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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

投稿:huoruiqi  来源:市政府办时间:2021年09月10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的通知》(豫政办[2020]5号)和《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驻政办〔2020〕22号),进一步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水平,不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能力、公开质量和公开平台建设水平,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政务公开线上线下体验,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就整改提升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规范公开标准,丰富公开内容

一是进一步完善目录编制工作。按照“一级编制一级目录,一级做好一级公开”的要求,各县(区)依据法律法规和机构职能职责调整情况,对照国务院下发的基层政务公开目录指引,做好2020年公开事项目录调整完善和查漏补缺工作,更新发布2021版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对照2021版公开目录,做好公开内容的补充、修改和完善工作,确保公开专栏各领域公开信息与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一致;各县(区)政府、功能区管委会要加强指导下辖乡镇(街道)对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调整与发布工作。(2021年10月底前,完成县级公开目录更新和乡镇级公开目录调整与发布)

二是推进政务公开线上平台标准化建设。基层政府要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进一步优化栏目设置,保障政务信息质量。县(区)级政府要根据基层政务公开事项目录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基层政务公开专题,集中发布本级政府及部门、乡镇(街道)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优化信息检索功能,完善互动交流入口和在线办事入口,便利企业和群众查询。(2021年11月底前,完成公开栏目升级,保障公开内容)

三是规范线下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基层政府要按照政务公开专区“五统一”的要求(统一标识标牌、统一公开内容、统一载体配置、统一服务功能、统一管理机制),在县(区)政务服务大厅、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立标识清楚、方便实用的政务公开专区,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自助办理等服务。按照公开事项目录要求,保持公开信息线上线下内容一致,促进线上线下信息公开优势互补、融合发展。(2021年12月底前,完成和提质本级及乡镇公开专区建设)

二、完善公开制度 规范工作流程 

一是规范政务信息管理和发布。基层政府要对政务信息进行全生命周期的规范管理,理清政务信息产生机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机制,对已发布的信息要定期评估、动态调整。探索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标准规范和工作流程嵌入部门业务系统,促进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融合发展。(2021年12月底前,健全机制并将相关材料报市政务公开办)

二是完善解读回应工作机制。基层政府要建立完善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需要解读的政策文件,要全面落实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工作机制。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运用新闻发布会、简明问答、案例说明、公告公示栏、“明白卡”等方式进行多元化政策解读。对群众在政策实施和重大事项推进过程中的误解疑虑,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予以回应。(2021年12月底前,健全机制并将相关材料报市政务公开办)

三是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基层政府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依申请公开制度,畅通申请接收渠道,依托市、县政府两级网站受理平台,规范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送达、归档各个工作环节,加强业务交流、统一答复口径、采用标准文本,不断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平。(2021年12月底前,健全机制并将相关材料报市政务公开办)

三、坚持利企便民 推进办事服务公开标准化

基层政府要通过政府网站、“咱的驻马店”平台、自助办事服务终端等渠道,全面准确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办事机构等信息。推行政务服务一次告知制度,利用微信公众号、小程序、短信、电子邮箱等方式,主动精准推送政务服务信息,让群众对事前准备清晰明了、事中进展实时掌握、事后结果及时获知。以为企业和群众“办好一件事”为标准,集成、优化、简化办事服务信息,汇总编制办事一本通,并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利企便民。(2021年12月底前,将相关材料报市政务公开办)

四、实现有效衔接 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和社区延伸 

基层政府要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编制公开事项清单,明确线上线下公开标准,使县、乡级政务公开与村(居)务公开有效衔接、相同事项的公开内容对应一致。通过村(居)民微信群、农村大喇叭、信息公示栏等形式,重点公开乡村振兴、村级财务、惠农政策、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农村危房改造、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涉及基层群众利益方面的内容。有条件的县(区)可以在村(社区)设置信息查阅点或配备查阅设备,方便群众获取信息。(2021年12月底前,健全机制并将相关材料报市政务公开办)

五、突出区域特色 积极创建基层标准化规范化示范区和示范点 

各县(区)要立足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围绕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按照“一县一亮点、一地一特色”的要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一是发挥试点县区引领作用。遂平县、正阳县政府要积极发挥试点单位引领作用,线上依托政府门户网站,线下依托政务服务中心,在编制公开事项目录、完善工作流程、创新公开方式、政务公开专区建设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突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成效。(2021年10月底前,完成试点培育工作;12月底前,报试点成果至市政务公开办)

二是开展乡镇示范点创建工作。各县(区)政府结合《关于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便民服务标准化建设的通知》(驻“放管服”组办[2]号),每个县(区)政府选择2个工作基础好,人员队伍强的乡镇(街道)作为乡镇(街道)级示范点,按照《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公开专区标准》开展基层政务公开专区创建工作,以点带面,逐步推开。示范点要围绕公开领域、公开内容、公开渠道等方面积极创新,先行先试,发挥典型带动作用。县(区)要结合乡镇(街道)便民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加大对示范点建设工作的人员保证和资金支持力度。(2021年12月底前,报推进效果至市政务公开办)

联系人:刘金明  电话:2601795

附件: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公开专区标准

2021年9月10日

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公开专区标准

(一)规划布局

一是风格简洁、淡雅、稳重,专区内环境整洁,无垃圾杂物及随意张贴的印刷品。公开资料展示架、显示屏、政务公开查询电脑等摆放位置方便群众获取信息。

二是在便民服务中心等设有平面示意图的,要在平面示意图标注“政务公开专区”所在位置。

三是统一标识标牌。在政务公开专区显眼位置设置“政务公开专区”标识标配,具体规格由各县(区)统一规定。

(二)政府信息查阅点

一是电子查阅方式。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驻马店政务服务网办事服务平台、电子显示大屏等,为群众提供政策文件、政府公报、办事服务等,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规范小微权力运行,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农村或社区延伸。

二是资料查阅方式。通过设置书架或资料架,为群众提供政府公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基层政务公开目录、政务公开明白纸、政务公开制度汇编、相关政策解读、办事一本通、惠企便民政策汇编等资料。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

在政务公开专区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一是设置专用桌椅一把,提供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A4打印覆膜)。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A4打印10份以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模板(A4打印1份,覆膜)、县政府部门及乡镇办依申请公开联系电话及受理地址(A4打印1份,覆膜)。三是办事群众可通过县(区)政府网站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可在公开专区现场填写申请表,由申请人通过EMS寄送到相关单位,导询服务人员为群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提供咨询服务。

三个功能区的乡镇办事处“政务公开专区”应设置指引标识,通过摆放桌牌或悬挂标识牌等方式标注功能区名称,也可简要描述具体功能。同时,为提高政务公开专区的服务群众办事,将政务公开专区与办事咨询区相结合,将相关设施设备、政策资料等进行融合,让群众在等待办事的同时体验到优质的政务公开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