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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场监管局发布疫情防控期间餐饮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投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时间:2021年08月09日

索 引 号: S0001--2021-02621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信息来源: 归集发布日期: 2021年08月09日
名  称: 驻马店市场监管局发布疫情防控期间餐饮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文  号: 有 效 性:

 近期,国内部分地区特别是我省出现多例新冠肺炎本土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疫情防控风险陡增。为切实加强全市餐饮服务经营环节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驻马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餐饮食品安全提示:

落实主体责任。餐饮服务提供者及网络订餐平台,一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全面加强内部管理,做好相关场所和设施设备清洁消毒等物防措施落实,出现发热人员按要求及时上报。二要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把好食材查验关、餐具消毒关、规范操作关,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确保食品安全,严禁加工经营野生动物及制品。

加强人员管理。一是建立餐饮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所有从业人员持健康证上岗,加强从业人员出入管理和健康监测,落实登记、测温、消毒、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从业人员上岗前确保身体状况良好,若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及时就医。工作期间正确佩戴口罩、手套和着工作服上岗。二是直接接触冷链食品及其包装的从业人员,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佩戴一次性外科医用口罩和手套,要根据岗位需要穿戴相应的面屏、围裙、胶靴等,做好个人防护。积极组织直接接触冷链食品及包装物的从业人员,定期进行核酸检测,尤其是接触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要及时开展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加强重点防护。

规范原料采购。采购食品及原料,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制度。确保每批次货证相符并保存相关凭证,不得采购或者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采购、贮存进口冷链食品的,必须严格查验、留存进口冷链食品“三证一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预防性消毒证明、核酸检测证明、“豫冷链”追溯码),不采购和使用未录入河南省冷链食品追溯系统的进口冷链食品。进口冷链食品要专区存放,与其他食品相对分离,确保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严控制作过程。操作间配备有效消毒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清洁、消毒,餐饮具、食品加工工具每餐次要清洗消毒。合理划分操作区域,生熟分开,荤素分开,烧熟煮透,确保烹饪食品的温度和时间能保证食品安全。生食、冷食和自制饮品严格在专间或专区操作,落实专人、专用设施设备和工具等要求。操作间设置专用非手触式带盖垃圾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餐厨废弃物回收处理工作。

加强就餐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按要求对食品处理区、经营场所设施设备、冷链食品库房、人员通道进行日常定时清洁消毒,并做好台账记录。每天对就餐场所实施清洗、消毒、通风,配备洗手消毒设施,保持空气流通。对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如电梯间按钮、扶梯扶手等),每日清洁消毒不少于三次,重点部位要做好消毒记录。做好对就餐人员体温监测和出示“健康码”等工作,就餐人员佩戴口罩,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就餐场所。就餐时座位安排应当达到安全的社交距离。提倡采用分餐方式,不能分餐的应当提供公勺公筷。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并清运。

加强外卖管理。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要做好送餐人员健康监测,每日进行晨检,严禁有发热、咳嗽、腹泻、咽部炎症等症状送餐人员上岗;督促送餐人员勤洗手消毒,及时更换潮湿或被污染的口罩。提醒送餐人员注意个人卫生,送餐时佩戴口罩、手套,做好个人防护,每天对“送餐箱”进行消毒。使用无毒、清洁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食安封签,推行“无接触配送”服务,降低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在收餐环节的安全风险。

正确应急处理。当出现疑似或确诊病例时,应当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立即采取暂停营业、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在疾控部门的指导下对场所进行终末消毒,同时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经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