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十四五”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规划的通知

投稿:huoruiqi  来源:市政府办时间:2022年05月23日

索 引 号: S0001-0203-2022-01350 成文日期: 2022年5月17日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 归集发布日期: 2022年05月23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十四五”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规划的通知
文  号: 驻政〔2022〕39号 有 效 性: 有效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十四五”公共服务和

社会保障规划的通知 

驻政〔2022〕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驻马店市“十四五”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规划》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22年5月17日

驻马店市“十四五”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规划

前言

“十四五”时期,是我市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巩固提升期,是我市加快完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公共服务更高水平均等化、补齐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有效供给短板的关键期。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新时代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和改善民生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强调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省委省政府将加强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求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不断完善覆盖全生命周期公共服务。因此,在新的历史征程上,我市将继续编制好《驻马店市“十四五”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规划》,围绕生命全周期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十四五”时期,持续提升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对创造高品质生活,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规划依据《驻马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文件编制,参照《河南省“十四五”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规划》,并结合驻马店市实际情况,围绕公共教育、就业创业、医疗卫生、托育养老、住房保障、社会保障、优军服务保障和文体服务保障等领域,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全市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总体思路和重点任务,是“十四五”时期乃至更长一段时期促进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发展的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文件。

第一章发展基础和形势

“十三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健全,全面完成了“十三五”时期的各项任务,为推动驻马店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了积极贡献,也为“十四五”时期事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进入新发展阶段,我市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进一步发展面临着新机遇、新挑战。

第一节发展基础

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增强。“十三五”时期,我市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幅度增加公共服务财政投入总量,各级财政五年累计投入0.22万亿元用于增进民生福祉,占财政支出的80%左右。全市学前教育毛入园率、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分别由2015年的82%、94%、82%、85.64%提高到93%、96.5%、92%和96.91%,义务教育消除“大班额”专项行动成效明显,全面落实推进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和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取得新成效。健康驻马店和健康细胞建设不断推进,各类医疗卫生资源进一步增加,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比“十二五”末分别增长了41.28%、45.66%、60.45%。截至2020年底,全市各类养老服务机构达到628个,比“十二五”末增长178%;养老床位总数达到6.2万张,比“十二五”末增长了193%;护理床位占当地养老床位总数30%以上。全市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建成率达到100%,人均体育场面积达到2.22平方米,行政村农民健身工程全覆盖,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建成“一有七中心”规范化社区153个,社会慈善组织达到18个。

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升。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农村、边远地区和困难群众倾斜,初步建成广覆盖、保基本的公共服务体系。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成效显著,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全面改薄”项目全部完成,所有县区均完成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任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权利得到全面保障,学前融合教育试点覆盖所有县(区)。全市积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基本实现儿童之家乡镇全覆盖。县域医疗中心、乡镇卫生院中医科、医共体、医联体建设实现全覆盖,多层次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基本形成,乡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明显缓解,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全市、县(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完成率达100%。深入推进全民健身工程,基层全民健身公共服务设施不断完善。初步形成以市县“三馆”为龙头、镇级文化站为枢纽、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基础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网络不断健全。

重点领域亮点纷呈。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全面改薄”项目、县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创建通过国家验收,职教园区已入驻7所院校,从2014年至今,黄淮学院已连续举办八届产教融合发展战略国际论坛,并获批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国家级众创空间、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充分落实,荣获“河南省农民工返乡创业工作先进单位”。获批全国首批互联网+健康扶贫试点地区,贫困家庭重度残疾人集中托养和“互联网+分级诊疗”健康扶贫模式,均获全国脱贫攻坚奖组织创新奖,共同入选“全球减贫案例”。“一元民生”救助保险项目被评为2019民生示范工程。连续成功举办三届中国农民丰收节—中国农民电影节,黄河戏剧节永久落户驻马店。全国健康城市和健康细胞工程创建扎实推进。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社会治理效能不断提高,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连续六年被评为全省平安建设优秀省辖市。

社会保障政策不断完善。不断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全市参保率稳定在96%以上,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全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医疗待遇保障水平稳步提高。实施就业优先和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城镇累计新增就业39.99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左右。不断完善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体系,建立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2020年全市(不含新蔡)救助城乡低保对象30万人、特困人员5万人。出台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制度,惠及高龄老人16.9万人。完善孤儿保障政策,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组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机构,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保障能力显著提升。

总体上看,“十三五”时期我市公共服务建设和社会保障事业取得显著成绩,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但是,我市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不充分、不平衡、不协调的问题依然突出:一是优质公共服务资源总体较为短缺,主要指标与发达地区还有较大差距,不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二是城乡、区域、群体间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差距依然存在,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需要继续加强;三是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资源配置机制与城镇化进程不匹配,协同推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增进民生福祉任重道远。

第二节机遇挑战

宏观战略与政策机遇。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宏伟蓝图和发展路径为我市补齐基本公共服务短板、补强普惠性公共服务弱项、推动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完善社会保障提供了历史机遇和根本遵循。锚定确保高质量建设现代化驻马店、确保高水平实现现代化驻马店的奋斗目标,统筹推进“十大战略”,有利于推进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与全市重大战略融合发展,加快民生领域改革创新。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跨区域、跨城乡、跨人群合作,将有利于推进民生领域基础设施共建,服务共享、待遇互认,实现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更高层次发展。

民生需求催生新机遇。我国实现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开启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社会主要矛盾发生深刻变化,人民群众更加重视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权益,更加重视养老、教育、文化艺术、体育等领域高品质和个性化服务,为我市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更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新要求,激发了新动力。

信息技术赋能机遇。新一轮科技革命深入发展,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应用不断拓展,推动公共服务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加快发展,对构建智慧型公共服务生态、提高公共服务便捷性、提升社会保障效率、促进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能力现代化提供了强大支撑。

与此同时,随着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新型城镇化建设加快,我市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事业也面临巨大挑战:一是经济发展新形势带来的压力。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平稳发展阶段,加之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以及中美贸易摩擦影响,经济发展面临较大的压力,在此背景下,如何缓解财政收支压力,保障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财政投入与供给水平,是我市面临的挑战之一。二是人口结构老龄化加速带来的压力。数据显示我市已步入老龄化社会且进程逐步加快,劳动年龄人口数量持续下降,养老、医疗等领域供需矛盾突出,一定程度加大了公共服务供给和社会保障的压力。三是新型城镇化建设带来的压力。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将涌入城区生活和工作,人口的大量涌入将使得城区原本就不充裕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资源变得日趋紧张,对资源在城乡之间的结构优化和调整提出了新的挑战。

第二章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思想,扎实推进共同富裕,锚定“两个确保”,聚焦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扩大普惠性公共服务供给、推动高品质生活服务跨越升级,着力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第二节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应保尽保。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围绕全生命周期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确保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全覆盖,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公平惠及全市人民,走好共同富裕之路。

力而为、量力而行。充分考虑经济发展状况和财力负担的可持续性,稳妥有序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合理引导社会预期,不过度承诺,实现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频共振”。

政府主导、分类施策。明确政府、社会和个人的权责边界,强化政府对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和社会保障的兜底责任,不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健全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不断扩大普惠性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鼓励生活服务高品质多样化升级。

多元参与、共建共享。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发挥各类企事业单位、协会商会、公益团体等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的作用,引导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形成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发展格局。

第三节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政府保障基本、社会多元参与、全民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供给格局基本形成,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

兜底保障有实力。基本民生保障投入持续加大,财政、用地、税费减免等支持政策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向适度普惠转型发展。到2025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97%,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以上,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不低于60%,残疾人“两项补贴”覆盖率达到99%以上,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和辅助器具适配率均达到85%以上。

重要领域有优势。加快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成一批高水平医院和省内领先的重点优势学科,三级医疗中心服务体系全面形成,县域就诊率达到90%左右,中医药强市实现跨越式发展。大力引进国内外高水平大学、中学来驻办学,加快基础教育、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发展。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优势扩大,养老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高品质服务有突破。“天中文化”为代表的文化创新、内容挖掘和深度体验形成系统化的产品体系,品牌不断深入人心,全市旅游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12%,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超过5%,建设文化旅游强市。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口比例达到总人口的44%以上,人民群众身体素养和健康水平显著提高,竞技体育持续高水平发展,积极创建省级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发展多元康养产业,培育形成一批具有影响力、竞争力、品牌化、多业态融合的康养服务企业和一批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产业集群。

改革创新有作为。重要公共服务领域综合改革不断深化,供给模式、治理机制、管理体制等一大批改革成果落地见效。政府公共服务“放管服效”改革持续深化,基本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优质服务资源“一卡共享”、数字化服务“一码同扫”。

社会保障更健全。社会保障待遇调整机制不断优化,社会保险统筹层次不断提高,转移接续更加顺畅,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超过95%,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2万人、40万人。社会救助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各类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社会福利保障制度向适度普惠转型发展迈出新步伐。

“十四五”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指标

 

领域

指标

2020年

2025年

指标性质

总体

指标

 

人均公共服务财政支出(元)

5185

稳定增长

预期性

人均预期寿命(岁)

78.34

提高1岁

预期性

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0.5

11.0左右

约束性

基本

公共

服务

幼儿照护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

≥90%

约束性

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覆盖率

≥99%

应保尽保

约束性

现代教育

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96.5%

>96%

约束性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100%

100%

约束性

就业创业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万人)

39.99

>25

约束性

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人数(万人)

75.1

105.67

预期性

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动态清零

约束性

卫生健康

每千常住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张)

7.05

7.2

预期性

基本

公共

服务

卫生健康

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人)

2.52

3.6左右

预期性

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2.84

4.3左右

预期性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

96%

97%

预期性

养老服务

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万人)

502.87

518.52

预期性

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

40%

55%

约束性

住房保障

城镇户籍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租房的保障率

应保尽保

约束性

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率

应保尽保

预期性

兜底救助

城乡低保标准年度增幅

不低于上年度人均消费支出增幅

预期性

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数(户)

5988

约束性

拥军优抚

退役军人安置率

100%

100%

约束性

基本

公共

服务

文化体育

每万人拥有公共文化设施建筑面积(平方米)

2865.3

3000

预期性

每万人接受公共文化设施服务次数(次)

4900

5000

预期性

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平方米)

2.22

≥2.6

预期性

应急广播主动发布终端人口覆盖率

90%

约束性

普惠

性非

基本

公共

服务

 

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69.6%

>85%

预期性

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0.4

4.5

预期性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60%

预期性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92%

94%

预期性

养老服务床位数(万张)

6.2

8.5

预期性

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万户)

3.87

4.83

预期性

第三章提供安全普惠的婴幼儿照护服务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人口长期发展战略和生育政策,以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为宗旨,以保护母婴身心健康为目标,健全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

第一节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

扩大优孕优生服务供给。建立覆盖城乡涵盖婚前、孕前、孕期、出生后各阶段的优生优育服务体系,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推广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和生育指导“一站式”服务模式。为城乡符合条件的孕产妇免费提供孕早期健康检查、产后访视等服务,实施预防出生缺陷免费产前筛查及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为育龄夫妇免费提供基本避孕节育服务,保护生育能力。完善生育保险制度,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

完善儿童健康服务体系。加强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增加产科、儿科床位供给总量,强化妇幼健康服务能力。加强健康管理,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和婴幼儿定期健康检查,推广使用《母子健康手册》,为家长及婴幼儿照护者提供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服务。加强婴幼儿发育监测和筛查评估,提升儿童重大疾病、疑难复杂疾病诊治和急危重症诊疗服务能力。规范、保障免疫规划疫苗供应,保障适龄儿童接种免疫规划疫苗,提升预防接种管理质量。到2025年,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保持在85%以上,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

第二节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

加强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打造一批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开展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普惠托育服务。在城市新建居住区同步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建成区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要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加快建设,在农村社区统筹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到2025年,争取50%的社区建成普惠托育中心,基本建成方便可及、成本可负担的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

推进托育服务多元供给。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建设一批具有带动效应、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综合托育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提供托班服务,构建托幼服务一体化新模式。支持企事业单位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引导各类高校与妇幼保健机构共建婴幼儿照护服务实训基地。到2025年,90%的县(区)建成1—2所综合性托育机构,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

第三节保障措施

全面落实国家生育政策。依法组织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完善生育支持措施,降低家庭生育、养育、教育成本,释放生育潜能,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提升家庭育儿能力,完善育儿休假制度,全面落实产假、配偶陪产假等政策。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依法保障生育人群合法权益。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落实生育津贴税收减免政策。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完善政府主导、社会组织参与的扶助关怀工作机制,维护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

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管理规范、服务标准和配套支持政策,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发展。将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及年度用地计划并优先予以保障。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备案登记、信息公示和质量评估制度。对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实施动态管理,依法逐步实行婴幼儿照护工作人员职业资格准入制度。加强婴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婴幼儿保育学科专业建设,培养婴幼儿照护专业人才。

专栏1优生优育服务建设项目

1.妇幼健康体系工程。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实施市妇幼综合体(市第三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确保市、县(区)均设置1所政府举办的标准化妇幼保健机构,市级妇幼保健机构全部达到三级标准、县级妇幼保健机构达到二级标准。

2.产前筛查工程。广泛开展免费产前筛查及产前诊断,普及产前筛查适宜技术,规范应用高通量基因测序等技术,逐步实现怀孕妇女孕28周前在自愿情况下至少接受1次产前筛查。

3.新生儿疾病筛查工程。建立健全市、县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网络,实施先天性结构畸形和遗传代谢病救助项目,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达到98%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90%以上,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征、耳聋、神经管缺陷等严重出生缺陷得到有效控制。

4.普惠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建立健全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到2025年,多元化、多样化、覆盖城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建成10家以上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建立实训基地和指导中心,加强家庭育儿和婴幼儿早期发展指导。

第四章发展公平优质公共教育服务

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多渠道增加教育资源供给,优化各类教育布局,推动协调发展,构建体系健全、衔接融通的现代教育体系,提升教育服务支撑能力,让每位学生享有更加公平优质的教育。

第一节优先保障学有所教

保障教育基本公共服务。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残疾儿童普惠性学前教育生活补助。免除义务教育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国家课程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免除符合条件的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杂费,落实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助学金政策。完善特殊教育和专门教育保障机制。

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实施“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推动学前教育普惠扩容,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学前教育公共服务网络,确保每个乡镇办好1—2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加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管理,推动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稳步实施民办幼儿园分类管理改革。推进学前融合教育发展。全面落实省定公办园生均综合财政拨款和普惠性民办园奖补政策,动态调整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收费标准。到2025年,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3%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稳定在80%以上。

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建立学校标准化建设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城乡统一的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教师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基本装备配置标准。适应城镇化发展要求,加快城镇学校扩容增位,逐步降低班额标准。继续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提升农村义务教育质量。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机制,加强失学辍学情况监测。推进随迁子女入学待遇同城化,保障其就近平等享受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严格落实“双减”政策,切实减轻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

鼓励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有特色发展。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保持高中阶段普职比大体相当。继续实施普通高中改造计划,推动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重点推动县域普通高中质量提升,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引导学校自主特色发展。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加强文化知识和技能基础教育。到2025年,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提高到93.5%。

第二节加快推进学有优教

全面提升职业教育水平。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推动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重点办好服务地方发展的品牌专业(群)。继续办好产教融合发展战略国际论坛,争取建成省级产教融合型城市。加强职业教育园区建设,建立校企合作发展联盟、园区学校联盟。以黄淮学院为龙头,筹建驻马店职业教育集团,争取成为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建设一批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培育建设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推进校企双元育人模式改革,普遍实行1+X证书制度,不断拓展学生学历、技能、就业通道。

加快高等教育发展步伐。深化高校布局、学科学院、专业设置优化调整。抓住“十四五”时期河南省“着力弥补短板,新增高校向高等教育资源不足的省辖市倾斜”的机遇,积极引进优质高校来我市办学,加快发展高等职业教育。提升办学层次,积极促进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部分专业实现本科层次招生。加快黄淮学院建成特色鲜明、居于全国、全省同类高校前列的高水平应用型本科大学。支持驻马店幼儿示范高等专科学校建成豫南幼儿师资培养中心、幼儿教师和幼儿园长培训中心、幼儿教育科学研究中心。到2025年,力争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提高到60%。

健全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全民终身教育学分银行,推动各级各类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衔接融通和成果认定转换。办好开放大学,大力发展各类学习型组织。整合市内外各类优质学习资源,建设全民终身学习一体化在线教育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社区教育服务体系,满足全民人生各阶段的个性化学习需要。推进全民阅读,支持实体书店发展。

第三节保障措施

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加快推进“县管校聘”改革。完善教师补充机制,继续实施特岗计划、地方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落实“国培计划”“省培计划”等培训项目,深入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建强教师队伍。鼓励优秀高校毕业生到乡村任教,持续开展边远贫困地区、革命老区“两区”对口支教。完善人才引进政策,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优化高校岗位结构。

推进办学模式改革。优化义务教育公办民办结构,确保义务教育学位主要由公办学校和政府购买学位方式提供。推进集团化办学改革,通过教育教学资源共享等方式,缩小校际教育质量差距。统筹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开设丰富多彩的特色课程。促进普职融通,鼓励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依法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发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校外培训行为。

加快教育信息化发展。深入推进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和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促进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和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融合发展。推进智慧校园建设,构建一体化、智能化校园环境。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创新,在全市中小学设置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相关课程。推进网络扶智工程攻坚行动,引导教育发达地区与教育薄弱地区通过信息化建设实现结对帮扶。

专栏2公共教育服务工程

1.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工程。新建、改扩建及续建350所左右义务教育学校、30所普通高中,普通高中大班额全部消除;20万人口以上的县区办好1所达标的特殊教育学校,落实市、县特殊教育资源中心全覆盖。

2.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工程。争取我市优质高职院校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举办权,重点建设5所省级高水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和4个骨干专业(群)。建设一批基于产教融合的高水平专业化实训基地。

3.终身教育建设工程。建立市级社区大学,支持每个县区至少建设1所有实体依托的社区学院,积极推动继续教育研学游实训基地各级各类学习型组织、市级半小时学习读书屋建设。

第五章强化全方位就业创业服务

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以技能提升促进就业创业,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为全体劳动者就业创业创造必要条件。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和劳动保护,防范化解失业风险,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

第一节推动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大力实施职业技能培训。构建全劳动周期、全工种门类的技能培训体系,营造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技能成才的浓厚氛围。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针对重点群体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培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扩大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覆盖面。建设新职业数字资源培训线上服务平台,促进线上线下培训融合发展。统筹各级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资金,畅通培训补贴直达企业和培训者渠道。加强职业技能培训规范化管理,完善职业技能标准、培训大纲、职业培训包和职业技能培训教材。

以创业带动就业。完善普惠性创业扶持政策,全面激发农民工、退役士兵等人员返乡创业热情。支持创业担保贷款业务发展,适当放宽贷款条件,提高贷款额度,落实风险分担机制。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组织评定一批创业培训示范基地,打造培训学习、创业实践、咨询指导、跟踪帮扶等一体化创业培训体系。完善创业孵化体系。积极参加国家、省创新创业大赛等项目选拔赛,组织创业创新大赛和交流活动。组织开展创业型城市创建工作,通过创建优化创业环境。持续推进多渠道灵活就业,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清理取消限制灵活就业的不合理规定,开拓就业新空间。

增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全面开展就业政策法规咨询、信息发布、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就业失业登记等免费服务,推进服务规范化和信息化。建立健全行业人力资源需求预测和就业状况定期发布制度,加强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分析。健全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体系,完善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行动,完善就业见习服务制度。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合理开发公益性岗位,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逐步实现就业扶持政策常住人口全覆盖。

第二节保障措施

强化劳动用工保障。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稳妥推行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深入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保障新业态劳动者劳动权益,预防化解劳动关系风险。提升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健全企业内部协商调处和基层多方联动调处机制,畅通劳动争议纠纷调解仲裁受理渠道。

完善数字就业服务。整合完善“互联网+就业创业”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全覆盖。完善就业服务场景,适应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简化事项办理流程,推动就业政策应享尽享。推进人才服务平台建设,加强服务事项和服务资源数据归集,建设全市统一的人才流量入口、服务枢纽和数据后台。

健全工资合理增长机制。推动完善企业技术工人工资分配制度,强化技能价值激励导向,拓展从业人员增收空间。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工资指导线发布制度。引导企业工资分配向高层次人才倾斜,探索实行项目工资、协议工资和年薪制等薪酬方式。完善最低工资标准制度。

加强失业风险防范。建立市级调查失业率按月统计发布制度,开展就业岗位调查和线上失业登记。健全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监测预警机制,强化就业常规统计和劳动力市场监测,完善规模裁员和失业风险预警机制,做好化解失业风险的政策储备和应对预案。加强各类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援助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

专栏3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工程

1.技能人才培养工程。积极申报建设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技能大师工作室和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培养基地、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工院校一体化师资培训基地。统筹规划技工教育综合布局,高质量建设驻马店技师学院,大力发展技工教育。

2.职业技能提升工程。针对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等,持续开展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依托驻马店技师学院建设驻马店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十四五”期间,技师学院技能人才培训每年新增中级以上技能人才5000人以上。

3.就业创业促进工程。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就业需求调查和失业监测预警平台建设计划、高技能人才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计划。实施“凤归中原”返乡创业工程、就业服务质量提升工程。

4.数字就业服务工程。加快推进12333全省智能化、多渠道建设,实现人社全业务、全渠道公共服务的智能化、一体化管理和对外服务。依托全省统一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服务管理平台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用管理平台,指导线上线下青年助业,监测农村劳动力流动动态。

第六章培育便捷普惠的卫生健康服务

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推动“五医联动”,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第一节提高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健全防治结合的公共卫生体系。统筹常态化精准防控和局部应急处置,持续巩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果。持续实施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不断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善疾控基础条件,分级建设重大疫情救治基地。加强重大疾病联防联控,推动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公共卫生应急指挥平台,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医学救援体系,强化应急医疗物资储备。统筹推进妇幼保健、精神卫生防治、采供血、职业病防治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建设,推进急救中心(站)标准化建设。加强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和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强化免疫服务,规范疫苗采购、配送和预防接种管理。

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实施县级强院和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补短板项目,促进医疗卫生资源下沉。优先发展县级公立医院,实现县级“三所公立医院”(公立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全覆盖,支持有条件的医院创建三级医疗机构。推进中心乡镇卫生院提质升级、薄弱乡镇卫生院达标和公有产权村(社区)卫生室建设。组建“1+X”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以社区为中心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到2025年,每个县至少有一所乡镇卫生院达到二级医院标准。

提升全民健康素养。加强健康知识普及,统筹实施妇幼、中小学生、老年人等重点群体健康促进行动。强化慢性病、传染病、地方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慢性病预防与慢性病非医疗干预机制。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大力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生活方式,实施健康村镇、健康单位、健康家庭等健康细胞工程,实现省级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全覆盖,全面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实施我省国民营养计划,建立营养健康工作体系。搭建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动员全社会参与心理健康科普宣传。

第二节全面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推动优质医疗服务取得突破。以国家、省级重点专科为引领,以省级区域医疗中心为支撑,强化优势临床专科布局,支持市中心医院、市第二人民医院围绕心血管、神经疾病、精神等专业建设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引领区域医学发展,提升辐射能力,打造豫南医学高地。做优做精市级医院,重点建好“市级五所公立医院”(公立综合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妇女儿童医院、传染病医院)并全部达到三级医院水平;依托县级人民医院建设县域医疗中心,全部达到二级甲等水平,支持符合条件的县级医院登记为三级医疗机构。以三甲医院为龙头,县域医疗中心为骨干培育建设一批高水平医院,构筑优质医疗资源供给新格局。优化城市医疗资源空间布局,推动中心城区过度集中的医疗资源向城市新区、外围城区有序转移。

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健全中医药服务体系,市中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水平。建设市中医院中医妇产科、脑病科2个省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支持市中医院牵头成立全市中医医疗联盟。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建设一批示范中医馆,提升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依托市中医院建设驻马店仲景经方医学传承基地,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培育中医药文化传播品牌。以“中国药谷”建设作为中医药健康产业的重要抓手,实施中医药传承创新提升工程,打造优质中药材生产种植基地和现代中药材物流基地,培育壮大中药产业集群,打造中医药强市。

发展高品质健康服务。鼓励医疗康复、健康管理、心理咨询等服务发展,支持前沿医疗服务和精准医疗服务发展。鼓励发展医学检验等第三方医疗服务,推动检验检查结果互认。支持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和短缺专科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高水平民营医院跨区域办医,实现品牌化、集团化发展。促进医养结合等多业态融合,以高端医疗、康复疗养、休闲养生为核心,丰富健康旅游产品。支持医疗机构与健康产业园区(企业)合作,开发特需医疗服务和产品,满足定制化、高端化服务需求。丰富商业健康保险产品,大力发展医疗责任险、医疗意外险等执业保险。

提升智慧医疗服务水平。加快全民健康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县域医疗集团全部接入远程医疗平台,构建卫生健康数据管理应用体系,打造医疗健康大数据中心。创新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模式,推进“互联网+健康医疗”示范市、县建设。完善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劳动者职业健康信息系统。推动健康相关数据与医保、出入境卫生检疫、公安、食品、药品、动物疫情等信息协同共享。全面开展智慧医院建设。

第三节保障措施

深化医疗卫生体制综合改革。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医养、医改“五医联动”。强化政府办医主体责任,完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全面推动公立医院“三转变、三提高”,完善分级诊疗制度,高质量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快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引导大型公立医院跨院协作和一院多区发展,加强对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统筹管理。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管体系。

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持续推进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建设,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建立健全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重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及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大力推进医保支付方式和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深入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和集中带量采购。优化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加快医疗保障服务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合理调整居民医保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探索建立筹资水平、缴费年限和待遇水平相挂钩的机制,稳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健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加强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健全“3+2”的临床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持续实施“驻马店名医”引育工程,积极引进国内外医学领域领军人才及团队,培养医疗技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建设好驻马店名中医传承工作室,实施“天中中医名医名家”培育计划,培育一批中医药领军人才和优秀临床人才。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积极推进乡村医生“乡聘村用”,大力培养全科、儿科等乡村急需紧缺人才。抓好儿科、产科、精神科和全科医师的转岗培训;全面落实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待遇,鼓励人才扎身基层。

专栏4公共医疗卫生服务工程

1.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每个乡镇建好1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每个街道办事处建好1所政府举办或公建民营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到2025年,全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达标率100%,公有产权村卫生室比例达到90%以上,4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50%的乡镇卫生院达到社区医院标准,每个县至少有一所乡镇卫生院达到二级医院标准。

2.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提升工程。全面加强市、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建设。加强市中心医院传染病区建设。高标准建设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第七人民医院)。每个县依托1所综合实力较强的县级医院建设公共卫生医学中心。泌阳县建设传染病医院,其他县依托1所综合医院强化感染性疾病科建设。加强市级含P2实验室在内的重大传染病防控与诊治重点实验室建设。

3.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实施市中医院新院区建设项目、部分县中医院改扩建项目。县(区)中医院全部达到国家“二级甲等”中医院标准。依托市中医院建设驻马店仲景经方医学传承基地,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培育中医药文化传播品牌。

4.卫生健康人才培育工程。持续实施“驻马店名医”引育工程,力争五年培养引进培养30名以上医学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200名具有专业特色并有较高诊疗水平和研发创新能力的医学骨干人才。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依托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县域医疗中心,为基层培养300名医疗技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培养2000名具有发展潜能、能够熟练应用适宜技术的基层医疗人才。加强公共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到2025年,每千常住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比“十三五”末提高30%。

5.残疾人康复设施建设工程。支持建设一批专业化残疾人康复设施、托养设施及综合服务设施,完善残疾人人口基础信息和基本服务需求信息数据管理系统。

第七章完善幸福关爱养老服务

提高基本养老服务水平,扩大普惠型养老服务供给,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和生命质量,努力让每位老人都拥有最美“夕阳红”。

第一节提高基本养老服务水平

加强基本养老保障。对符合条件的参保退休人员,按时足额发放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为符合条件的参保对象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发放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节机制,稳步提升城乡居民养老待遇水平。完善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护理补贴、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

强化公办养老机构兜底职能。进一步明确公办养老机构“兜底线、保基本”的职能定位,优先保障孤老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作出特殊贡献的老年人以及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支持公办养老机构加大基础设施改造,拓展服务功能,拓宽服务范围,提高护理型床位的数量和比重,提升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水平。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改造提升工程,到2025年,每个县(区)至少建有1所以失能、部分失能特困人员专业照护为主的县级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5%。推动一批乡镇敬老院转型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机构)。鼓励通过整合、置换或转变用途等方式,将闲置的医院、企业、农村集体闲置房屋以及各类公办培训中心、活动中心、疗养院、小旅馆、小招待所等设施资源改造用于养老服务。以改革的思路推动公办养老机构转型升级与效率提升,建立起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科学高效的管理运营模式。政府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PPP(政府和民间资本合作)等模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健全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管理制度,支持通过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促进公建民营机构发展。到2025年,全市政府运营的养老床位占比不超过40%。

第二节加快发展普惠养老服务

构建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推动新建住宅小区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实现城市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按标准全部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在街道建立综合性养老服务机构(中心),承担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服务功能和辖区内养老服务统筹指导功能;在社区建立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网点等设施,为社区老年人按需求提供托养、日间照料、膳食供应、康复护理、居家上门、陪诊转介等一站式养老服务,并承接街道(乡镇)委托的居家巡探访、失能老年人帮扶、老年人能力评估、家庭照护培训等服务。大力推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推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发展,夯实社区居家养老基础。探索发展家庭养老床位,通过家庭适老化改造和智能化升级,依托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服务;鼓励连锁化大型养老服务机构集中运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加快构建“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逐步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服务专业的城市社区养老服务网络。

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发展养老服务联合体,支持根据老年人健康状况在家庭、社区、机构间接续养老。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卫生服务,构建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开展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融合发展。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合作机制,畅通协议合作机构之间的双向转介,鼓励医养结合机构加入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到2025年,全市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

培育养老服务新业态新模式。落实独生子女父母护理假,探索开展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喘息服务”。推动养老服务向精神慰藉、康复护理、紧急救援、临终关怀等领域延伸。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鼓励社会资本以独资、合资、合作等形式,整合养老、医疗、康复、旅游等公共服务资源,促进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养生、健康、地产等行业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建设一批满足老年人教育、健身、娱乐、保健、医疗、康复、护理等多元需求的健康养老示范基地,培育发展避暑度假、休闲体验和保健养生等新业态。鼓励养老企业连锁化经营、集团化发展,实施品牌化战略,提高创新能力,培育一批各具特色、管理规范、服务标准的龙头企业和知名品牌,形成产业链长、覆盖领域广、经济社会效益良好的健康养老产业集群。研发推广适老生活用品和智慧养老产品,丰富适老性金融产品和服务,促进“银发经济”全链条发展。

第三节保障措施

建多元化养老服务供给体系。支持社会力量加强普惠养老服务供给,面向老年群体提供价格合理、方便可及、质量可靠的普惠养老服务。深入推进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重点向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普惠性服务。加强对护理型民办养老机构的政策扶持,鼓励民间资本对企业厂房、商业设施及其他可利用的社会资源进行整合和改造后用于普惠养老服务。允许养老机构依法依规设立多个服务网点,实现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运营。全面落实外资举办养老服务机构国民待遇。推动养老服务领域市场化改革,优先支持以公建民营、普惠养老为导向的养老服务项目。推动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转型为养老服务设施,探索具备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改制为国有养老服务企业。

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管理。依法确定政府在健全养老服务制度体系方面的责任,把发展养老服务纳入法治化轨道。统筹整合养老服务各类资金渠道,建立健全由政府、社会、个人共同参与的养老服务成本分担机制。推进多层次养老服务人才培养,推动养老从业人员职业化和专业化建设。建立健全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对养老服务机构实行分类管理,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安全管理等标准和规范,健全综合评价机制。建立长期照护服务项目、标准、质量评价等行业规范,提升养老机构规范化水平。推进养老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建立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防范、监测、预警协同机制,持续开展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整治。积极拓展老年人参与公共事务和社会活动的平台空间,构建爱老敬老社会环境。

专栏5养老服务重点工程

1.社区养老服务骨干网建设工程。新建居住(小)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老旧城区、已建住宅小区按照每百户不低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

2.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建设工程。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达到65%,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比例达到100%,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建成一批示范性城乡老年友好型社区。

第八章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服务

坚持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加快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第一节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体系

完善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推动实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法定人群全覆盖,将更多的灵活就业人员、农业转移人口等群体纳入职工养老保险体系。规范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积极参与全国统筹。按照小步调整、弹性实施、分类推进、统筹兼顾等原则,稳步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逐步提高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全面落实基本养老金合理调整机制,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稳步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引导城乡居民参保并持续缴费,落实参保人缴费和领取待遇财政补贴政策,提高低收入参保人待遇水平。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加强职业年金投资运营管理,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发展个人储蓄型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规范发展第三支柱养老保险。鼓励商业保险公司开发长期护理保险产品和服务。

完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规范完善覆盖全民、依法参加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政策体系。加强重点人群参保缴费服务,精准锁定未参保人群,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应保尽保。坚持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公平普惠性,职工和城乡居民分类保障,待遇与缴费水平挂钩,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分别建账、分账核算,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基金可持续能力,科学合理提升保障水平。规范和完善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补充医疗保险。改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不断提高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质量,逐步推进省级统筹。

完善工伤失业保险服务。落实工伤保险省级统筹,规范完善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管理体系,完善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健全“大预防”工作机制。深化失业保险制度改革,推进失业保险省级统筹,落实基金省级统收统支,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稳步提高失业保险金水平,进一步畅通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渠道,推进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完善失业保险支持参保企业稳岗、参保职工提升技能政策。

第二节完善弱有所扶兜底保障体系

强化社会救助服务。有机衔接各项救助制度,合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完善低保、特困、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合理界定医疗救助的对象范围,健全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加大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给予资金倾斜。优化审核审批程序,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及时救助基本生活受自然灾害严重影响人员。推进社会救助制度城乡统筹,有序推进在居住地申办社会救助。健全救助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加强对经济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的法律援助,推动援助范围拓展至低收入群体。

保障残疾人平等权益。健全残疾人社会福利和帮扶制度,推进残疾人服务设施和综合服务体系建设,优化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助残功能,促进残疾人融合发展。动态调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根据本人申请,将低保边缘家庭中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参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提供集中或社会化托养照护服务。加强残疾人劳动权益保障和职业技能培训,扶持残疾人自主创业。推进适龄残疾儿童和青少年教育全覆盖。完善残疾人人口基础信息和基本服务需求信息数据管理系统。促进康复服务市场化发展,提高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率和辅助器具适配率。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和维护政策,实施无障碍环境市县建设三年行动,支持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

加强儿童关爱服务。强化孤儿、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健全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基本医疗、教育保障制度,落实抚养监护责任。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提供家庭监护指导、心理关爱、行为矫治等服务。推动市及确有需求的市辖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全覆盖,完善市级儿童福利机构功能,到2025年,全市集中养育儿童福利机构全部达到定点康复机构标准。建立家庭教育社会支持体系,推动建立街道、社区(村)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倡导“从一米高度看城市”理念,推动建设儿童友好城市。

提升社会福利水平。加快精神卫生社会福利机构市级全覆盖,推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发展,到2025年,80%以上的县(区)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坚持基本殡葬服务的公益性,把相关服务费用纳入惠民殡葬服务项目,推动公益性骨灰楼(堂)等殡葬设施市、县、乡级全覆盖,弘扬孝道文化,倡导文明殡葬新风。加强流浪乞讨人员关爱救助、应急救助等服务能力。

第三节保障措施

加强社会工作服务。建立村、乡、县三级社会工作服务体系,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全覆盖,提升服务困难群众、老年人、困境儿童等群体的能力。强化基层社会救助经办服务,村级设立社会救助协理员。推动乡镇(街道)建立社会救助申请综合性平台,形成“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部门合作机制。壮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支持志愿者积极参加社会工作服务活动,分级分类培养培训社会工作者,提高社会工作专业化水平。

推动社会救助便捷化。以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对象、支出型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为重点,建立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健全跨部门、多层次、信息共享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实现社会救助信息系统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共用,推动社会救助服务向移动端延伸。

强化应急管理和应急物资保障。建设综合应急救援基地、应急物资生产保障基地和区域性应急救援保障基地(物资储备中心),完善运力储备调运机制和应急物流体系,健全重要民生商品储备和应急投放机制。提升自然灾害防御工程建设水平,加强各类灾害风险普查和气象灾害防范,实施公共基础设施和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安全加固防护工程。发展巨灾保险。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健全分级响应和跨区域跨部门协同联动机制。

第九章优化城乡住房保障服务

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保障人民住有所居、住有宜居。

第一节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

稳步推进棚户区(城中村)改造。聚焦房龄40年以上居住区、C级和D级危房集中区等区域,推进棚户区板块化改造。创新棚改项目资金平衡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融资平台公司、国有企业、民间资本依法合规参与棚户区改造。提升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建设品质,注重安置地块周边交通和公共服务设施的优化布局,强化服务功能。加强农村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即时救助,切实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基本住房安全。

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贯彻落实公共租赁住房的相关政策,推进公共租赁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尝试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规范租赁住房市场。完善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有效盘活存量住房资源。整顿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完善租金、押金监管制度,有效保障承租人和出租人合法权益。鼓励符合条件的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推动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

营造社区宜居环境。推进城市有机更新,开展老旧小区改造,依据小区环境条件和群众意愿支持加装电梯、停车场、充电桩等设施,因地制宜配套养老、托育、卫生、家政保洁等多样化社区服务设施,增加市民公共活动场地。健全居住社区垃圾分类和收集站点网络,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实施社区公共设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和管理,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统筹推进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十四五”期间新增绿色社区122个,60%以上的城市社区达到绿色社区创建要求。

第二节保障措施

完善保障制度。提高保障性住房建设改造效率,落实税费减免政策,合理优化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限。改革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健全缴存、使用、管理和运行机制。完善住房保障方式和保障对象、准入门槛、退出管理等政策。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引导住房建设企业主动发布综合信用承诺或产品和服务质量等专项承诺。

增加土地供应。优先安排储备土地和收回使用权的国有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土地供应向租赁住房建设倾斜,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加大对工矿企业废弃用地的整治和复垦力度,盘活存量用地,通过城乡用地增减挂钩确保棚户区改造用地需求。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土地支持政策,允许利用闲置用房等存量房屋建设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在一定年限内不变更用地主体和土地使用性质。

加强资金统筹。统筹各项资金用于公租房房源筹集、租赁补贴发放。引导金融机构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银行业向实行市场化运作并符合信贷条件的保障性住房项目直接发放贷款,并给予利率优惠。积极推进通过财政补助、专项债发行、社会资本投资、居民分担等多渠道出资建设保障性住房。

探索创新住房保障形式。完善产权式保障政策措施,满足具有一定购买力的保障对象购买产权住房需求。探索保障性住房规范标准和运行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

第十章强化退役军人保障服务

加强双拥共建,全面提升军人优待抚恤服务能力,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切实把退役军人安置好、服务好、保障好,激发退役军人建功新时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一节  全面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政策

落实退役军人安置政策。健全退役军人安置制度,规范接收程序和流程,分类做好军官、军士、义务兵的移交安置工作。探索制定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分类接收比例,建立专项岗位归集制度,完善“阳光安置”工作机制,实施转业军官“直通车”式安置服务。

强化退役军人优抚保障。支持新建或改扩建二级优抚医院、具备医养结合功能的光荣院,积极推动市级医疗康养、优抚保障基地建设。加强对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的保障,确保优抚资金及时发放。强化重度残疾退役军人集中供养能力,提高照护质量。创新服务模式,为优抚对象提供高效便捷的医疗养老服务。加大重度残疾退役军人及其家庭关爱帮扶力度。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病退士官待遇。

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构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平台体系,向退役军人提供线上就业创业服务。分类开展退役军人全员适应性培训,增强退役军人职业技能。优化就业创业服务方式,扩大就业供给,实现退役军人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强化创业支持,搭建创业孵化平台,积极提供创业指导和政策扶持。到2025年,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参训率达到100%,有职业技能培训意愿的参训率达到100%,退役军人就业率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全面加强褒扬引领。统筹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与管理,支持有条件的县(区)建设军人公墓(区)。加大英雄烈士褒扬纪念力度,在重要节日和纪念日开展烈士纪念活动。常态化开展学习宣传退役军人先进典型活动,激励退役军人建功新时代。整理编辑出版烈士事迹,加大对歪曲、丑化、诋毁和否定英雄烈士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优秀退役军人人才库,支持和引导退役军人依法有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鼓励和支持“兵支书”扎根基层。

持续弘扬双拥共建优良传统。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观念。积极开展立功送喜报、悬挂光荣牌、慰问现役官兵家庭、社会拥军等活动。落实随军家属就业、子女教育等优待政策。常态化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建立军地互提需求、互办实事“双清单”制度,加强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工作。

第二节  保障措施

健全优抚保障机制。确保市、县、乡、村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有机构、有编制、有经费、有人员、有保障,持续打造“新时代枫桥式退役军人服务站”。强化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职能,建立层次清晰、相互衔接、规范有序的服务清单,打造功能齐全、要素齐备、特色鲜明的“退役军人之家”。建立退役军人服务事项目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目录,落实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机制。

完善权益维护机制。依法依规做好退役军人保障服务,加强走访慰问,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引导退役军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加强矛盾化解,建立矛盾源头预防和前瞻治理、前期处理工作机制。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制度,健全退役军人法律援助机制和司法救助工作机制。

第十一章丰富公共文化体育供给

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定文化自信,推动天中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全面加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和产品供给,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

第一节提升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水平

拓展公共文化服务空间。建立长城、长征国家文化公园管控保护、文化展示、文旅融合、传统利用等功能区,探索文物和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利用新路子。创意改造各类公共文化场所,实现空间舒适化、服务优质化。鼓励学校、机关等机构免费或优惠开放公共文化设施。积极推行社区(村居)文化嵌入式服务,增加文化创意和体验式场景,吸引群众广泛参与。鼓励在都市社区、商圈、公园、文旅综合体、文化创意园区等公共空间,营造小而美的公共阅读和艺术空间。

推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标准化建设。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调整完善我市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标准。市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达到国家二级以上标准,县级达到国家三级以上标准,乡级综合文化站、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达到省定标准。优化公共文化服务布局,建设一批重大公共文化服务场馆,拓展基层公共文化设施服务功能,推动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美术馆、艺术馆等公共文化机构融合联动。鼓励公共文化机构拓展基层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大力发展城乡流动文化服务。推进省、市、县三级公共文化数字资源平台互联互通。

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推进乡村文化合作社建设,持续开展“戏曲进乡村”“欢乐中原”等农村文化活动,提升农家书屋服务水平,开展农村公益电影放映活动。办好上蔡重阳文化节、泌阳盘古文化节、嵖岈山西游文化节等文化品牌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评比展演,打造“乡村网红”,引导城乡群众在文化活动中当主角、唱大戏。加快数字艺术、沉浸式体验等新兴文化业态在公共文化场馆的应用,推进“驻马店市公共文化数字化工程”,加快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扩大县域节目传输覆盖范围,大力推进“智慧广电+公共服务”。推动各类红色文化教育基地、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艺术馆等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让人民群众共享文化发展成果。

构建全民健身公共服务网络。加强群众体育“六个身边”工程建设。积极开展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市创建。推进市、县国民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中心(站)标准化建设,持续开展居民体质健康测评和科学健身指导服务。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推动市县“两场三馆”(体育场、室外体育活动广场、体育馆、游泳馆、全民健身综合馆)建设,合理利用边角地、闲置用地、待建地等土地资源,建设智慧健身路径、健身步道和体育公园。支持各类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推进社会和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共享。

第二节发展高品质文化旅游体育服务

创建全国知名的旅游目的地。以天中文化为核心,以山水资源为基础,构建驻马店国家级文旅品牌景区体系。对驻马店现有旅游景区进行提质升级,并重点推进杨靖宇将军纪念馆、方特旅游度假区、皇家驿站创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工作。立足驻马店“六山四湖”等风景秀美的自然生态旅游资源,推动嵖岈山温泉小镇旅游度假区、白云山康养旅游度假区、宿鸭湖度假区、蚂蚁山山地旅游度假区的规划建设工作,支持嵖岈山温泉小镇、老乐山康养旅游度假区、方特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促进文旅产业转型升级。

开发有温度有情怀的文旅文创产品。实施驻马店天中文化IP塑造工程,以创意与科技手段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聚焦考古文博、演艺娱乐、数字文旅等重点领域文旅文创产品开发,推动传统文化旅游向沉浸式体验服务、智慧服务和共享服务升级。实施华夏神话、梁祝传说、大别山精神、民间故事等创作扶持工程,培育动漫创作、生产、传播、衍生品开发等全产业链。实施“非遗点亮计划”,鼓励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文艺创作和文创设计,打造“驻马店非遗礼物”,推动“非遗商品化”。

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做好赛事品牌,推动文旅体大融合,把体育产业培育成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持续推动体育服务业发展,重点培育健身休闲、竞赛表演、场馆服务、中介培训等体育服务业。促进体育产业与健康产业融合发展,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建设一批以健身休闲、中医保健、康复疗养、宜居养生为特色的健身健康产业基地,鼓励开发健身健康技术装备、健康检测设备、便携式健身产品等。整合体育、文旅、康养资源,研究设立由政府出资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的体育产业投资基金,建成、命名一批市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单位或项目,培养一批本地体育产业品牌,逐步提高体育产业在第三产业的贡献比率,形成特色明显、科学合理的产业布局。进一步加强体彩销售和资金使用管理。

第三节保障措施

健全社会参与机制。加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力度,建设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交易平台。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运营、活动项目打造、服务资源配置等,规范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完善公共文化志愿服务激励机制,逐步建立星级文化志愿者认证制度,对贡献突出的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按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落实《关于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意见》,建立健全扶持激励文艺创作的长效机制。引导龙头服务企业集约发展,鼓励拥有自主品牌、创新能力强的本土文旅体育企业跨地区铺设服务网点。保护传承“老字号”,推进涉旅文物单位管理权和经营权两权分离改革。开发打造“特字号”,支持一批文化产业园、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文旅融合示范园区。培育壮大“新字号”,鼓励中小文化旅游体育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吸引鼓励市外大型企业集团、国外知名文旅企业落户,为我市文化旅游服务转型升级提供坚实支撑。

优化服务环境。实施旅游交通畅达工程,建立功能完善的文化旅游综合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加大信贷、土地等政策支持力度,严格市场监管,强化金融支持,促进资源要素高效配置。开展文旅场所智能化改造,打造智慧文旅。健全隐患排查整改、风险防范预警、突发事故处置等防控体系,提供安全安心的文化旅游体育消费环境。加强区域协作,构建市场共建、品牌共育、利益共享的文化旅游体育一体化发展机制。

专栏6文体服务保障项目

1.县域基本公共文化标准化建设。落实《河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21—2025年)》,实施《县域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目录》。

2.县域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分步启动将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纳入县城城镇化补短板强弱项项目,基本形成优质均衡、便捷高效的县域公共文化设施网络。

3.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统筹推进“两场三馆”建设,积极构建覆盖市、县、乡、村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网络。建设500个左右足球场,建设100个多功能运动场,新建、改扩建5个左右体育公园,每个县区至少建设1个全民健身综合馆,完成乡镇(街道)及全民健身场地器材补短板项目500个。到2025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上,每万人拥有足球场达到0.9块。

第十二章统筹推进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事业改革创新

创新理念方式,加快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公共服务数字化转型,搭建信息共通共享平台,构建公共服务智慧型生态,强化公共服务要素保障,推进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能力现代化。

第一节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制度

完善标准规范。以标准化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制定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具体实施标准。落实托育、教育、医疗、养老等重点领域标准规范,加强行业间标准规范统筹衔接。

强化财力保障。建立完善与经济发展和政府财力水平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支出保障机制,优先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补短板。明确市、县级在公共服务领域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加大市财政对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支持力度,确保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项目及标准落实到位。

优化资源配置。按照高效、公平原则和人口流动情况调整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建立完善公共服务资源与常住人口规模、服务半径挂钩制度。促进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山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推动城乡、区域间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统一、质量均衡。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需求表达和反馈机制,动态调整清单,不断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

创新购买制度。动态调整政府购买基本公共服务指导性目录。率先在养老、文化、残疾人养护等领域探索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合格供应商制度,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申请合格供应商资格,允许市民自主选择合格供应商并由政府结算。

第二节创新公共服务保障政策

优化市场供给机制。统筹用好规划、土地、税收、金融等支持政策,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及时清理和废除妨碍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供给。深化跨地区合作,推动区域性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促进区域内公共服务设施配置、人员配备以及服务质量水平有效衔接。有序推进重点领域对外开放,提升医疗、教育培训、休闲旅游、体育健身等领域高品质服务能力。综合运用债券、保险、信贷、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为社会领域公共服务项目融资提供支持。

健全政策衔接机制。推动不同区域、不同领域、不同人群公共服务政策相互衔接、互相配套,增强制度之间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增强公共服务信息共享、异地享有等方面的便利性和公平性。健全以居住证为载体、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公共服务供给机制,推进常住人口公共服务全覆盖。完善公共服务政策保障体系,在资格准入、职称评定、土地供给、财政支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等方面公平对待民办与公办机构。

第三节构建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信息技术载体

完善政务信息平台。整合集中政务数据资源,持续完善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相统一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平台,持续将具备条件的服务事项纳入平台,全面推行“一网通办”“一网统管”“一网通贷”,促进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事项办理便利化。

推进服务数据共享。整合公共服务数据资源,推动教育、医疗健康、养老、家政、旅游、体育等领域线上线下供给融合互动。支持各地统筹公共服务资源、居民分布和服务半径,织密综合性服务网点,推出“线上+线下”服务设施地图,提升公共服务信息获取便利性。

强化科技服务支撑。构建公共服务智慧型生态,推动智慧养老、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政企联合技术应用等公共服务领域数据应用和安全高效流通。加强公共服务领域数字化改革,重点修订与数字化改革不匹配不衔接的政策。

第十三章规划组织实施

第一节加强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推进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建设的各个阶段、各个领域、各个环节,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推进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促进实现共同富裕的强大动力,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各级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各项决策部署,为实现规划目标提供坚强保障。

第二节强化统筹协调

加强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及政策创新等重大问题的协调解决,市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专项规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各县区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规划、实施方案或具体工作措施,确保规划落地见效。各地要统筹协调本地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重点工作,建立健全推动落实的协调机制,不断增强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第三节加强项目实施

聚焦规划确定的目标、领域、任务,谋划实施一批关系全市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全局性、战略性重大工程项目,财政性资金和资源要素优先投向规划确定的重大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建立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事业重大项目引领制度,滚动调整、动态更新相关项目储备库。建立健全“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

第四节人才队伍建设

健全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事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定期组织职业培训和业务轮训,支持非公办公共服务机构人才培养、培训和进修。发展公益性社会服务组织,壮大志愿者人员来源渠道,鼓励社会人士积极参与社会志愿服务,共同营造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的良好环境。

第五节动态监测评估

定期开展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监测评估,跟踪督促规划实施工作,重大事项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各地要持续完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监测评估体系,做好规划实施情况动态监测和中期评估工作,定期开展工作进展情况日常监测和实时考核,并向社会发布本地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年度报告和考评情况。

相关解读:《驻马店市“十四五”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规划》 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