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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驻马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预算公开说明

投稿: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来源:时间:2022年05月27日

索 引 号: S0022-0000-2022-00048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信息来源: 归集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27日
名  称: 2022年驻马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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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驻马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2022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驻马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2022年度单位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预算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预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九、市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概况

一、驻马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主要职能

驻马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为政府工作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工作职能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推动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二)指导全市粮食行业贯彻落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市级垂直的地方粮食储备体系建设;提出粮食收购市场准入标准建议,承担粮棉糖市场监测预警责任,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负责全市军粮供应管理工作。

(三)研究提出市级战略和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储备品种目录的建议;根据全市储备总体发展规划和品种目录,组织实施市级战略和应急储备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

(四)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工作。监督检查粮食和物资储备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拟订全市粮食流通、粮食库存、物资储备监督检查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对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和社会粮食流通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指导对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储备粮库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市级储备粮油、棉花和食糖储存规模、品种、总体布局及收购、销售计划,提出动用市级储备粮油、棉花和食糖的建议;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市级储备粮油轮换计划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负责全市粮食收购资格认定以及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对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粮食质量安全和原粮卫生进行监督管理,组织粮食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安全监测、质量会检和粮食质量信息发布,开展粮食流通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全市粮食和物资收储供应安全保障、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粮油加工行业指导和质量、标准管理工作。

(七)根据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总体发展规划,统一负责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政策性粮食储存、流通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承担市级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负责市级粮食和物资储备应急体系建设及应急管理,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负责粮食和物资储备有关科技创新、技术改造、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八)指导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财务、审计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驻马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机构及预算单位设置

驻马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内设8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审计科、粮食储备管理科、产业发展科、执法监督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政策法规科)、应急物资储备管理科、机关党委。所属预算单位包括驻马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本级、驻马店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驻马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军粮供应中心、驻马店市救灾服务中心。

驻马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单位预算仅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财政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2022年收入总计759.8万元,支出总计759.8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3.8万元,增幅9.0%。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原由财政代管项目支出资金110万元纳入2022年预算。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机关 2022年收入合计75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59.8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2022年支出合计75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0.8万元,占78.0%;项目支出169万元,占22.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759.8万元。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63.8万元,增幅9.0%。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原由财政代管项目支出资金110万元纳入2022年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75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6万元,占40.0%;卫生健康支出50.8万元,占7.0%;住房保障支出19万元,占3.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89.4万元,占50.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和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9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4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4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部门《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为4.6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21年减少5.7万元,下降55.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费和公车运行维护费均较2021年有所减少,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下降60.0%,公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下降40.0%。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驻马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2022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的收入和支出预算。预算数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驻马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2022年和2021年均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的收入和支出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3.1万元,比2021年减少2.9万元,下降了48.0%,主要原因是:局机关2022年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支出,确保“三公”经费只减不增。

(三)公务接待费1.5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2022年预算数比2021年减少2.8万元,下降了65.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三公”经费只减不增的目标要求,局机关压缩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驻马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49.2万元,主要是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贯彻执行各项粮食和物资储备政策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部门预算安排7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3.8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驻马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2022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期末,驻马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车辆0辆、老干部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驻马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2022年度无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驻马店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2022年度单位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