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投稿:huoruiqi  来源:市政府办时间:2021年04月22日

 一、起草背景及过程

为进一步适应新形势,全面规范驻马店市城市规划区内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行为,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积极稳妥地推进城市规划区内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依据现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市住建局牵头对《驻马店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办法(试行)》(驻政〔2014〕100号)进行了修改完善。

市住建局在充分征求四区及相关市直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的原则,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的思路,根据相关单位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并经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形成了《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办法(试行)》,2021年3月17日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二、主要内容

《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办法(试行)》共有三十一条,概括起来可分为四个部分。

(一)第一部分。包括本办法中的第一条至第四条。主要是对制定本办法的意义及依据进行阐述,对本办法中涉及的城市规划区、适用对象、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城中村等概念进行了划定。

(二)第二部分。包括本办法中的第五条至第六条。主要是对执行本办法的原则进行了规定。一是坚持以人为本、惠民利民的原则。在实施征收前要制定好安置方案,落实好安置用地,确保补偿、安置资金及时到位。二是坚持政府主导、分级负责原则。对市人民政府,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所属辖区乡、镇人民政府及街道办事以及监察、发改、住建、不动产登记、城管(综合执法)、财政、投资评审、市场监管、审计、公安、司法、信访、法院等部门的职责进行了细化。

(三)第三部分。包括本办法中的第七条至第三十条。主要是对市中心城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项目涉及的项目申请、范围和用途、调查统计、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签约、补偿方式及标准等相关程序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征收单位及相关部门的操作流程、具体责任及禁止事项,同时也明确了被征收人的权利及义务。

(四)第四部分。包括本办法中的第三十一条。主要是对征收补偿安置工作人员可能出现的违纪违法后果进行了强调,同时明确了本办法的效力。

相关文件: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