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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

投稿:市大数据局  来源:时间:2021年06月15日

索 引 号: S0010-0000-2021-00014 主题分类: 其他
信息来源: 归集发布日期: 2021年06月15日
名  称: 关于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
文  号: 有 效 性:

 关于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政府,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市数字政府建设,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20—2022年)的通知》(豫政〔2020〕35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建设目标

按照“全省一盘棋”工作要求,以公共服务大数据化为引领,强化需求驱动、业务驱动和数据驱动,加快应用建设和数据共享,推动云网融合,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推进全市数字政府建设。到2021年年底,市大数据中心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突破,以“咱的驻马店”为代表的政务服务品牌体系基本形成,网上政务服务支撑能力大幅提升,打造“豫事网办”的驻马店样板;到2022年年底,形成完备的制度标准规范体系,省市一体的“一网通办”“一网通管”“一网通享”“一网通贷”全面应用,在政务服务、政府决策、社会治理打造一批特色应用,我市数字政府建设迈入全省前列。

二、建设内容

(一)集约强大的基础设施体系。

1.建设市新型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市大数据中心)。建设市、县一体化大数据中心,纵向与省大数据中心联通,横向对接各部门业务系统,实现公共数据统筹存储、统筹治理、统筹共享、统筹安全,为网上办公、网上审批、网上服务、网上监管提供基础数据和通用能力支撑,构建面向全市各单位、统一通用的公共支撑能力基座。

建设数据功能体系,以“建库、聚数、赋能”为重点,进一步完善基础数据库、主题数据库、专题数据库,构建全面的数据采集、治理、分析、开放应用等能力,运用大数据赋能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建设数据保障体系。推进标准规范体系建设,按照省统一标准规范,从数据内容、数据采集、数据组织、共享交换、数据管理、业务应用等多个维度,开展覆盖数据全生命周期的统一规范管理。推进安全运维体系建设,构建完善的鉴权体系和数据授权体系,利用区块链等技术,实现全程留痕和可追溯,让数据在“安全可控、可信认证”体系下高速流转,建设平台自动化运维体系,保障政务服务应用持续高效运行。

积极推进市新型智慧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市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以市大数据中心为支撑基座,建设集感知、联接、计算、应用为一体的驻马店“城市大脑”。聚焦“高效处置一件事”,加快政务系统整合,营造“观全面、管到位”的智能应用生态,通过部署可视化大屏展示系统、多功能视频会商系统、大屏应用管理系统等,加以数据分析和可视化演示,实现城市运行管理实况实时更新、多维展现,有效提升城市运行监控预警、应急响应和跨领域协同能力,打造可掌控城市运行全局、集中调度指挥的领导决策“智慧驾驶舱”。(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

2.完善电子政务外网“一张网”。

(1)提高电子政务外网支撑能力。加强电子政务外网安全监管,为各部门提供统一、安全的互联网出口服务。增强电子政务外网带宽资源,纵向实现千兆到县、百兆到乡镇,横向实现市级各部门政务网络带宽拓展到千兆。优化电子政务网络组网架构和覆盖面,推进市、县、乡三级双主干、主备双链路的网络架构建设,2021年12月底前,建成三级全覆盖并向村(社区)延伸的高可靠、高性能“一张网”。(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

(2)整合各部门业务专用网。按照非涉密业务专网与电子政务外网整合要求,将各部门分散部署的非涉密业务专网整合到电子政务外网。各部门、各县区非涉密业务系统原则上统一依托电子政务外网构建。2022年12月底前,按照“整合是原则、孤网是例外”的原则,除国家、省有特殊要求外,存量非涉密业务网络与电子政务外网整合,提高电子政务网络集约化管理程度。同时,按照分级分域方式建设完善电子政务外网,依据不同安全需求等级,实现网络安全隔离与信息按需共享。(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

3.建设完善全市统一政务云。依托全市云计算数据中心,建立完善全市统一政务云平台,实现对云计算数据中心计算、存储、网络等服务资源的统一管理、调度和弹性服务。市政务云平台逻辑上与省级政务云平台联通,纳入全省政务云资源的统筹调度和综合服务。加快推进各部门、各县区政务信息系统向政务云平台迁移和应用接入,已建机房和数据中心要依托政务云逐步整合,新建非涉密信息系统全部部署到政务云平台上。2022年12月底前,政务信息系统迁移上云实现“应上尽上”。(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各运营商配合)

4.建设容灾备份设施。依托全市各运营商的云计算数据中心资源,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市大数据中心和市级各部门的非涉密信息系统数据提供统一的数据备份。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基础上,满足相关单位应用级、数据级的容灾备份需求。2021年12月底前,建立规范可靠的容灾备份体系和容灾管理应急保障机制,为数字政府建设保驾护航。(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各运营商配合)

5.强化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推动5G商用部署和网络、基站升级改造,创新政务服务、移动办事、市场监管、民生改善和移动办公等场景应用。加快网络基础设施以及电子政务外网等IPv6升级改造,建成与支撑数字政府发展相适应的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AI、高性能计算服务、虚拟现实技术(VR)、增强现实技术(AR)等各类先进新型基础设施。在实现市中心城区、县城城区5G网络全覆盖基础上,2021年12月底前,实现5G网络覆盖乡镇、农村热点地区,推进我市5G重点项目落地应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各运营商配合)

(二)有序配置的数据资源体系。充分发挥市大数据中心的枢纽作用,推动全市政务数据资源汇聚、交换、共享和开放,全面强化数据采集、治理、传输、利用和安全能力,提升我市数字政府建设的数据保障水平。

1.汇聚丰富多元的数据资源。

(1)加强基础数据库建设。依托我市政务云平台,整合现有相关数据资源,推动数据互通共享,2021年12月底前,完善自然人、法人、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信息、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库,满足各部门履职需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

(2)拓展主题数据库资源。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同一主题领域,汇聚、整合、关联相关数据,2022年12月底前,构建完善法律法规、社会信用、生态环保、经济运行、疫情防控、应急指挥、社会保障、综合城市管理等领域主题数据库,为相关特色主题业务开展提供数据支撑。(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

(3)完善专题数据库资源。2022年12月底前,依托相关职能部门现有业务系统及相关数据库,进一步完善各专题数据资源库,逐步解决部门内部数据资源碎片化问题,为相关部门业务开展提供数据支撑。(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

2.开展规范可控的数据治理。

(1)完善数据权责管理。按照各业务部门履职需要,确立权责事项与数据资源的关系,界定各级、各部门采集、治理、共享数据资源的责任。2021年12月底前,建立长效、持续的数据更新机制,落实“一数一源”工作要求,形成由各个数据提供部门负责的数据治理良好格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

(2)强化数据质量管理。从完整性、准确性、时效性、可用性等维度制定数据质量标准和数据质量检核规则,每年持续开展数据质量评估、检查、监测、分析等工作,强化数据使用全过程管理。(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

3.建设融合开放的数据服务平台。

(1)深化数据共享服务。根据省标准规范和各部门业务需求,梳理数据资源目录清单,建立市级数据资源目录和管理制度,实现数据资源目录动态管理,确保数据准确、鲜活、权威。2021年12月底前,编制完善数据共享职责清单、能力清单、需求清单。强化与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提升平台数据共享交换支撑能力,形成横向联动、纵向贯通的数据共享交换体系,满足跨层级、跨部门的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交换需求。(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

(2)加强数据开放服务。打造一体化数据开放体系,完善数据开放机制、模式,根据统一的数据采集与交换标准,推动全市公共数据对外开放。促进各类数据资源开放利用,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开放的数据外,均应分类分级合理向社会开放,持续完善政府数据开放服务,激活政府数据资产。2022年12月底前,形成社会各界和市场主体利用数据要素资源进行增值应用的多元化参与机制与共享模式。(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

(三)统一共享的公共支撑体系。

1.完善应用系统基础支撑体系。依托全省统一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统一身份认证、统一电子证照、统一电子印章、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电子档案管理、非税支付、智能客服等系统,为全市各部门、各类应用系统提供数据、技术等基础支撑。

(1)统一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依托省统一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实现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事项动态更新管理,完善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结果库、申请材料库、要素模板库。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与业务审批系统、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等跨部门政务服务业务系统深度对接,为政务服务运行管理、统一办理等提供基础服务支撑。(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

(2)统一身份认证系统。2021年12月底前,推动全市自建政务信息系统接入省统一身份认证系统,实现统一受理平台、审批系统及其他政务信息系统与全省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的有效对接,支撑省内社会服务政务应用系统“一次认证、全省通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

(3)统一电子证照系统。建设完善市电子证照系统,对接省电子证照系统,为全省电子证照目录统一管理、数据集中汇聚、服务接口一致提供支撑。推进全市电子证照标准化制作、增量证照实时入库、存量证照分批入库,提高证照数据质量和服务能力。2021年12月底前,推进市级责任清单内电子证照“应制尽制”,符合国家、省标准的电子证照种类不少于100种。支撑电子证照线上线下应用,保障政务服务全省通办、跨省通办等创新工作,通过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减跑动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

(4)统一电子印章系统。加强电子印章一体化应用,2021年12月底前,按统一标准规范建设完善市电子印章系统,加强与省电子印章系统对接,为实现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互信互认提供保障。(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

(5)建立时空信息平台。在现有地理信息平台工作基础上,加强地理信息的汇聚和整合,建设全市统一时空信息平台,统筹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基础地理信息和水利、交通等各类空间数据,实现空间基础数据的归集与共享,充分发挥国土空间数据的“底图”和“底线”作用,有力支撑国土空间科学规划、开发、利用、治理等活动。2021年12月底前,全市统一时空信息平

台建成使用,为相关部门提供基础地理信息服务,打造全市地理

信息服务“一张图”。(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

(6)建立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完善电子档案一体化管理流程,制定电子档案管理配套制度,强化电子签名和电子签章等技术应用。2022年12月底前,建立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将电子档案管理系统与市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对接,实现电子文件从形成到归档全周期、全流程管理,确保电子档案真实性、完整性、可用性和安全性,推动跨层级、跨地区、跨部门电子档案共享利用,提升政府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能力。(市档案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

(7)整合非税收入管理系统。配合省直相关部门建设全省统一、安全、高效的非税收入收缴平台,为全市各部门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保障,满足广大群众便捷办理政务服务缴费和非税收入缴款的需求。(市财政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

(8)建立智能客服系统。推进全市政务热线资源整合,加强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打造全方位整合、全渠道汇聚、全天候在线的政务服务“总客服”。2021年12月底前,以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为基础,强化部门热线整合,因专业性强、集成度高、咨询服务量大确需保留的热线,要通过呼叫转移或并行接听方式与12345平台对接。建立面向企业和群众统一的政务咨询、投诉、建议智能客服系统,健全统一接收、按责转办、统一督办、评价反馈工作机制。加强大数据技术运用,利用数据挖掘和AI技术对政务热线信息内容进行分析挖掘,为政府决策提供服务。(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

2.完善安全保障体系。遵循“同步建设、同步运行”的原则,建立网络安全联动管理体系,以及与各部门、各县区的工作联动机制。提升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防护水平,建设完善信息安全监测预警平台,实现安全要求全面覆盖,提升数据防护、业务运行、网络监控、容灾备份、应急处置等能力。积极采用量子通信安全技术和产品,推动国产自主可控产品在重要领域应用,提升密码基础支撑能力,构建密码支撑体系,加快建设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等密码应用系统,完善身份认证和授权管理机制,深化数字政府各领域的密码应用。

2021年12月底前,建立健全数据安全管理制度机制,落实数据安全保护责任。组建信息安全保障团队,强化日常安全保障和应急响应,开展信息安全风险常态化评估工作,强化内容安全监管及失泄密监管,实现数字政府网络安全态势实时监控,保障各类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平稳、高效、安全运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

3.统一标准规范体系。坚持标准先行,以标准化支撑政府数字化转型。贯彻落实国家、河南省、行业等相关标准,协调推动标准制定、修订完善、贯彻实施等工作。2022年12月底前,全面贯彻落实河南省关于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业务管理、安全运维和技术应用等领域标准规范,支撑“全省一盘棋”工作目标。(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

4.健全运行维护体系。2022年12月底前,构建顺畅高效运维机制,统筹各级、各部门运维力量,明确运维对象,细化职责,建立专业团队,提升运维保障能力。加强运维工作常态化管理,完善管理和绩效考核机制,开展绩效评估。建立运维监管平台,优化流程,强化远程运维能力,实现对关键基础设施、各类信息系统的综合管理监控和日常技术支持,快速响应并及时解决信息系统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和故障,确保关键基础设施和各类信息系统平稳高效运行。(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

(四)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体系。

1.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纵深发展。依托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动政务服务从政府供给导向向群众需求导向转变,从“线下跑”向“网上办”、“分头办”向“协同办”转变,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全省可办”,实现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互通,跨层级、跨地区、跨部门协同办理,大幅提升行政效能,为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强有力支撑。

(1)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应用。依托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推进“一次办”“一窗办”改革,推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向基层延伸。2021年12月底前,90%以上的审批服务事项实现“一窗”分类受理。(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

(2)优化一体化政务服务模式。以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为目标,按照“事项精细化、要素模板化、指南标准化、办事场景化”的标准,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面优化再造政务服务流程,形成“全时限、跨区域、多渠道、便捷化”的政务服务新模式。按照省统一受理体系建设要求,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统一办理入口。创新推行政务服务事项“异地通办”,与外市开展异地代收代办、跨省自助办业务合作,鼓励各县区通过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跨省自助办等业务模式开展“异地通办”,有效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两地跑”“折返跑”等痛点难点问题。

大力推进“一件事”主题集成,围绕企业和群众眼中的“一件事”,通过系统互通、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系统性再造办事流程,推动政务服务事项集成办理,实现“一件事一次办”。拓展网上办事场景化服务应用,推进“一证通办”“全程网办”“全省通办”“无感智办”,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率和水平,切实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2021年12月底前,实现“一件事”联办50件以上,“一证通办”事项200项以上,政务服务“秒批”事项30项以上。

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实现用户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对服务能力、服务态度、服务效果等进行在线综合评价。完善12345政务服务热线平台,整合咨询、评价、建议、投诉、反馈、便民服务等功能。推进用户专属数字空间建设,为自然人和企业“记录一生、管理一生、服务一生”。(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

(3)推广移动服务应用。持续优化升级市政府官方城市门户APP“咱的驻马店”,打造面向全体市民的“超级APP”。聚焦市县一体化服务,“一县一品”打造“咱的驻马店”APP县区特色板块。推动“咱的驻马店”服务向“豫事办”整合,打造“豫事办”分厅,纳入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移动端官方唯一总入口 。2022年12月底前,实现全市“豫事办”注册用户普及率不低于50%,接入事项不低于100个。(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

(4)线上线下服务融合。推进线上线下服务深度融合,推动政务服务整体联动、全流程在线,做到线上线下一套服务标准、一个办理平台。把实体大厅、网上平台、移动客户端、自助终端、服务热线等结合起来,实现线上线下功能互补、融合发展,推进政务服务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真正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积极利用第三方平台,开展预约查询、证照寄送、在线支付等服务,形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

2.促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1)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核心指标攻坚。健全以评促改长效机制,持续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以问题为导向,以评促改、以评促优,以评促转。加强协调配合,促进各项指标提升,以核心指标排名争先、服务优化提升带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市发展和改革委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

(2)拓展优化营商环境举措。从精简审批材料、缩减审批时间、拓宽审批渠道入手,推进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证照分离”等跨层级、跨地区、跨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对确需保留的审批事项进行流程再造,全面压缩办理时限、提高服务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建立常态化政企沟通渠道和企业问题综合协调机制,深入开展“政策落实进万企”活动,提振民营企业信心。开展更多一流服务实践,推动全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

3.完善公共服务应用体系。

(1)数字社区应用。强化社区综合管理服务应用,加强信息资源共享、交流、互动。构建覆盖城乡社区,集行政管理、社区事务、便民服务于一体的综合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积极推进社区内部管理电子化和网格化,拓展居民获取社区公共信息和接受公共服务的渠道。2021年12月底前,建成智慧养老服务平台,精准对接居家和社会养老服务需求与供给,为老年人提供便捷养老服务。(市民政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

(2)数字健康应用。整合全民健康信息业务应用系统,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管理服务应用,支撑“互联网+便民惠民”、医疗卫生机构运营等工作开展。建设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加强电子病历、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医疗健康资源等数据库建设,实现区域医疗服务、养老医疗、医疗保障等信息的共建共享和业务协同,为居民提供“医养护”智慧一体化服务。(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

(3)数字社保应用。建立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的居民社保服务“一卡通”服务管理模式,推进社会保障民生服务应用,推广电子社保卡,实现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间、各相关部门间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2021年12月底前,不断拓展社保卡功能,丰富社会保障卡在社保缴费、待遇支付、公共卫生经费发放等金融功能方面的应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

(4)数字医保应用。在省医保部门领导下,配合做好全省统一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医疗保障数据整合共享和大数据分析应用,为医保民生服务全省通办提供支持。2022年12月底前,全面推广应用医保电子凭证,统筹推进医保缴费、个人权益查询、资格认证、处方流转、在线办理、便民医疗、就医购药等服务整合,促进服务方式多元化、服务场景广泛化,改善和提高群众就医服务体验。(市医疗保障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

(5)数字教育应用。完善我市教育基础信息资源库和教育大数据分析主题信息库,打破各级、各部门之间数据和信息交互壁垒,形成全市教育信息数据资源目录,推进教育数据资源整合应用,2022年12月底前,实现教育部门与学校数据互通、系统互联、信息整合、业务聚合、服务融合。(市教育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

(6)数字文旅应用。加快文化场所智能化和云上博物馆建设,为群众提供智慧文化服务。建设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数字化保存、共享和展现历史文化遗产。强化文化传播大数据综合服务应用,推进数字文化服务进社区、进家庭。采集景区、酒店、旅游包车等各旅游主体数据资源,整合相关部门数据,形成统一的旅游基础资源数据库。基于市大数据中心,构建集共享、发布、调度、指挥、决策于一体的智慧旅游应用系统,实现旅游管理、产业监测、智慧调度“一张网”。2021年12月底前,加快推进智慧旅游平台建设,提升景区智能化管理水平,提高游客便捷度、舒适度。(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

(7)数字乡村应用。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要求,汇聚农业自然资源、种质资源、宅基地等各类数据,2021年12月底前,整合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服务平台和应用系统,统筹推进城乡数字化融合发展。2022年12月底前,开展农业特色互联网小镇建设试点,培育数字乡村特色小镇。推进乡村数字化治理,强化乡村社会管理能力。持续推动网络扶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利用大数据、互联网手段助力农产品加工投资贸易,为农产品及农业科研成果展示、贸易和推介提供平台,让广大农民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

(8)数字金融应用。依托省、市金融服务平台,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AI等现代技术手段发展普惠金融,进一步缓解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扩大金融服务共享平台覆盖面,建立覆盖市场监管、税务、信用、社保等政务数据和电力、水、气、暖等公共数据的金融数据资源库,建设具备贷款申请、企业画像、智能匹配、大数据分析等功能的金融业务服务中心,提升数据资源应用于金融服务的水平。(市金融工作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

(9)数字商务应用。积极推进电商和物流企业搭建电商交易与物流信息平台,培育一批本土垂直电商物流信息平台,实现电商与物流快速、协同发展。(市商务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

(10)数字交通应用。研发智慧交通应用,推进“5G+智慧公交”建设,依托交通一体化管控中心,形成集资源共享、数据交换、信息存储、综合查询处理、业务分析及支持服务于一体的信息交换共享系统,搭建统一、高标准的网络安全综合防护体系。以数据为关键要素赋能交通运输及关联产业,提升交通运输数字化、智慧化水平。2021年12月底前,综合交通智能化监管水平显著提高,面向公众的交通信息服务渠道更加多元、内容更加丰富、信息更加准确,公众出行体验大幅提升。(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

(11)数字住建应用。持续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汇聚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数据信息,形成从业人员、法人和项目特色数据库,逐步实现审批智能化。汇聚相关部门数据资源,融合遥感、城市多维地理等多源信息,推动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应用,建立全流程项目管理大数据生态圈,推进建筑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

(12)数字税务应用。坚持“起点高、一体化、可持续”的原则,以大数据思维为先导,以工作方式数字化为保障,加快推动税收业务数据化和税收数据业务化,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下纵深推进“数字服务”“数字征管”“数字风险”“数字税政”等公共服务应用,推进涉税数据交换共享,为税收共治和综合治税提供技术支撑。(市税务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

(五)协同精准的社会治理体系。

1.“互联网+监管”应用。

(1)统一“互联网+监管”工作门户。依托全省统一的监管工作门户,实现工作人员一个门户登录、监管信息一次采集、监管动态一处发布。全市“互联网+监管”使用统一用户接口,实现“一次注册、全网通行”。各部门、各县区不再新建监管移动端,现有监管移动端逐步整合到“豫正管”平台,在“豫正管”平台整体架构下开展特色执法应用。(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

(2)深化监管事项清单管理。以“权责明确、规范统一、简约高效、动态调整”为导向,依托监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系统,推进“监管事项入清单、清单之外无监管”,不断规范优化监管事项,实行动态管理。(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

(3)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托省级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开展抽查活动,实现抽查对象库和执法人员库数据与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有机整合,抽查结果信息及时汇聚至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同时在全国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其他平台公示。(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

(4)探索实行重点监管制度。各部门、各县区结合区域和行业风险特点,基于省“互联网+监管”系统的监管事项清单,梳理形成本辖区、本部门的重点监管事项清单和规则标准,对纳入清单的事项实行全覆盖式重点监管。(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

(5)完善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汇聚市场主体行政审批、执法监管、不良失信、举报投诉等相关信用信息,建立完善综合信用库,支撑各县区、各部门开展信用监管应用。各县区、各部门要综合运用信用分类结果信息,对相关监管对象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并建立企业信用与自然人信用挂钩机制,完善跨行业、跨领域、跨部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市发展和改革委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

(6)加强非现场监管、联合监管应用。各县区、各部门非现场监管资源全部向省“互联网+监管”系统汇聚,按需申请部门间非现场监管资源共享调用,提升非现场监管资源利用水平。推动非现场监管与行政执法检查一体化,实现传统现场监管逐步向全天候、全时段、全过程非现场监管转变,提升监管能力,实现精准监管。完善联合监管系统,建立跨层级、跨地区、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协同监管机制,积极开展在线协查协办、移送移交、联合执法等协同监管,做到违法线索互告、监管标准互认、执法结果互通,减少多头重复检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件事”。(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

2.加强“一网通管”的社会治理应用。

(1)综合城市管理服务应用。充分利用“智慧城市”类建设成果和大数据、云计算、AI等先进技术,整合接入相关部门的业务系统和数据资源,支撑跨层级、跨地区、跨部门业务协同,探索研发地图服务、气象服务、交通保障、应急处置等领域应用,围绕城市动态、环境、交通、保障供应、基础设施等维度直观反映城市运行态势。完善“一网通管”的数据地图服务,聚焦城市运行中的堵点、痛点、盲点,实现对问题的精准响应和处置。2021年12月底前,推进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升级完善,提升城市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市城市管理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

(2)基层网格化管理应用。建设完善基层网格化治理体系和治理机制,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最大限度整合基层服务管理资源,2022年12月底前,全面推行“互联网+社会治理”“网格+网络”等服务管理模式,持续提高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完善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应用,推动数据资源共享,健全大数据辅助社会治理决策机制,实现网格化社会治理与数字政府建设深度融合、互为支撑。(市委政法委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

(3)社会治理综合分析应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智能化应用,推动现代科技与社会治理深度融合,整合接入相关部门业务系统和社区网格相关数据,完善社会治理数据库。逐步开展精细化社会治理大数据分析应用,实现社会治理工作精准、高效。(市委政法委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

3.建设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应用体系。

(1)生态环境保护智慧应用。完善环境监测网络,以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为支撑,利用高分遥感、北斗卫星等地理空间数据,实现对生态要素的监测和预警。建立相关部门之间生态环境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实现相关环境数据互通整合,统一纳入市主题数据库。2022年12月底前,持续完善生态环境综合管理平台,依托环保大数据分析应用,整合环境保护、资源调度和排放管理等功能,实现全市环境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和精细化管理。(市生态环境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

(2)自然资源保护智慧应用。整合、规范现有各类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数据,2021年12月底前,推动形成自然资源“一张图”,为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修复、地质勘查等各项业务提供支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

(3)智慧水利应用。加快推进智慧水利应用,持续完善监测网络,构建涉水信息全要素动态感知的监测、监控体系。强化水利业务与信息技术深度融合,建立感知数据汇集平台和水利视频集控体系,实现监测数据、视频数据、遥感影像等资源的汇集。推进智慧水利应用系统建设,按照构建水利“一张图”的要求,实现涉水时空信息、工程属性信息和动态监测信息的一张图管理、展示、查询、分析,统筹解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问题。(市水利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

(六)科学有效的政府决策体系。

1.建立政务决策支持系统。依托市大数据中心,实现全市数据汇聚,2022年12月底前,建立大数据政务决策支持系统。通过对基础数据的整合、分析、预测、评估,开展专项数据挖掘、分析与可视化展示等大数据应用,在宏观经济、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为管理和决策者提供服务预测、监管评价、运行管理、政策管理等方面的结构性、趋势性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问题,增强政府决策的科学性、预见性和精准性。(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

2.推动经济运行大数据分析应用。汇聚重点领域的产业组织、生产能力、生产要素、市场竞争、资源环境等数据,兼顾投资、消费、就业、税收、财政、金融、能源等经济运行监测数据,构建经济运行主题库,为我市进行经济运行情况分析研判提供支撑。(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

3.强化应急安全领域决策支撑。基于市大数据中心提供的共性支撑,通过对大数据的整合、分析、预测、评估,提升政府在疫情防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领域的科学决策能力。

整合相关部门信息资源,构建市级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数据库和应用支撑平台,以及融合地面光纤、卫星通信、窄带无线设备的应急指挥通信网络,形成各级互联互通的智慧化应急指挥信息体系。建设市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完善应急预案、应急调度等功能,提供各类自然灾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技术支撑与辅助决策分析功能。

建设公共安全、城市安全监测预警系统,实现对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风险源的综合监测预警。建设危险化学品等监测预警系统,对危化品等重点区域、重点领域进行实时监控和预警。进一步深化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领域数据共享、省市协同,提升突发事件预警、应急处理和信息报送能力。2022年12月底前,市应急管理系统全面融合应用,“平战结合”效能充分发挥。(市应急管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

4.方便公众参与政府决策。依托我市各类政务网络和平台,及时公开信息,畅通互动渠道,让公民随时查询政府信息、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参政议政。利用大数据应用开发工具和数据资源,通过动态搜集公众需求,准确掌握社会大众的意愿和期望,提升政府决策公众参与度,提高政府公共政策制定和执行的精准化程度。(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牵头,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成立市数字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市数字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着力加强顶层设计和宏观指导,构建统筹有力的全市数字政府建设组织体系和各级各部门协同联动的综合协调机制,形成市县数字政府建设一体化协同发展格局。

(二)机制保障。建设完善“局+中心+平台+研究院”架构,形成统筹有力、协调有力、支撑有力、推进有力的工作格局,拓展大数据在智慧城市、政务服务、“一网统管”、公共安全等方面的应用,不断提高全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水平。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内部审计,保障数字政府建设达到设计目标要求并发挥应有作用。建立完善数字政府建设绩效评估体系,科学合理设置可量化的绩效考核指标,建立数字政府建设目标责任激励约束机制,增强政府数字化转型内生动力。

(三)人才保障。加强集中教育和岗位自学,不断提升公职人员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开展工作的能力和素养,打造一支熟悉政府业务、具备先进大数据管理理念和技术技能、适应数字政府建设需要的复合型人才队伍。创新大数据人才培养、引进和激励机制,储备一批高层次人才,并持续优化人才结构。充分发挥驻马店市大数据发展研究院作用,为数字政府建设提供高水平专家人才支撑。

(四)安全保障。高度重视数字政府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动态感知、监测预警等安全系统建设,落实各项安全保密制度,常态化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全体人员安全保护意识和能力。围绕数字政府建设,建立权责清晰的安全管理体系,压实主体责任,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要求。加强网络安全检查,筑牢网络安全防线,保障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平稳、高效、安全运行,推动应用与安全协调发展。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