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投稿:市大数据局 来源:时间:2021年05月12日
索 引 号: | S0001--2021-0145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信息来源: | 归集发布日期: | 2021年05月12日 | |
名 称: | 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驻“放管服”组办〔2021〕4号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
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已经市“放
管服”改革领导小组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2月4日
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切实减轻
企业负担,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省
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
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
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全面
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为抓手,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
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运用信用监管、跨
部门协调监管等做法,提升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减少人为
干预,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做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
者“无事不扰”。2021 年年底前实现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
公开”监管覆盖率达到 100%。
三、主要措施
(一)统一应用省级监管工作平台。各有关部门开展双随机
抽查和部门联合抽查,要统一应用省市场监管局依托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建设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建设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
台(以下简称:省级抽查平台),并纳入“互联网+监管”系统运
行,实现与河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接,为抽查检查、结果统
一集中公示和综合运用提供技术支撑,通过信息化手段提高双随
机抽查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畅通数据归集路径,实现全过程
留痕,确保各类专业性抽查检查结果及时有效归集至市场主体名
下,各有关部门已经建设并使用的工作平台要与省级平台整合融
合,避免数据重复录入、多头报送。3 月底前梳理出全市须整合
互联的监管平台清单,8 月底前打通各信用监管平台的数据壁垒,
真正做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完成时限:2021 年 8 月底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及部门联合“双随机、一
公开”监管联席会议 25 个成员单位
(二)规范抽查事项清单管理。抽查事项清单要根据法律、
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和工作实际等进行动态调整,根据新调整
后的行政检查事项,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及时调整“双随机、一
公开”的成员单位,督促各部门制定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
抽查检查事项清单及实施细则,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和方
式等。随机抽查事项分为重点检查事项和一般检查事项,重点检
查事项针对涉及安全、质量、公共利益等领域,抽查比例不设上
限;抽查比例高的,可以通过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批次顺序。
一般检查事项针对一般监管领域,抽查比例应根据监管实际情况
设置上限。要严格控制重点检查事项的数量和一般检查事项的抽
查比例,各部门的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和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制
定工作要于 2021 年 3 月底前完成,并导入省级平台。
完成时限:2021 年 3 月底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委编办、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及部门联合“双
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 25 个成员单位
(三)完善随机抽查“两库”。各有关单位依托省级平台,
结合监管特点和需要,建立本单位与抽查事项相对应的“两库”
(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法律、法规、
规章规定和部门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
监管”的原则,以监管事项检查清单中的监管对象为基础,通过
分类标注、批量导入等方式,在省级平台建立与部门职责相对应
的检查对象名录库,避免出现监管真空。检查对象名录库既可以
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市场主体,也可以包
括产品、项目、行为等,并按行业、地域、信用类别等不同条件
设置。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包括所有相关的行政执法类公务
员、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和从事日常监管工作的人员,
并按照执法资质、业务专长等进行分类标注,完善信息项目标准、
分类条件,提高抽查检查专业性。对特定领域的抽查可建立专家
库,吸收检测机构、科研院所等单位人员参与,通过政府购买服
务等形式辅助实施,满足专业性抽查的需要。
完成时限:2021 年 3 月底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 25
个成员单位
(四)科学制定抽查计划。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及行业主
管部门的抽查要求,针对市场监管领域的突出问题、热点问题,
制定本年度发起或参与的联合抽查计划,报部门联合“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统筹研究后
实施。科学确定部门联合抽查的事项和发起、参与部门,实现“进
一次门、查多项事”,年度联合抽查计划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向社会公示,年度抽查计划
可根据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
完成时限:2021 年 4 月底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 25
个成员单位
(五)依法规范实施抽查检查。各有关单位根据年度抽查计
划,统筹组织本系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
据抽查对象和参与部门,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
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
员,抽查可采取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网络监测、委托专业机构
检查等方式,也可以依法利用其他政府部门检查结论、司法机关
生效文书和专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论。
完成时限:2021 年 12 月底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 25
个成员单位
(六)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运用。除依法依规不适合公开
的情形外,各有关单位要在抽查检查结果产生之日起 20 个工作
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由检查人员在
省级平台上录入抽查检查结果,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
统(河南)及时向社会公示,对抽查发现的问题,根据法律、法
规、规章规定和部门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
谁监管”原则和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后续监管衔接,依法加大惩处
力度,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推进抽查检查结果政府部门
间互认,实现信息共享共用,推动“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要求
落到实处,增强市场主体守法自觉性。
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分析利用,探索实行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提升企业信用风险预测预警和动态监测能力,根据风险等级采取
差异化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鼓励创新,探索实施包容审慎
监管,既支持新经济发展,又防控可能引发的风险。
完成时限:2021 年 12 月底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 25
个成员单位
(七)兼顾个案处理和专项检查。在做好“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的同时,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
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立即实施检查、处置,需要立案查处的,
要按照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进行调查处理,要坚持问题导向,对通
过上述渠道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和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风险,要通
过双随机抽查等方式,对所涉抽查事项开展专项检查,并根据实
际情况确定抽查比例,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对无证
无照经营行为,有关部门要按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等法
律、法规规定予以查处。
完成时限:2021 年 12 月底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 25
个成员单位
(八)优化信用监管公示机制。强化信息公示主体责任,按
照“谁产生、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全方位推进涉企信
息公示,按照“统一归集、依法公示、共享共用”的要求,依法
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共享,进一步完善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机制,
年底前各类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确认等 15 类
信息能够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公示率、及
时率、完整率均达到 100%。继续完善企业信用修复机制,鼓励企
业重塑信用,建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制度,科学配置监管资
源,推进精准监管、高效监管和智慧监管,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
质量发展。强化牵头责任。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每季度对相关部
门信息公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督查情况定期通报。
完成时限:2021 年 12 月底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部门联合“信息归集”联席会议 38 个成员单位
(九)提高监管执法规范性。强化内部执法管理,市市场监
管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
等部门要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完善公示执法标准和要求,加大
对随意执法等行为的查处力度,降低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
动的影响。强化外部执法监管,市司法局要组织对各县区、市直
相关单位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决
定法制审核制度有关情况开展抽查,每季度通报不少于一次。
完成时限:2021 年 12 月底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配合单位: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建立健全协调
推进机制,明确责任人,定期组织各责任落实单位召开碰头会、
会商会及重点工作推进会,协调破解重点、难点问题,统筹推进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二)压实目标责任。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
责任意识,细化追责免责相关办法。对忠于职守、履职尽责的,
给予表扬和鼓励;对未履行、履行不到位“双随机、一公开”监
管职责的,严格按照市政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处理办法》
予以追责。
(三)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区、市直有关单位要加快推进 “双
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强化监管执法业
务培训,提升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能力和水平,
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社会影响力和公
众知晓度,加快形成政府公正监管、企业诚信自律、社会公众监
督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