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投稿:正阳县人民政府 来源:时间:2021年04月19日
索 引 号: | S0E00-0200-2021-00039 | 主题分类: | 县区政府 |
信息来源: | 归集发布日期: | 2021年04月19日 | |
名 称: | 正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正阳县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我县农业绿色发展,提升耕地质量,促进秸秆资源高效循环利用,按照《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南省2021年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1〕23号)、《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豫财农水〔2020〕10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正阳县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4月19日
正阳县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
实施方案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对标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生态农业部署要求,为坚持绿色农业发展导向,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实现“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促进正阳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见到新成效,不断提高我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正阳县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重要讲话精神要求,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乡村振兴和农业绿色发展,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农用优先、多元利用、疏堵结合”的工作思路,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扶持政策、强化保障措施,因地制宜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促进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商品化、产业化利用,逐步形成秸秆综合利用的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市场运作。把秸秆综合利用纳入当地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出台扶持政策、加大资金投入,扶持壮大市场主体,打通利益链,形成产业链,实现多方共赢。
2.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加强秸秆综合利用服务体系建设,改进服务手段,创新服务机制,提高服务能力,实行整县推进。
3.多元利用、农用优先。按照“先农后工、先饲后肥”总体思路,因地制宜,多元利用,科学确定秸秆综合利用的结构和方式。
4.调整结构、助力改革。围绕农业供给侧改革,与“果、菜”有机肥替代项目及“四优四化”相结合,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
5.疏堵结合、以禁促用。通过强力推进禁烧工作,以禁促用,不断提高全县秸秆综合利用意识和综合利用规模。
(三)工作目标与任务
通过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2021年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以上;秸秆直接还田和间接还田水平大幅提升,耕地质量得到提高;积极探索并形成可持续、可复制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模式,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优惠政策的落实和创新力度,培育规模市场主体,形成布局合理、规模经营、高效利用的秸秆产业化利用格局,优化秸秆利用结构,努力建立起秸秆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二、实施区域
按照“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农业优先、多元利用、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思路,依托收储企业、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建立“集-储-运-用”有机结合的市场化、网络化秸秆收集储运体系,2021年我县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在全县20个乡镇(街道)全面实施。
三、实施内容与资金使用
(一)实施内容
1.秸秆饲料化利用。充分利用农业大县优势,推动秸秆饲料化利用。引导规模养殖企业或生产企业增加秸秆干贮利用量,提高秸秆综合效益。通过对秸秆利用企业补贴,最大限度调动企业、农户的积极性,打通利益链,形成产业链,促进秸秆利用。
2.新型农业机械补贴。对新购置抓草机、打包机、秸秆颗粒挤压机等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相关农机具进行补贴,提高全县农机保有量,满足农业生产需要,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3.秸秆收储体系建设。着眼长远,扶持完善收储体系,力争实现秸秆清零,弥补秸秆利用水平的短板。通过政府扶持、市场运作,不断壮大实力,持久发展。
(二)资金使用
本项目以扶持养殖大户(场)、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收储企业、生产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重点,合理使用补贴资金。该项目中央财政资金共950万元,其中:分布在我县的20个乡镇(街道)。
1. 秸秆饲料化计划资金200万元。 以收储生产企业、养殖企业为依托。
(1)收储生产企业计划资金150万元:在本县域内具备收储并生产加工的企业,全年计划补贴小麦秸秆干贮料1.5万吨。补贴标准:干贮料补贴100元/吨。(只限于本年度本县域内秸秆)
(2)养殖企业计划资金50万元:全年计划补贴小麦秸秆干贮料0.5万吨。补贴标准:干贮料补贴100元/吨。(只限于本年度本县域内秸秆)
2.秸秆综合利用农机具计划资金302万元。以现有规模化农作物秸秆收储企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为实施主体,对2021年新购置抓草机、打包机、秸秆颗粒挤压机等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相关农机具进行补贴,增加全县秸秆综合利用机械保有量,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补贴标准:农机具总价的30%。
3.秸秆收储体系计划资金448万元。以现有规模化小麦秸秆收储企业等为实施主体,进行秸秆收储补贴。全年计划补贴小麦秸秆收储5.6万吨。补贴标准:收储料补贴80元/吨。(只限于本年度本县域内秸秆)
为保证资金有效使用,促进我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见到实效,各项补贴资金以实际完成情况按标准补贴,各分项若有节余部分,可在补贴用项范围内调整使用,总体不超过各乡镇分配指导数。所有补贴项目均不可享受“双重”补贴。经各乡镇(街道)有关监督验收人员实地测算验收,据实奖补,见料补料、见票补票。
补助对象。县内从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收储的农业企业、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原则上采取“先建后补”的形式进行补贴。
四、操作流程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采取乡镇(街道)宣传、企业自愿申报、乡镇(街道)认定、组织实施、审核验收组审核验收、县财政局和县农业农村局抽查、县财政局兑付资金的方式组织实施。
(一)发布实施方案。县政府出台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并及时公开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贴信息。
(二)组织宣传申请。各乡镇(街道)根据实施方案要求,及时宣传项目内容,组织企业进行申报。
(三)项目认定上报。各乡镇(街道)结合本区域农业种植结构、秸秆利用产业优势及区域位置,科学谋划、突出亮点、严格把关,组织不少于3人的评审组对所有申报拟实施项目单位进行实地查看、理论评估,确定项目实施单位,并在实施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将认定实施项目单位上报县农业农村局。
(四)组织项目实施。各乡镇(街道)结合本区域实际情况,尽早谋划,制定实施方案,科学组织项目实施,做好项目日常监管,并做好项目阶段性总结汇报。
(五)组织审核验收。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审核验收小组,通过对项目实施主体资料审核、核验收储量或购买机具及金额等方式进行全面验收,完善验收手续,写出验收报告,并报送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进行抽查,每个乡镇(街道)抽查数不低于实施主体的10%。
(六)补贴资金兑付。验收合格后,由县财政局直接向实施主体兑付补贴资金。对购买机具主体,可在生产应用一段时期后兑付补贴资金。
五、进度安排
2021年3月,实施全县2020年度秸秆资源台账建设工作,全面开展秸秆资源调查。
2021年4月-11月,组织项目实施。启动2021年度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工作,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成立正阳县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并按照方案组织实施。4月11日至9月20日期间,对农民群众、农业经营主体和基层人员加强宣传和技术培训,对夏季项目实施进行总结并启动秋季项目;10月10日前报项目阶段性执行情况;11月进行项目收尾和相关资料整理。
2021年12月-2022年1月,进行项目总结和绩效考评。根据实际工作开展情况,完成年度项目总结;对照实施方案中设立的项目任务,开展绩效自评。于2021年12月底前报送项目总结报告,2022年1月底前报送绩效自评报告,后迎接省级绩效复评。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成立以分管县领导为组长,农业农村、财政、生态环境等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各乡镇(街道)乡镇长(主任)为成员的正阳县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全力做好项目的组织、协调、推进工作,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
(二)明确职责分工。项目实施期间,各级各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责和工作要求,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全力以赴做好农作物秸秆利用项目工作。县农业农村局将该项目作为2021年重点工作,成立专班,集中技术力量,做好项目指导、抽查工作。各乡镇(街道)对项目实施负总责,及早谋划,夯实责任,组建工作团队,做好项目谋划及宣传工作,组织认定、实施和验收工作,对补贴对象和补贴数额的真实性负责。项目实施主体要对提供的所有材料及现场真实性负全部责任,如有虚假取消补助,追究相关责任。
(三)强化项目监管。县纪委、监委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全面监管,对虚报、多报秸秆捡拾收储数量,套取补贴资金和截留挪用补贴资金等行为,经查实后,收回补助资金,追究相关责任。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媒体手段,宣传秸秆捡拾收储的重要意义,推广秸秆收储工作好做法、好经验,以点带面促进秸秆综合利用一体化、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秸秆捡收储体系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落实经费保障。为确保我县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工作顺利开展,实现年度目标任务,县级配套工作经费50万元。
(六)严格资金管理。县财政、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强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对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补贴资金及时拨付,实行专款专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附件1:正阳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2: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指导性分配表
附件1:
正阳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工作
领导小组
为加强全县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的组织协调机制,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正阳县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 左艳荣 县政府党组成员
成 员: 刘 飞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 雁 县财政局局长
李 玲 县审计局局长
刘少华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王 邦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国中 县水利局局长
冯建民 县林业局局长
尹启明 县农机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张文霞 县畜牧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各乡镇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徐海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日常工作。
附件2: 2021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资金指导性分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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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乡镇(街道) |
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真阳街道 |
2 |
|
2 |
寒冻镇 |
51 |
|
3 |
汝南埠镇 |
51 |
|
4 |
铜钟镇 |
60 |
|
5 |
陡沟镇 |
53 |
|
6 |
熊寨镇 |
42 |
|
7 |
大林镇 |
65 |
|
8 |
永兴镇 |
46 |
|
9 |
慎水乡 |
61 |
|
10 |
付寨乡 |
48 |
|
11 |
袁寨镇 |
46 |
|
12 |
新阮店乡 |
40 |
|
13 |
油坊店乡 |
41 |
|
14 |
雷寨乡 |
62 |
|
15 |
王勿桥乡 |
42 |
|
16 |
吕河乡 |
48 |
|
17 |
皮店乡 |
55 |
|
18 |
彭桥乡 |
45 |
|
19 |
兰青乡 |
62 |
|
20 |
清源街道 |
30 |
|
合计 |
950 |
注:按土地确权面积,及南部6个稻区乡镇侧重原则分配指导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