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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水利局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投稿:市水利局  来源:时间:2021年07月14日

索 引 号: S0001--2021-02337 主题分类: 水利、水务
信息来源: 归集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14日
名  称: 驻马店市水利局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文  号: 驻水行许字〔2021〕30号 有 效 性:

 许可事项:关于对西平县产业集聚区新建3万吨水厂项目取水许可(新办)的审批

西平县柏泉自来水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办理西平县产业集聚区新建3万吨水厂项目取水许可的相关材料收悉,本机关已于2021年7月9日受理。按照《河南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取水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水政资〔2014〕26号)、《河南省水利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的通知》(豫水办政资〔2018〕47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查,你单位提出的取水许可办理申请,报送资料基本齐全,符合相关条件,决定许可如下:

一、准予你公司西平县产业集聚区新建3万吨水厂项目取水申请。取水地点为水厂西侧约10km的水泉汪一带,新建水源井18眼,井深240~300m,井间距800米,年取水量为1003.49万立方米。项目取用水不得超出国家及我省用水定额指标要求。

二、待南水北调水厂2000万㎥供水工程建成通水后,西平县产业集聚区新建3万吨水厂作为补充水源,应及时调整使用地下水水量。

三、本项目取水对河道水功能区纳污能力影响较小;项目本身退水极少,水厂厂区生活污水、水厂供水经用户使用后产生的退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西平县第三污水处理厂,退水对水功能区及其他用户不会产生大的影响。

四、你公司应加强水质检测,做好工程配套设施日常维护、供水管网的维修改造,降低管网漏损率;应制定合理的节水措施和有效的供水危机应急方案。

五、你公司应按照《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2012)要求,在取水口安装标准计量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你公司应按照国家和省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标准安装传输设备,确保与全省水资源管理系统联网运行。

六、我局委托西平县水利局负责该项目取水许可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你公司应按规定做好取水计划工作,落实水资源节约和保护措施,合理利用水资源,控制取水量,按时足额交纳水资源税。

本取水许可申请批复后,你公司应及时向市水利局报送运行情况等有关材料,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

 2021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