的乡村旅游示范村、休闲观光园区、生态旅游示范镇,促进乡村旅游扩容提质,实施马谷田万亩梨花生态游等项目。引导具备条件的中心镇发展专业化中小微企业集聚区,推动重点村发展乡村作坊、家庭工场。支持农民直接经营或参与经营的乡村民宿、农家乐特色村(点)发展。实施“凤归中原”回归创业工程,建设一批高质量返乡创业园、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及创业孵化基地。

(三)科学村庄规划,推进乡村建设。立足村庄现有基础开展乡村建设,不盲目拆旧村、建新村,不超越发展阶段搞大融资、大开发、大建设,避免无效投入造成浪费。2022年,全面完成市县乡三级国土空间规划和产业集聚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提升完善“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加强批后监管及实施保障措施。加强乡村建设用地保障,用好国家增减挂钩政策,在制定市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安排至少5%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加强农村住房建设和管理,开展“送图下乡”活动,积极宣传推广农村住宅设计方案,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及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基础上,引导农民采用图集设计方案建房。加强建筑工匠培训,提升管理水平。加强乡村传统村落和特色风貌保护,实施“拯救老屋行动”。

二、做好乡村振兴示范点方面

今年的市委农村工作会议对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作出了详细的安排部署,年初出台的《中共驻马店市委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中指出,要锚定“两个确保”、落实“十大战略”,加大乡村振兴要素和机制保障,以点带面推进乡村振兴全面展开。在做好乡村振兴示范点方面,为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提升全市乡村振兴成效,我市拟打造10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作为乡村振兴示范点,拟推荐泌阳县马谷田镇河南村作为示范点。目前,市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工作专班已经成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黄淮学院等为成员单位。目前,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工作方案已初步完成起草工作,同时,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年度“四美乡村”示范村整治提升工作完成情况,初步筛选了一批基础条件较好的行政村,待建设标准出台后,组织县区及时开展美丽乡村示范村申报与创建工作,打造一批规划科学、环境良好、设施服务健全、主导产业兴旺的乡村振兴示范村,探索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为全面铺开打好基础。

三、做好人财物的保障方面

(一)发挥部门合力。2021年6月10日,根据中央、省要求和省委编办批复,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市扶贫开发办公室重组为市乡村振兴局。由扶贫办更名重组为乡村振兴局,不仅是名称的变化,更是职责使命的拓展和重塑,更是为了推动脱贫攻坚结束后的乡村振兴工作。现阶段乡村振兴局最为紧要的使命,就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实现全面乡村振兴。按照国家层面的分工,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是三位一体的,他们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中央机关,中央农办牵头实施;根据《乡村振兴促进法》要求,农业农村部统筹实施;国家乡村振兴局具体实施。

(二)强化驻村帮扶。按照“干部当代表、单位做后盾、领导负总责”的要求,压实各定点帮扶单位帮扶责任,强化帮扶措施,确保帮扶力度不减。加强对驻村帮扶工作的管理,配优、配强驻村工作队,为村级工作提供建设保障。目前,全市共组建997个驻村工作队、选派997名驻村第一书记和3106名工作队员驻村开展工作。(其中,中派第一书记5名;省派第一书记41名;市派驻村工作队156个、驻村第一书记156人、工作队员476人)。

(三)注重人才培育。加快培养农业生产经营人才。深入实施现代农民培育计划、农村实用人才培养计划,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分层分类开展全产业链培训,加强训后技术指导和跟踪服务,培养高素质农民队伍。突出抓好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培育;加快培养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人才。注重培育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农村电商人才、乡村工匠等;加快培养乡村治理人才加强乡镇党政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注重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中的党员里培养选拔村党组织书记。深入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培育计划,加强农村社会工作、农村经营管理、农村法律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培养农业农村科技人才。依托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业科技创新联盟、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等平台,加快培养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人才、推广人才,深化拓展科技特派员助力乡村振兴“十百千”工程,发展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

(四)扎实资金保障。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扎实做好资金保障,保持各级投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规模保持稳定,积极争取中省资金向我市倾斜,市县上下克服困难,均足额保障资金投入,为巩固拓展脱贫成果筑牢后盾,确保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2021年,全市投入财政衔接资金19.32亿元,其中中央资金5.64亿元、省级资金3.34亿元、市级资金2.68亿元、县级资金7.66亿元。截至目前,2022年已投入中央资金6.83亿元、省级资金2.24亿元、市级资金2.41亿元。

四、做好政策和制度上保障方面

(一)有序做好政策衔接。对标国家和省出台的巩固衔接政策文件,持续对我市脱贫攻坚期间出台的相关政策进行优化调整。先后制定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组织30家市直行业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持续优化调整过渡期各项扶持政策,编印《驻马店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文件汇编》等指导手册3万多册,为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政策保障。全市已梳理汇总国家、省、市出台的行业政策文件41个(其中国家层面15个、省级层面17个,市级层面9个)。

(二)加强监测帮扶力度。健全完善返贫致贫监测预警机制和动态帮扶机制,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加大基层干部走访核实力度和行业部门大数据比对力度,通过走访核实和数据分析发现问题线索,对有因病、因学、因灾、因残、因突发事件、因产业失败、因就业不稳等情况导致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生产生活困难,具有潜在致贫返贫风险的户,及时按照标准程序纳入监测对象范围,确保应纳尽纳;按照“缺什么就补什么、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要求,因户因人、分层分类实施针对帮扶,确保帮扶政策的有效性、针对性和可持续性;对经过针对帮扶或农户自身努力,致贫返贫风险稳定消失,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持续巩固的监测对象,按照标准程序,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确保精准消除。

(三)加强资金项目管理。中央、省、市、县均制定印发财政衔接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实行“负面清单”制度,规范资金使用管理。实行财政衔接资金绩效评价,就项目库建设、公告公示、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等方面开展考核,确保资金项目及时发挥效益。

五、做好土地制度的改革方面

(一)严守耕地红线。把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足额带位置逐级分解下达,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对已经突破现有耕地保有量目标的,抓紧制定耕地恢复补充方案,有计划、有目标、有节奏地抓好落实。

(二)分类明确耕地用途。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油料、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已经在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种植林果、苗木、草皮和挖塘养鱼的,要逐步恢复种粮或置换补充。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鼓励利用“四荒”资源,不与粮争地。

(三)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建立补充耕地立项、实施、验收、管护全程监管机制,实现补充耕地产能与所占耕地相当。加大耕地执法监督力度,建立新增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工作机制,严厉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

(四)强化耕地用途管制。严格管控耕地转为其他农用地。对一般耕地转为林地、园地及设施农业建设用地的,必须落实耕地进出平衡,确保一般耕地不减少。巩固提升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积极稳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巩固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和“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成果。规范流转土地管理。

衷心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不知我们的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心全市巩固脱贫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

联系人:申立夫

联系电话:0396-2610118

驻马店市乡村振兴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