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农业科学院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投稿:huoruiqi  来源:时间:2022年01月29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农科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规定,公开的方式进一步多样、公开的领域进一步拓展、公开的实效进一步增强,现将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动公开

 2021年我院在政务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4条。内容涉及部门决算、科研项目实施情况、有关科研活动进展情况、主要农作物种植管理技术、病虫害防控措施等。

(二)依申请公开

 2021年度我院没有收到相关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为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院党组将其列入重要工作日程,院成立了由院主要领导孟祥锋任组长的院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编制政务公开指南和目录,全力推进全院政务公开工作。办公室统筹做好全院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人员培训和对外宣传事宜,明确专人负责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落实;院党组先后两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讨论全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一系列相关制度和办法,细化主动公开、申请公开流程;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政务公开会议精神,系统学习了政务公开工作难点热点问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办理、网站日常工作操作实务等内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院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2019〕61 号)要求,及时在政务公开平台公开各项工作,确保信息的时效性。以政务信息网络平台为载体,并积极灵活运用微信公众号、媒体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不断提高我院信息公开的质量。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

 一是严格审批流程。各处室撰写的需要发布的公开信息先由各处室负责人审核,再交信息公开经办人初步审核,初审无误后交由分管院长进一步把关,严格审查,今年以来,未发生失泄密事件。二是经常性检查政务公开情况,发现涉及敏感关键词时,及时纠正。涉及整改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保留4位小数)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以来,我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有序开展,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仍存在的一些困难和问题,如公开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部分处室和所、中心对新《条例》中的新要求理解不透,对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信息公开内容的完整性、及时性距离新《条例》要求还有差距。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按照市政府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新《条例》。准确把握新《条例》基本原则,坚持做到“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深入推进信息公开的制度化、长效化。二是进一步完善基本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和审查机制,确保及时准确、符合保密规定;建立健全工作考核,压实工作责任。三是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重点推进重点领域、重大事项的政府信息公开,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及时回应公众的期盼和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90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