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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驻马店市驻马店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本级预算公开说明

投稿:市大数据局  来源:时间:2022年05月30日

索 引 号: S0010-0000-2022-00012 主题分类: 其他
信息来源: 归集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30日
名  称: 2022年驻马店市驻马店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本级预算公开说明
文  号: 有 效 性:

 2022年驻马店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2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驻马店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2年度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单位项目支出情况表

十一、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概况

 

一、驻马店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主要职能

(一)根据《中共驻马店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驻办文[2019]34号)文件规定,驻马店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1)组织起草全市政务服务和政务信息化、数据管理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2)统筹推进全市“数字政府”建设,拟订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统筹推进全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全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机构开展工作。

4)统筹推进全市“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

5)统筹市级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规划,提出项目建设具体意见。

6) 统筹管理政务云平台、政务服务平台和电子政务网络。

7)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统筹管理市政务服务大厅工作,协调各进驻部门之间、办事窗口与进驻部门之间的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政务服务环境优化和评价工作,负责市级政务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

8)负责全市行政审批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和标准化建设。

9)统筹全市数据资源管理和建设工作。组织推动大数据研究、开发、应用和对外交流合作。协调服务大数据产业发展。

10)统筹全市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数字政府”平台安全技术和运营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市级政务信息网络系统和数据库安全。

11)负责政务服务、政务信息化、大数据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承担大数据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对外合作交流。

12)统筹新型智慧城市创建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预算单位构成

驻马店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机关本级,内设6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电子政务科、数据管理科、政务服务科、审批改革协调科、智慧城市建设科;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2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2年收入总计3307.7万元,支出总计3307.7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3.68万元,下降0.71%。主要原因是压缩项目经费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2年收入合计330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303.7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2年支出合计330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0万元,占6.05%;项目支出3107.7万元,占93.9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307.7万元。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23.68万元,下降0.71%。主要原因是压缩项目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30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277.7万元,占99.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万元,占0.38%;卫生健康支出7.9万元,占0.24%;住房保障支出9.4万元,占0.2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和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xxx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部门《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为1.3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21年增加0.5万元,增加了62.5%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我局2022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的收入和支出预算。预算数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局没有因公出国业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8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购车编制已占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8万元,比2021年减少0万元,下降了0%

(三)公务接待费0.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21年增加0.5万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未编制公务接待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支出情况

 驻马店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98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政策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54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49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单位2022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无负责参与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驻马店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2年度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