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的通知

投稿:市大数据局  来源:时间:2021年11月17日

索 引 号: S0001--2021-03534 主题分类: 其他
信息来源: 归集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17日
名  称: 关于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的通知
文  号: 有 效 性:

各县(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与国家“互联网+监管”平台监管数据统计口径保持一致,河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11月8日对监管行为覆盖率(报表查询、明细查询)统计规则调整为2021年至今接收到的监管行为数据(包括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其它行为)。

根据《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驻马店市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中“互联网+监管”工作要求,现就加快推进我市“互联网+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工作

(一)加大监管行为信息汇聚,提高监管事项覆盖率

各县区、各部门按照本部门已认领监管事项清单,相关监管行为(检查行为、处罚行为、强制行为、其他行为)发生后及时向河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推送监管行为数据,11月30日前完成2021年度全量监管数据的推送工作。各县区、各部门监管行为数据汇聚量及覆盖率详情见附件。

(二)提高监管数据录入及时率和准确率

一是各县区、各部门在监管行为发生后,监管行为(检查行为、处罚行为、强制行为、其他行为)数据、企业基本信息数据48小时内填报汇聚至河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保证监管数据推送的及时性。二是各县区、各部门向河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汇聚数据时,各数据项数据长度、必填项等基本要素要遵循《国家“互联网+监管”数据标准规范》要求,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特殊数据项必须真实有效,提高数据推送的准确性。

(三)推进监管投诉举报工作

汇聚12345等投诉举报信息,形成统一的投诉举报信息数据库,提高投诉举报数据准确率,推送至河南省“互联网+监管”平台。

二、工作要求

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围绕工作目标对标先进,组织专人加快推进本县区、本部门“互联网+监管”数据汇聚,提高我市营商环境“互联网+监管”指标。市大数据局将每周统计发送各县区、各部门数据汇聚情况。

联系电话:2606681

附件:1.各县区“互联网+监管”2021年度数据覆盖情况

      2.市直单位“互联网+监管”2021年度数据覆盖情况

      3.有关单位名单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