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一地一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投稿:huoruiqi  来源:市政府办时间:2021年12月14日

索 引 号: S0001-0205-2021-03977 成文日期: 2021年11月30日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 归集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14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一地一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驻政办〔2021〕44号 有 效 性: 有效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

高地建设“一地一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驻政办〔2021〕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驻马店市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一地一策”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1年11月30日

驻马店市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

建设“一地一策”实施方案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省职业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教育部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推进技能社会建设的意见》《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高质量推进“人人持证、技能河南”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我市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一地一策”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和关于职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把发展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树立崇尚技能、崇尚劳动的价值导向,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环境,以促进就业和适应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着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提升技术技能人才供给水平。

二、具体目标

到2025年,全市职业教育规模结构更加合理,职业院校布局和专业结构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契合,现代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基本形成,职业教育发展环境更加优化,职业院校办学能力和贡献力更加显著。

——全市职业院校在校生规模保持16万人左右,其中,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达到12万人(含技工院校)。每年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21万人次左右。

——完成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职业院校办学条件全部达标,完成职教园区一期工程建设,推进职教园区资源共享,重点建好4所高水平职业院校和4个骨干专业(群)。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取得重大突破,重点建设5个产教融合型产业学院(系部)和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认定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和产教融合型院校。推动黄淮学院应用型本科建设。

——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超过50%。

三、重点任务

(一)突出德技并修,树立崇尚技能的价值导向

1.强化德技并修的育人导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全过程。加强职业院校(含中等职业学校、技师学院、高等职业学校、应用型本科,下同)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建设,培养100名市级课程思政优秀教师,打造一批市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积极参与省级思政和德育工作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共青团在思政教育中的独特作用,着力加强青年学生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加强职业院校体育、美育、心理健康和法治教育。创新开展职业院校“文明风采”、师德师风建设巡讲等活动,通过大国工匠、劳动模范进校园和经典诵读、道德讲堂等形式,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工匠精神,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

2.推进技能社会的文化建设。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举办技能大赛、素质能力大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赛、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规范选用国家统一编写的中等职业学校思政、语文、历史课程教材和高等职业学校思政理论课教材,引导学生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厚植爱国主义情怀。深入挖掘红色教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至少打造1个面向全省开放的职业教育红色文化研学旅行示范基地。

3.营造崇尚技能的社会氛围。将技术技能教育与劳动教育、职业启蒙教育深度融合,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建立全面实施劳动教育的长效机制,在中小学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程,确保每周不少于1课时;职业院校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教育,其中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专题教育不少于16个学时。全面推进职业体验教育,建设1-2个向社会开放的职业启蒙和职业体验基地,开展职业意识及通用技术技能教育。大力宣传技术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的先进事迹和重要贡献,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努力营造尊重技能、崇尚技能、学习技能的浓厚氛围。

(二)凸显类型特征,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4.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优化教育结构,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基础,推进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使绝大多数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实施“一地一策”的中等职业学校扩容提质建设行动计划。到2025年,市区(含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要达到3.5万人。完成职教园区一期工程建设任务。完成技师学院、财经学校、交通技师学院续建项目,园区整体办学容量达到6万人,其中中职在校生规模达到3.5万人左右(技师学院1万人,农业学校0.8万人,财经学校0.8万人,交通技师学院0.8万人)。招商引资,在职教园区内再建设1-2所中等职业学校。到2025年,县区属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达到8.5万人。驿城区引资建设1所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达到0.8万人;遂平县改扩建遂平县职业教育中心,在校生规模达到0.8万人;西平县改扩建西平县职业教育中心,或增建1所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达到1万人;上蔡县改扩建上蔡县职业中专,或增建1所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达到1.5万人;汝南县扩建汝南县职业教育中心,在校生规模达到1万人;平舆县改扩建平舆县职业中专,或增建1所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达到0.8万人;正阳县完成正阳县职业中专改扩建计划项目,在校生规模达到1万人;确山县改扩建确山县职业教育中心,在校生规模达到0.6万人;泌阳县扩建泌阳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在校生规模达到1万人。

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推动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到国家规定标准。重点建好对接我市产业和骨干企业、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4所高水平职业院校和4个骨干专业(群)。积极招收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农民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至少办好1所残疾人高中(部)或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班)。鼓励中等职业学校联合中小学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

5.大力发展专科层次职业教育。把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作为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和培养大国工匠、能工巧匠的重要方式,使城乡新增劳动力更多接受高等教育。建设发展好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和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要重点办好服务地方发展的特色优势专业(群),将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逐步建设成为集就业教育、升学教育、培训教育、创新中心于一体的区域技术技能积累的重要资源集聚地。支持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启动学校东侧预留发展用地建设工作。“十四五”期间,筹建“驻马店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平舆县防水职业技术学院”和“驻马店理工职业学院”,扩大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提升高等职业教育办学质量。

6.积极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推进黄淮学院应用型本科高质量发展,培养服务区域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重点服务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支持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和驻马店技师学院开展联合办学。支持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和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按照国家本科层次职业院校建设标准加强内涵建设,积极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

(三)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校企“双元”合作育人

7.实施产教融合发展行动计划。落实《驻马店市深化产教融合促进高质量跨越发展实施方案》,组建市级产教融合战略联盟,开展一批产教融合建设试点,认定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和院校,培育一批产教融合育人基地。在全市职业院校中,重点支持建设5个产教融合型产业学院(系部);统筹多种资源,重点支持建设5个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努力将驻马店打造成为省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

8.推进校企“双元”育人。鼓励和支持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全过程,紧密围绕产业升级和企业生产需求,大力开展“订单式”培养、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等“双培型”培养模式,推动校企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校企专业共建、课程共担、教材共编、师资共训、基地共享、人才共育,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积极参与国家1+X证书(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9.完善校企合作激励政策。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支持社会力量以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形式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二级学院和培训机构。厚植企业承担职业教育责任的社会环境,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校企合作中,学校可从中获得智力、专利、教育、劳务等报酬,具体分配由学校按规定自行处理。探索建立企业根据校企合作办学成本获得合理回报机制,调动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积极性。到2025年,每所职业院校至少要引进1家企业在校内建设与学校骨干专业相适应的实习实训基地或生产车间,至少确立2-3家企业作为校外实训基地,至少要有1-2个骨干专业采取开设“企业冠名班”、在企业设立分校、在企业办班等多种形式开展合作办学。各职业院校“订单式”培养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可按投资额的30%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对接纳学生实习且实习时间累计1个月以上的当地企业,同级财政可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对企业给予奖励。对在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院校、企业、行业协会等予以表彰奖励。

(四)深化改革,提升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10.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由注重“办”职业教育向“管理与服务”过渡。加强职业院校章程建设,建立完善依法治校、自主办学、民主管理的运行机制和现代职业院校制度,提升职业院校治理能力。扩大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职业院校在招生、办学评估、学生奖助学金等方面与公办职业院校享受同等政策。县级以上政府可以采取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和出租、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等措施对民办职业院校予以扶持。对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还可以采取政府补贴、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扶持措施。民办职业院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在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享受同等待遇。

11.深化职业院校“三教”改革。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相关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等职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对特殊高技能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2022年起,基本不再从应届毕业生中招聘。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落实职业院校教师全员轮训制度,实行5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企业实践制度。到2025年,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实施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特聘岗计划,允许职业院校按编制数额20%左右的比例自主招聘兼职教师。对职业院校引进兼职教师的,同级财政可统筹资金给予支持。支持黄淮学院举办职业技术师范教育。深化教材改革。规范和加强职业教育教材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教材管理的规定,规范选用国家规划教材。开发建设一批具有驻马店地方特色的教材和校本教材。深化教学方法改革。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发展需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教学方式方法,大力推广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境教学、模块化教学等教学方法,在教学中广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

(五)提升服务能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12.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调整、优化职业院校专业布局,引导职业院校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专业体系。实施职业教育品牌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计划,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重点建设5个左右品牌示范专业点和10个左右特色专业点,每所学校都要有1-2个品牌示范或特色专业,通过培育专业特色,打造专业品牌,提升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的符合度、依存度和贡献度,推动专业建设与产业需求有效对接。提高职业院校教师待遇。进一步健全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与当地公务员工资福利待遇同步增长机制,确保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职业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支持职业院校对获得省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奖项的选手和指导教师予以奖励,奖金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单列管理。

13.广泛开展高质量职业培训。落实职业院校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按照育训结合、长短结合、内外结合的要求,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在技能社会建设中的作用,面向在校学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广泛开展职业培训,将承担职业培训情况作为核定职业院校教师绩效工资总量的重要依据,推动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重点面向我市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新兴产业等领域,以及具有技能传承、独具地方特色的产业,公开择优遴选、建设一批区域性的市级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在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中的主阵地作用,积极开展多层次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鼓励职业院校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开展职业技能等级鉴定。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培训。职业院校年培训人次不低于在校生数的2倍。每个县区至少建设1所有实体依托的社区学院和1个养教结合的老年教育中心。

14.服务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每个县(区)至少要建好办好1所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达标中等职业学校,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水平。坚持分类指导,引导我市职业院校重点加强现代农业、食品加工、文化旅游、健康养老、现代制造、生物制药、能源化工、电子商务等产业相关专业建设,稳定粮食生产能力,助力特色产业集群高效发展。加强覆盖县、乡、村三级的县域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建设,支持有条件的院校推行农学结合的弹性学习培养模式,积极开展高素质农民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鼓励职业院校因需合理设置、调整涉农专业或方向,扩大涉农人才培养规模。积极参与省级乡村振兴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示范专业点建设,至少打造1所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院校。依托驻马店农业学校、汝南县职业教育中心2个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基地,广泛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着力培养培训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技术技能人才支撑。

四、保障措施

15.强化对职业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驻马店市人民政府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市职业教育工作,研究协调解决职业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政府要把职业教育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方案,切实发挥各级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大力推动现代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

16.健全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持续加大职业教育投入,确保新增财政性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确保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拓宽办学筹资渠道,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职业教育。各县(区)政府要按规定制定并全面推行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全部纳入生均拨款改革范围,足额落实生均经费标准。要根据职业院校办学成本和办学规模,科学合理核定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可适当高于当地普通高中。公办高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水平不低于12000元,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水平应逐步提高。政府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民办职业院校发展。统筹利用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职业院校加强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建设。将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继续教育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17.扩大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内部管理、教师招聘、教师待遇、职称评聘、校企合作、专业设置等方面赋予学校更多自主权。学校根据办学实际需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在人员总量内自主确定教学、科研、行政职能部门等内设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学校按照规定自主设置岗位,自主确定用人计划,自主确定招聘标准、内容和程序,招聘方案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自主招聘各类人才。大力推进职业院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学校可自主聘用内设机构干部。

18.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压实各级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稳定情况作为对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将职业教育经费落实情况纳入对县区政府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建立职业教育定期督导评估和专项督导评估制度,落实督导报告、公报、约谈、限期整改、奖惩等制度。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定期听取市直和各县区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情况汇报,督导各部门工作任务清单(见附件)落实情况。

19.优化职业教育发展环境。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大力宣传技术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的先进事迹与重要贡献,在全社会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开展各类职业教育宣传活动,宣传展示大国工匠、能工巧匠和高素质劳动者的事迹和形象,培育和传承好工匠精神。鼓励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实行技术创新成果入股、岗位分红和股权期权等激励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驻马店参加国家、省级技能大赛的获奖选手给予表彰奖励。各类教师表彰工作要注重向职业教育一线教师倾斜。 

附件:各部门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各部门工作任务清单

序号

工作任务

负责单位

1

加强职业院校思政课程与课程思政建设,培养100名市级课程思政优秀教师,打造一批市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积极参与省级思政和德育工作教育基地建设。

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

至少打造1个面向全省开放的职业教育红色文化研学旅行示范基地。

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各县区人民政府,有关院校

3

建立全面实施劳动教育的长效机制,在中小学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程,确保每周不少于1课时;职业院校以实习实训课为主要载体开展劳动教育,其中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专题教育不少于16个学时。全面推进职业体验教育,建设1-2个向社会开放的职业启蒙和职业体验基地,开展职业意识及通用技术技能教育。

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县区人民政府

4

推进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使绝大多数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到2025年,市属(含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要达到3.5万人。招商引资,在职教园区内再建设1-2所中等职业学校。到2025年,县区属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达到8.5万人。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推动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到国家规定标准。重点建好对接我市产业和骨干企业、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4所高水平职业院校和4个骨干专业(群)。至少办好1所残疾人高中(部)或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班)。

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招商投资促进局、市财政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

5

建设发展好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和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将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逐步建设成为集就业教育、升学教育、培训教育、创新中心于一体的区域技术技能积累的重要资源集聚地。支持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启动学校东侧预留发展用地建设工作。“十四五”期间,筹建“驻马店农业工程职业学院”“平舆县防水职业技术学院”和“驻马店理工职业学院”。

市教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平舆县人民政府、新蔡县人民政府、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驻马店幼儿师专、驻马店农业学校

6

推进黄淮学院应用型本科高质量发展,培养服务区域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重点服务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支持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和驻马店技师学院开展联合办学。支持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和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按照国家本科层次职业院校建设标准加强内涵建设,积极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

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

7

组建市级产教融合战略联盟,开展一批产教融合建设试点,认定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和院校,培育一批产教融合育人基地。重点支持建设5个产教融合型产业学院(系部);重点支持建设5个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努力将驻马店打造成为省级产教融合试点城市。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8

鼓励和支持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全过程,紧密围绕产业升级和企业生产需求,大力开展“订单式”培养、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等“双培型”培养模式,推动校企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校企专业共建、课程共担、教材共编、师资共训、基地共享、人才共育,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积极参与国家1+X证书(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工作。

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9

支持社会力量以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形式举办或参与举办职业院校、二级学院和培训机构。到2025年,每所职业院校至少要引进1家企业在校内建设与学校骨干专业相适应的实习实训基地或生产车间,至少确立2-3家企业作为校外实训基地,至少要有1-2个骨干专业采取开设“企业冠名班”、在企业设立分校、在企业办班等多种形式开展合作办学。各职业院校“订单式”培养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可按投资额的30%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对接纳学生实习且实习时间累计1个月以上的当地企业,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对企业给予奖励。对主动输送学生到市内企业顶岗实习的院校,按每生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每生补助时间每批次不超过六个月。对在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院校、企业、行业协会等予以奖励。

市教育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税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0

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职业院校章程建设,建立完善依法治校、自主办学、民主管理的运行机制和现代职业院校制度,提升职业院校治理能力。扩大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职业院校在招生、办学评估、学生奖助学金等方面与公办职业院校享受同等政策。县级以上政府可以采取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和出租、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等措施对民办职业院校予以扶持。对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还可以采取政府补贴、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扶持措施。民办职业院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在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享受同等待遇。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11

加强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到2025年,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的比例要达到50%以上。实施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特聘岗计划,允许职业院校按编制数额20%左右的比例自主招聘兼职教师。支持黄淮学院举办职业技术师范教育。深化教材改革。规范和加强职业教育教材管理,开发建设一批具有驻马店地方特色的教材和校本教材。深化教学方法改革。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发展需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教学方式方法,大力推广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境教学、模块化教学等教学方法,在教学中广泛运用现代信息技术。

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委编办、市科技局

12

引导职业院校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专业体系。实施职业教育品牌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计划,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重点建设5个左右品牌示范专业点和10个左右特色专业点, 每所学校都要有1-2个品牌示范或特色专业。提高职业院校教师待遇,确保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职业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可按50%的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支持职业院校对获得省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奖项的选手和指导教师予以奖励,奖金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单列管理。

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13

落实职业院校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在技能社会建设中的作用,推动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建设一批区域性的市级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积极开展多层次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鼓励职业院校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开展职业技能等级鉴定。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培训。职业院校年培训人次不低于在校生数的2倍。每个县区至少建设1所有实体依托的社区学院和1个养教结合的老年教育中心。

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4

每个县(区)至少要建好办好1所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达标中等职业学校,提升职业教育服务县域经济发展水平。支持有条件的院校推行农学结合的弹性学习培养模式,积极开展高素质农民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鼓励职业院校因需合理设置、调整涉农专业或方向,扩大涉农人才培养规模。积极参与省级乡村振兴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示范专业点建设,至少打造1所乡村振兴人才培养优质院校。依托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基地,广泛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15

建立驻马店市人民政府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市职业教育工作,研究协调解决职业教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级政府要把职业教育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实施方案,切实发挥各级职业教育工作部门联席会议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困难和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大力推动现代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

16

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持续加大职业教育投入,确保新增财政性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确保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全面推行公办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全部纳入生均拨款改革范围,足额落实生均经费标准。要根据职业院校办学成本和办学规模,科学合理核定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可适当高于当地普通高中。公办高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水平不低于12000元,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水平应逐步提高。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民办职业院校发展。统筹利用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职业院校加强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建设。将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将继续教育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17

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内部管理、教师招聘、教师待遇、职称评聘、校企合作、专业设置等方面赋予学校更多自主权。学校根据办学实际需要和精简、效能的原则,在人员总量内自主确定教学、科研、行政职能部门等内设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学校按照规定自主设置岗位,自主确定用人计划,自主确定招聘标准、内容和程序,招聘方案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自主招聘各类人才。大力推进职业院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学校可自主聘用内设机构干部。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委编办等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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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稳定情况作为对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将职业教育经费落实情况纳入对县区政府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建立职业教育定期督导评估和专项督导评估制度,落实督导报告、公报、约谈、限期整改、奖惩等制度。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定期听取市直和各县区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情况汇报。

市教育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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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大力宣传技术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的先进事迹与重要贡献,在全社会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开展各类职业教育宣传活动,宣传展示大国工匠、能工巧匠和高素质劳动者的事迹和形象,培育和传承好工匠精神。鼓励企业对高技能人才实行技术创新成果入股、岗位分红和股权期权等激励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驻马店参加国家、省级技能大赛的获奖选手给予表彰奖励。各类教师表彰工作要注重向职业教育一线教师倾斜。

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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