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全员新冠核酸检测指南发布

投稿:市卫健体委  来源:时间:2021年02月24日

索 引 号: S0001--2021-00617 主题分类: 市政府组成部门
信息来源: 归集发布日期: 2021年02月24日
名  称: 全员新冠核酸检测指南发布
文  号: 有 效 性:

 近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全员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组织实施指南》,提出500万人口以内的城市,应具备在2天内完成全员核酸筛查检测任务的能力,必要时可通过省(区、市)内统筹保障。50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应当具备在3天~5天内完成全员核酸筛查检测任务的能力,必要时可申请全国支援。各省应至少成立10支核酸检测支援队,每支检测队按照日检测能力1万管储备相关物资。

《指南》明确,按照“省级统筹、市县负责、突出重点、组织有序、确保安全”的原则,科学划分责任网格至最小单元。成立大规模核酸筛查检测指挥中心,以居民小区楼宇、自然村组、学校、机关事业单位、企业、公司、市场、宾馆等为最小单元,做到全覆盖、无遗漏。组建各级核酸采样、样本运送、核酸检测、信息平台技术保障和相应的应急等队伍,明确采样和检测责任区域。

《指南》提出,参照2000人~2500人设1个采样点的标准,明确采样点位置。采样点应在4个~6个小时内完成规范建设和启用。每个采样单元应当配备1名~2名采样人员,原则上每2个~4个小时轮岗休息1次。第一轮核酸检测可以全部采用10混1检测技术,尽可能快速筛出感染人员。检测样本结果为阳性的,检测机构应当立即上报所在地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并由法定报告机构在2小时内将相关信息进行传染病网络直报。各区县应成立至少10支应急采样队,对混采阳性结果及时进行复采复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