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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驻马店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部门预算说明

投稿:市大数据局  来源:时间:2022年04月19日

索 引 号: S0010-0000-2022-00010 主题分类: 其他
信息来源: 归集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19日
名  称: 2022年驻马店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部门预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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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驻马店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部门预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驻马店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驻马店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驻马店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预算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预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一、市级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表

十二、市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汇总表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概况

一、驻马店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驻马店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驻办文[2019]34号)文件规定,驻马店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是:

(1)组织起草全市政务服务和政务信息化、数据管理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2)统筹推进全市“数字政府”建设,拟订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统筹推进全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体系建设,指导全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机构开展工作。

(4)统筹推进全市“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

(5)统筹市级政务信息系统建设规划,提出项目建设具体意见。

(6) 统筹管理政务云平台、政务服务平台和电子政务网络。

(7)负责统筹推进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统筹管理市政务服务大厅工作,协调各进驻部门之间、办事窗口与进驻部门之间的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政务服务环境优化和评价工作,负责市级政务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

(8)负责全市行政审批改革、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管理和标准化建设。

(9)统筹全市数据资源管理和建设工作。组织推动大数据研究、开发、应用和对外交流合作。协调服务大数据产业发展。

(10)统筹全市电子政务基础设施、信息系统、数据资源等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数字政府”平台安全技术和运营体系建设,监督管理市级政务信息网络系统和数据库安全。

(11)负责政务服务、政务信息化、大数据相关知识的宣传普及。承担大数据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对外合作交流。

(12)统筹新型智慧城市创建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驻马店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

驻马店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局属单位预算。

1.驻马店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机关本级,内设6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电子政务科、数据管理科、政务服务科、审批改革协调科、智慧城市建设科;

2.驻马店市行政服务中心,内设7个职能科室,分别为:综合科、信息科、效能监察科、政务环境科、代办服务科(协调科)、网络科、直工委;

3.驻马店市大数据中心,内设4个部门,分别是综合部(智慧城市创建协调服务部)、数据资源部、平台运行维护部、数据安全部(数据分析利用部);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2022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2年收入总计4273.1万元,支出总计4273.1万元,与2021年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82万元,上升0.13%。主要原因是全市信息化项目的统一归口管理。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2年收入合计4273.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273.1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2年支出合计427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8.4万元,占14%;项目支出3674.4万元,占8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4273.1万元。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5.82万元,上升0.13%。主要原因是全市信息化项目的统一归口管理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4273.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167.4万元,占97.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1万元,占1.2%;卫生健康支出25.6万元,占0.6%;住房保障支出28.9万元,占0.68%。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和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98.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3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6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部门《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为3.7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21年增加1.3万元,增加了54.17%。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我局2022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的收入和支出预算。预算数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我部门没有出国(境)业务需要。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购车经费已结转到2022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4万元,与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是车辆编制未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1.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21年增加1.3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随着业务逐步增加,省内外接待此处增加,公务接待需求相应增加,且2021年未列支该项预算。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驻马店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665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政策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350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400.7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局2022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车辆3辆、老干部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局无负责参与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驻马店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