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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20年度各类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已结束

投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来源:时间:2021年07月15日

索 引 号: S0001--2021-02283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信息来源: 归集发布日期: 2021年07月15日
名  称: 我市2020年度各类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已结束
文  号: 有 效 性:

 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年报是构建社会信用信息公示体系的重要环节之一,是完善信用信息公示制度的基础保障;企业强化自我管理,发挥社会组织的监督自律作用,是对“宽进严管”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的重要体现。截止6月30日,驻马店市2020年度各类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已结束,全市已完成自主年报企业76077户,公示率91.23%,个体工商户266490户,公示率达到99.05%,农民专业合作社21675户,公示率96.40%,2020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今年以来,驻马店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市场主体年报工作,不等不靠,坚持主题导向找准重点,多措并举,因地施策,强力推进,收效良好,形成了社会知晓度高、市场主体自主开展年报意愿强的良性发展局面。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要求,市市场监管局将对市本级1346家因未按时年报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企业的名单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进行公布。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的企业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行为时予以限制或者禁入。“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市各类市场主体要充分认识年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维护年报公示工作的严肃性,依法如实,按时年报,诚实守信是企业赖以生存的根本。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可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再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