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投稿:市大数据局 来源:时间:2021年12月01日
索 引 号: | S0001--2021-03729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信息来源: | 归集发布日期: | 2021年12月01日 | |
名 称: | 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召开营商环境评价“互联网+监管”指标工作推进会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互联网+监管”工作,提升“互联网+监管”指标在2021年度营商环境考评中的位次,11月19日上午,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组织全市具有监管职能单位召开营商环境评价“互联网+监管”指标工作推进会。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立新主持会议。
会议首先通报了我市“互联网+监管”工作目前进展情况及存在问题。
会议强调,“互联网+监管”作为营商环境评价中“市场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监管单位监管行为开展与否、监管数据录入与否、数据录入准确、及时与否,决定了我市“互联网+监管”在营商环境评价考核指标的成绩。
会议要求,一是对标先进,努力提升。要主动对标先进地市汇聚情况,结合平台调整前的数据指标标准进行本年度监管行为汇聚,提高我市“互联网+监管”事项覆盖率和监管数据汇聚量。二是压实责任,定期通报。各监管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将定期统计各监管单位“互联网+监管”指标进展情况,上报市“放管服”办公室,对指标落后的单位进行通报,确保责任压实到位,为2021年度营商环境考评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