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驻马店市教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投稿:市教育局  来源:时间:2022年04月15日

索 引 号: S000-4000-2022-00001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信息来源: 归集发布日期: 2022年04月15日
名  称: 驻马店市教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有 效 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布驻马店市教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市教育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领导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了市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细化分工,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召开了专题会议安排布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各科室、各县区教育局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

(二)突出重点工作。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围绕我市教育重点工作、民生实事实行“五公开”,在市教育局官网上对义务教育招生、教师资格认定、教师招聘、师德师风建设、民办学校审核年检、职称评聘、疫情防控、复学复课等政策和政务信息进行全面公开,着力加大政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三)规范官网建设。积极建设驻马店市教育局官网和驻马店教育云平台。以上网站是宣传我市教育发展的重要平台,是政务公开、政策法规宣传和文件公告通知发布的窗口,是服务人民群众办事的指南。我局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不断深化政务公开,重点加强权力运行、教师招考、教师职称评聘等信息的透明度,保证广大群众和师生的知情权、监督权。

(四)加大政策解读回应力度。义务教育招生、教师资格认定政策是公众关注的焦点。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市中心城区学区划分出台后,市教育局及时跟进解读,印发了《致驻马店市中心城区2021年小学毕业生家长的一封信》,同时以“答记者问”的形式在媒体上发布了招生政策解读,同时在教育局官网公布了义务教育招生咨询电话。市教育局及时公开教师资格认定流程、时间节点、报考渠道、认定过程等信息,在教育局官网公布《教师资格认定常见问题解答》。以上措施,提高了对有关政策的解读力度,确保政策内涵清晰传递,及时主动研判回应社会关切,提高了对社会关切热点的发现、搜索和反馈能力。2021年市教育局办理回复公民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4条。

(五)大力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义务教育领域是国家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26个试点领域之一,2021年继续作为我市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各县区制定并发布了本级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在政府网站开设了义务教育领域政务公开专栏,根据标准目录上传公开了各类义务教育领域政务信息。

(六)打好政务公开阵地战。近年来,市教育局充分发挥官网和教育云平台作用,搞好政务公开阵地建设,打好政务公开阵地战。2021年,为省教育厅网站报送信息30条,采用信息近10 条;为市政府网站报送信息100余条。在驻马店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主动发布信息1300余条,其中教育新闻(动态)900余条,发布文件通知300条。依托教育云服务平台积极开展网络教学或线上活动,共52项,制作教学视频1683个,总浏览量4396万次;开展网络名师工作室建设,为中原名师、市级名师、区级名师建设网络工作坊33个,培养骨干教师1584万人,上传教研文章2826篇,优课1819个,优质资源414个,开展网络教研活动45项,总浏览量1.39亿人次;开展本地优质教育资源建设,共建设课件、教案、导学案、微课等资源13829个,优质专题课程94项,总浏览量1021463人次;组建网络名师团队,培养网络教研学科带头人23人,核心成员218人,研制三个课堂之名师直播课程脚本528个;开展2021年度云平台全员教师线上培训,培训53681人次。

(七)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与校务公开一体部署一体推进有机衔接。校务公开是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的基础和延伸,《驻马店市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中提出我市基层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一体部署、一体推进、有机衔接,这是我市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特色和亮点。乡镇中心校纳入校务公开范畴,执行义务教育学校校务公开的有关要求。各县区教育局积极指导各乡镇中心校紧扣流程规范,参照县区教育局标准目录,梳理、制定出既体现教育管理服务特点又符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校务公开标准目录。乡镇中心校同时还做好指导所辖学校制定、落实校务公开标准目录的工作,实现义务教育基层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的有机衔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行政事业性收费

355.79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4

0

0

0

0

0

4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人手不足。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涵盖范围广、工作任务多、协调任务重还需要专业化团队支撑。市教育局虽然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但存在人手不足,政务公开工作不深、不细问题,与上级要求和群众期待还有较大差距。

(二)任务较重。义务教育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涉及内容较多,信息源牵涉教育系统几乎所有部门,信息搜集、整合、处理、发布工作量较大。

2022年,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立足全市教育工作实际,把握大局,着眼大事,进一步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努力做好教育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不断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教育服务。

一是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进一步梳理政务信息,对原有的公开目录补充完善,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可以公开的信息,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三是从方便公众查询的角度,进一步整合网站信息资源和服务资源。进一步创新公开方法,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四是进一步规范、细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保证网站信息及时更新。加强人员培训和工作交流,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技术能力。

 五是加大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与校务公开工作力度,积极开展在线督导检查,推动标准目录落实;进一步推动校务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不存在信息处理收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