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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统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投稿:市统计局  来源:时间:2022年02月10日

索 引 号: S0018-0000-2022-00003 主题分类: 市政府组成部门
信息来源: 归集发布日期: 2022年02月10日
名  称: 驻马店市统计局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文  号: 有 效 性: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市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认真履行统计监督职责,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统计职能。一是局党组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定期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定相关措施,多次就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并带头学法普法,通过集中学习、自学以及网络学习、法律知识考试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宪法》《民法典》《统计法》等法律知识,强化全局法治思维,提升干部法治能力。二是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统计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常态化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下简称《意见》《办法》《规定》)和我省《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河南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实施办法》,认真执行防惩统计造假责任制问责制。持续推进统计督察整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长久实效。三是抓好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及相关工作。全面梳理、调整并公布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和行政执法流程图。做好政务服务事项统一工作,更新维护。严格执法程序,积极开展“双随机”抽查,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执法行为于法有据、有据可查,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全面落实《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程序。本年度我局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驻马店市统计系统涉企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修订)》已按要求报市司法局备案。根据省统计局《关于持续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的通知》和市发改委《关于开展失信约束措施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安排各县(区)统计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迅速行动,明确专人负责文件清理,坚决废止或修改与统计法精神不相符的文件,坚决纠正违背统计法精神、影响统计工作独立性的有关做法。对现行违反政策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及时公布清理结果。

(三)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按照《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明确决策责任,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深入贯彻落实《驻马店市2021年度法治建设工作安排》和《驻马店市2021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实施方案》的要求,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成立市统计局公职律师管理办公室,聘请忠良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依法决策中的积极作用。

(四)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一是认真谋划服务型行政执法年度工作重点。制定《2021年度全市统计系统服务型统计执法建设的通知》,将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结合,落实服务型行政执法要求和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相结合,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制度,稳步推进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从源头上减少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二是持续优化统计法治营商环境。贯彻落实《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驻马店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制定《市统计局开展损害营商环境干部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围绕六个方面治理内容,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和科室承诺。加强统计信用制度建设,进一步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和统计失信企业认定工作,及时公示严重失信企业和失信人员。三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增强政务服务能力,健全政务服务体系,适时进行动态维护。根据“应认领、尽认领”要求高标准完成7项政务服务事项(行政奖励)梳理认领工作,做好“互联网+监管”相关工作。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一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年通过学习会、视频会、培训会等方式,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进一步提高学法用法水平,增强干部职工自觉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按要求做好行政执法证件的日常管理、年度审验工作。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全面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三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在门户网站、官方微信上公布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畅通统计违纪违法举报渠道。制定《驻马店市统计局统计执法“双随机 一公开”抽查工作方案》《驻马店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行业“双随机 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实施方案》,对166家企业开展执法检查,严肃查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执法行为有法有据,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提升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为民服务水平,做好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推进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将社会关注的全市经济形势发展情况进行发布和解读,满足社会公众对统计信息的需求。完善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切实提高舆情应对能力和水平。

(七)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完善普法工作机制。制定《驻马店市统计局关于印发2021年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驻马店市统计局2021年普法工作计划》《驻马店市统计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加强统计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推动《意见》《办法》《规定》的学习进市委常委会议、市委中心组学习会、市政府学习会等,及时向市领导汇报上级关于统计监督的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各专业业务培训、经济形势调研、统计执法检查等方式开展普法教育培训。利用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统计法宣传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活动,营造“人人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氛围。三是加强改进信访工作。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坚持法治途径优先,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保障合理合法诉求。规范信访工作程序,畅通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和权益保障渠道,引导群众在法治框架内解决矛盾纠纷。

(八)提升统计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落实学法用法制度。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统计法律法规。组织全市统计系统干部职工参与知识竞赛、全市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培训会、省统计局《行政处罚法》专题讲座和全国统计系统《民法典》专题视频讲座,12月组织《宪法》和《统计法》知识竞赛、开展旁听庭审活动。二是加强法律知识培训。本年度共举办3期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的法治专题培训班,从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统计执法监督检查程序、统计执法监督检查文书制作与使用三个方面,详实地为全市法治工作人员讲授统计执法监督相关内容,进一步提升统计执法人员业务水平,为今后开展统计监督检查打下坚实基础。三是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宣传。根据有关部门要求,扎实做好干部职工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工作,及时传达、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将市委市政府署对疫情防控部署安排,转载到工作群、“驻马店市统计局”公众号和门户网站,多种形式、多渠道进行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助力疫情宣传工作做好做严做实。

二、存在问题

(一)统计执法人员缺乏,力量单薄。目前,市统计局通过国家统计局组织的全国统计执法检查资格考试仅7人,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统计执法证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没有统计执法证的不能从事统计执法工作,因此造成工作效率不高,影响统计行政执法的进度。

(二)《统计法》等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还没能得到完全的普及。个别调查对象的统计人员对统计法律法规的了解不够全面和深入,导致在日常的工作中办事不严谨,资料准备不齐全。

(三)法治教育形式单一。主要是集中专题学习为主,法治教育渗透性不强。在法律知识的学习上主动性不够,法律修养存在差距。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2年市统计局将以继续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市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工作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提升统计数据质量,为全市高质量跨越发展贡献统计力量

(一)提高政治站位。继续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等统计改革文件,组织好《选编》的再学习,确保与统计工作相关的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知悉掌握其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推动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提高普法实效。做好“八五”统计普法规划,紧密结合法治政府建设开展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按照领导干部、统计人员、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四个层面,分层推进,分类指导,提高普法教育的精准化。利用新媒体技术,创新统计普法方式,提高普法受众人次。把握时机开展统计普法活动,提高统计普法宣传的效果。

(三)打造法治机关。在局机关形成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不断提高依法统计、文明执法水平,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推进高水平高标准法治机关建设。

(四)规范执法行为。采取“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等方式,加大对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执法检查力度,严肃查处各类统计违法行为,加大对统计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