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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部门预算公开

投稿:市生态环境局  来源:时间:2021年03月29日

索 引 号: S0005-0000-2021-00002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信息来源: 归集发布日期: 2021年03月29日
名  称: 2021年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部门预算公开
文  号: 有 效 性:

2021年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部门预算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附件: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概况

 

一、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中央驻马店市委办公室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驻办文〔2019〕40号)文件规定,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是市政府组成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建立健全全市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环境保护政策、规划,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城、流域、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参与编制全市主体功能区规划。

(二)负责全市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市内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县级政府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城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市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核与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三)负责监督管理国家和省、市政府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拟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权交易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监督检查市内污染物减排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落实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温室气体减排、低碳发展等政策、规划,组织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

(四)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及省、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省、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配合有关都门做好相关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五)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化学品、移动源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规范、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防止地下水污染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

(六)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市政府委托对市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国家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城、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对涉及环境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有关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七)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拟定相关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执法监测、温室气体減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测预警,组织建设和管理市生态环境监测网和全市生态环境信息网;负责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监督检查。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市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八)负责生态环境科技与标准工作。组织拟定生态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科技发展和基础能力建设,加强“智慧环保”建设,推进大数据、云计算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运用。

(九)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参与生态保护补偿。

(十)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国家有关政策、规划、标准落实,牵头核安全协调机制有关工作,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辐射安全,监督管理核技术利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配合做好核设施安全、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等污染治理的监督管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

(十一)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及业务建设。

(十二)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加快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市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按照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各相关部门要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依法承担相关行业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职责。

二、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

    市生态环境局内设十四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科、人事科、法规科、自然生态保护科、水生态环境与科技标准科、大气环境科、土壤生态环境科、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辐射安全监管与监测科、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科、移动源污染监管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机关党委。

市生态环境部门预算包括局机关本级预算和局属单位预算。

1. 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机关本级;

2. 驻马店市辐射和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3. 驻马店市环境监控中心;

4. 驻马店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5. 驻马店市环境污染技术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收入总计1435.9004万元,支出总计1435.9004万元,与2020年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311.4075万元,下降47.73%。主要原因是为贯彻落实河南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要求,原驻马店市环境监测站上划至省生态环境厅,作为厅直属事业单位直接管理,更名为河南省驻马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其预算归属省生态环境厅直接管理。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收入合计1435.90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285.9004万元,其他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0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支出合计1435.90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4.0604万元,占74.1%;项目支出371.84万元,占25.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435.9004万元。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减少1311.4075万元,下降47.73%。主要原因是为贯彻落实河南省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要求,原驻马店市环境监测站上划至省生态环境厅,作为厅直属事业单位直接管理,更名为河南省驻马店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其预算归属省生态环境厅直接管理。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435.900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支出1213.4347万元,占84.5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5.5919万元,占8.05%;卫生健康支出56.0462万元,占3.9%;住房保障支出50.8276万元,占3.54%。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和支出预算经济分类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64.060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47.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16.33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方案>的通知》(财预〔2017〕98号)要求,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支出经济分类科目改革,根据政府预算管理和部门预算管理的不同特点,分设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套科目之间保持对应关系。为适应改革要求,我部门《支出经济分类汇总表》由上年仅反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科目预算,调整为按两套经济分类科目分别反映不同资金来源的全部预算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局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我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为85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2020年减少59.07万元,上涨了227.81%。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我局2021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的收入和支出预算。预算数与2020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84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0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为84万元,比2020年增多63.4万元,增多了307.77%,主要原因是公务车使用频率增加。

(三)公务接待费1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预算数比2020年减少4.33万元,下降了81.24%。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1064.0604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政策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327.1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3.9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93.2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我局2021年预算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产出、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实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5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情况

我局无负责参与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以前各年度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六、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