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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驻马店市统计局普查中心预算说明

投稿:市统计局  来源:时间:2022年04月08日

索 引 号: S0018-0000-2022-00009 主题分类: 其他
信息来源: 归集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08日
名  称: 2022年驻马店市统计局普查中心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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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驻马店市统计局普查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驻马店市统计局普查中心2022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 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 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驻马店市统计局普查中心2022年部门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体预算表

二、单位收入总体预算表

三、单位支出总体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项目支出情况表

十一、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统计局普查中心概况

 一、驻马店市统计局普查中心主要职能

根据《关于驻马店市统计局所属事业单位清理规范意见的通知》(驻编【2012】86号)精神文件规定,驻马店市统计局普查中心主要职责是:承担全国、全省各类普查任务,研究拟订全市各项普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驻马店市统计局普查中心机构设置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驻马店市统计局普查中心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事业编制10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

驻马店市统计局普查中心为二级财政预算单位,主管部门为驻马店市统计局。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统计局普查中心2022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统计局普查中心2022年收入总计159.0万元,支出总计159.0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增加了45.86万元,上升28.84%。主要原因:新招录公务员和人员职务晋升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统计局普查中心2022年收入合计15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9.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统计局普查中心2022年支出合计15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4万元,占97.11%;项目支出4.6万元,占2.8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统计局普查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59.0万元,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45.86万元,上升28.84%。主要原因:新招录公务员和人员职务晋升。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统计局普查中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59.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6.8万元,占79.7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9万元,占11.26%;卫生健康支出7.4万元,占4.65%;住房保障支出6.8万元,占4.2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和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单位《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21年减少0.12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减“三公”经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事业)单位机构运转经费支出情况

市统计局普查中心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16.1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8.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购买货物预算4.8万元,服务预算3.5万元。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中心2022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期末,我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单位无负责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及资金。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驻马店市统计局普查中心2022年度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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