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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民政局对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第184号提案的答复

投稿:市政府办  来源:市政府办时间:2021年11月01日

索 引 号: S0001-1401-2021-03374 主题分类: 其他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 归集发布日期: 2021年11月01日
名  称: 驻马店市民政局对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第184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驻民复字〔2021〕28号 有 效 性:

 李二军、郏宝红、姚新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推广居家养老与社区养老相结合模式”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发展现状

目前,我市已进入老龄社会,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剧,全市60岁以上老年人有142万,老龄化率17%,高于全省老龄化平均水平,正呈现出老龄化程度高、增长快、空巢化的趋势。面对庞大的老年群体和社会需求,我市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建立了由政府主导、民政部门牵头实施、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同时社区居家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初步建立。

二、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现状

近年来我市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助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如《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驻政〔2015〕69号)、《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驻政办〔2018〕111号)。文件都提出“加快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市、县(区)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要保证每一个社区都有一所日间照料中心。目前,通过争取上级支持、本级配套投入、社会资本参与等方式,我市已建成并投入使用了195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72%,已建成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7个,覆盖率44%。2021年全市拟再建79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12个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已列入市政府工作任务目标。总的来看,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提升政府投入精准化水平。2015年,市政府出台了《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意见》(驻政〔2015〕69号),文件明确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对于社区老年日间照料中心、老年活动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由县(区)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并按照面积给予运营补贴,具体标准及操作细则由各县区制定。目前县区采取拨付建设资金、运营资金等方式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给予资金支持。联合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将完善养老服务设施纳入老旧小区提质改造的重要内容,2019年、2020年下达老旧小区改造用于支持养老服务设施的资金达3864万元。

(二)探索开展政府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立足实际,在居家养老中探索建立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依托社区服务设施和服务组织,采取资金保障和服务保障相结合的方式,以提供补贴、发放服务券、购买服务等形式,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有偿、低偿和无偿等不同内容的服务。部分县区依托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已开展购买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助餐、助浴、助洁、助急、助医等定制服务。18、19年共下达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资金4000多万元,用于开展政府购买养老服务及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等。

(三)促进居家、社区和养老服务机构融合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想要发展,首先要有服务场所,其次要有社会力量进入,提供完善的服务,包括送餐服务、家政服务、综合性的日间照料等。2018年以来,我市积极培育开展为老服务的社会组织,目前已有颐康阳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安居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15家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同时鼓励养老机构向所在社区延伸服务,滨海老年公寓、颐康阳光康复养老中心等社会办养老机构,依托自身优势向社区延伸服务,可为社区老年人提供文化娱乐、午间休息、简便餐饮、康复护理等服务功能。

(四)聚焦农村居家养老,探索开展村级邻里互助养老新模式。2021年,我市在汝南县积极探索开展农村邻里助养养老试点工作,以全县散居在家的60周岁以上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老人和低保对象中的孤寡、失独家庭、计生伤残家庭老人为主要服务对象,兼顾社会有养老需求老人养老服务。目前已初步建立“专业社工+邻里助养+智慧终端+积分激励”的运行机制,利用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畅通信息平台,实现统一的服务调度监督,形成三级服务网络:老人-村(居)养老服务站—县级养老运营调度中心,努力打造“有呼必应”的农村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新模式。智慧终端设备安装在有需求的老人家里,老人有需求时“一键呼叫”,邻里护理员收到呼叫信号后,到老人家里开展护理服务。当邻里护理员未响应时,村级幸福院、养老服务站负责人电话响,服务站负责人未响应时,县级运营调度中心坐席电话响,从而形成三级服务响应网络,彻底解决服务空白的“盲区”问题。

三、下步推进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打算

(一)加大资金投入。稳步提高列支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投资预算,加大财政资金投资比例,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标准;加大政策引导力度,支持、鼓励民间资本和公益慈善组织参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拓宽融资渠道,通过贷款贴息、直接融资补贴、融资担保等办法,撬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向养老产业,解决养老产业发展的资金短缺问题。

(二)加快发展居家养老服务。按照就近方便的原则,设立城乡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为有需求的老人,特别是高龄、空巢、独居、生活困难的老人提供家政服务、电器维修、生活照料、医疗保健、精神慰藉等多样化的上门服务;积极扶持各类养老服务志愿组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动员、鼓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社区居民、大中专院校学生以及社会各界为居家老年人提供多种形式的养老志愿服务。

(三)积极推进社区养老服务。根据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在社区建立日间照料、托老所、老年活动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为社区老人提供高质量、多样性、个性化的服务。兴办邻里养老互助点,为老年人打造互帮互助、精神慰藉、休闲娱乐平台;加强社区老年活动场所及文化、体育、娱乐等设施建设,不断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积极探索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建设一批农村托老所、互助幸福院等,让有自理能力的留守、空巢、独居老人住在一起,相互扶持帮助,乐享幸福晚年。

衷心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希望您今后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心我市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工作。

驻马店市民政局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