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投稿:huoruiqi  来源:市政府办时间:2021年02月01日

索 引 号: S0001-0204-2021-00494 成文日期: 2021年1月23日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 归集发布日期: 2021年02月01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文  号: 驻政文〔2021〕14号 有 效 性: 有效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驻政文〔2021〕14号

市委:

2020年,市政府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决策部署,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引领,坚持将法治作为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内容,将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局性和战略性地位谋划推进,着力提升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驻马店市政府在河南省2019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考核中荣获第一名,被省政府通报表彰。2020年7月底,我市从全国申报的1847个市县中脱颖而出,被中央依法治国办命名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是河南省唯一被命名的城市。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是全面提高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制定印发了《关于依法防控新冠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工作方案》,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规范有序进行。推动各部门转变执法理念,创新执法方式,积极推行“互联网+行政执法”,提升了依法防控、依法治理能力,确保了疫情防控和行政执法两不误。疫情发生以来,共开展企业复工复产“法治体检”160多场次,提供法律咨询680多人次。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营造阳光、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和稳定可期、便捷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了《关于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的意见》《关于服务和保障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把优化营商环境贯穿政府工作全过程;探索建立了“12345+法治+督查”的驻马店模式,实现了“1+1+1>3”的良好效果。三是全面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印发了《驻马店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与大数据融合发展市建设工作方案》,建成了驻马店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一中心、两体系、一网站”,实现了与“信用中国”“信用河南”、市电子政务平台的互联互通,覆盖了10个县区(不含省直管县新蔡县)及市级联建单位共94家,累计归集入库信用信息4亿多条,双公示80761条,红黑榜名单两批共190家。四是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最大限度的精简优化政府审批事项。开通“咱的驻马店”城市门户APP、项目建设政企通,涉及33个部门的224项服务事项实现了“手机可办”。在全省率先上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可视化监管系统,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不动产登记压缩至5天、工程建设类项目压缩至60天。“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现了全覆盖。成立了企业家学院、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建立了企业服务日、企业宁静日、领导分包企业、政府重要会议邀请企业列席等制度。研究出台《关于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若干意见》和17项配套措施。五是严格规范市场准入管理,认真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修订工作,全面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六是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全面落实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实施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推进权责清单工作规范化、法定化,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七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按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职责》抓好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加强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依法有效完成。八是全面深化价格改革。完善了定价机制,规范了政府定价行为,落实了绿色价格政策。推进上网电价改革、农业水价改革,改革完善了教育收费管理机制。

二、切实加强政府立法及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一是全面落实年度立法计划。进一步健全完善“1543”立法机制,全面提升政府立法质量和水平。按照《驻马店市人民政府2020年度规章制定计划》,出台了《驻马店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和《驻马店市城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配合市人大制定了《驻马店市燃气管理条例》《驻马店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驻马店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等地方法规。二是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研究制定了《驻马店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和《驻马店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明确了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规范了备案审查范围及程序,强化了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制度保障。持续开展“无证明城市”创建和“减证便民”行动。2020年市政府出台的20件规范性文件全部进行了法制审核和备案。对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2020年度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了监督检查并通报。完成了民法典、野生动物保护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三是严格按照《规章制定程序条例》及《法规规章备案条例》有关规定,及时认真做好政府规章向上级人民政府备案工作。

三、建立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一是健全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明确规定,所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事项在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前,必须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未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或者经审查未通过的,不得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建立健全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司法行政部门共审核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战略框架协议、PPP合同、会议纪要等1136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1372条。二是积极推行市、县、乡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和利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服务保障作用。

四、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一是持续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创新开展法治体检活动,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两个抓手,以纲带目促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二是持续探索和创新行政指导,适当扩大试点范围,梳理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实施行政指导,从源头上减少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为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保障。三是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引导告知制度,强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在调解矛盾纠纷、依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中的积极作用。四是持续提升服务型行政执法水平。邀请省司法厅专家对各县区1.1万名执法人员开展了服务型行政执法培训。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督促各地各部门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基础上,做到精准执法、温情执法,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有序推进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现有行政执法权责进行了全面梳理、调整,重新制定、公布了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岗责体系及行政执法流程图。市、县政府依法确认并公告了本级行政执法主体,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落实情况开展了自查,大力推进高质量高标准实施。大力开展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和行政执法责任制、服务型行政执法示范点创建,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全市14173名执法人员参加了全省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知识竞赛,对各地各部门申报的18个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进行了评查验收,确定示范点8个。二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及证件换发、信息备案工作。建立和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在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卫生健康等执法部门进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试点,在生态环境、市场监管、文化旅游、交通运输、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水利、消防等执法部门重点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三是完成了市直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进一步深化了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改革。四是健全优化执法机制。全面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积极推进执法证件、执法标识、执法印章、法律文书“四统一”,促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制度化。五是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执法程序,认真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执法行为于法有据、有据可查,确保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有效。

六、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一是强化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健全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制度,加强对关键部门和岗位的监督制约,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二是发挥综合监督作用。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持续推进审计全覆盖。严格执行统计制度,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2020年度,驻马店市(含有9县2区)共实施了523个审计项目,提出审计建议1134条,根据审计建议推动相关政策措施落实256项。三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各级政府全面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接受询问和质询等制度,认真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积极接受传统媒体、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舆论监督。

七、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持续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二是持续加大解读回应力度。健全完善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问题,及时进行权威发布和政策解读,切实提高热点舆情应对能力和水平。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认真履行行政复议法定职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扎实做好行政复议工作。2020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97。二是切实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依法履行应诉职责,配合、支持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认真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尊重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和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认真落实《驻马店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考核暂行办法》,推动县区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常态化,对一年内败诉两起的或主要负责人应出庭不出庭的,依法行政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全年办理行政应诉案件768件,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216人次。三是健全完善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充分发挥行政裁决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教育引导农村广大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2020年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矛盾纠纷21770件,调解成功21415件,调解成功率达98.37%。四是深入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严格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大全民普法力度,扎实开展法治县区、法治乡镇(街道)和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持续深化“一村(居)一法律顾问”长效机制建设,推动依法治理工作有序高效运行,持续提升法治文化建设水平,实现了法治文化阵地全覆盖。高标准做好“七五”普法考核验收和“八五”普法谋划工作。五是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大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努力打造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供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建立村(格)警务室与村(居)法律顾问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动机制,积极推动“一村(格)一警”“一法律顾问一支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深度融合。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纳入 “十四五”发展规划,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全市共建成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0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172个、村(居)法律服务工作室2511个,实现了市县乡村四级实体平台全覆盖。全市公共法律服务系统共解答群众来访法律咨询83882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7515件,调解矛盾纠纷19592次,办理公证事项16606件。市12348热线平台接听工作始终保持全省先进位次,多次被省司法厅通报表扬。

九、全面提升政府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抓好“关键少数”学法用法。严格实施《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系统领导干部学法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抓好“关键少数”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关键少数”学法用法蔚然成风。目前,全市各级政府工作人员熟练掌握履职履责必需的法律知识,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行为习惯自觉养成,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成效彰显。二是实施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把学法用法和推进法治建设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内容,纳入年度考核。三是加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各级政府部门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全员法治培训,制定培训计划,举办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的法治专题培训班,全面提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

十、进一步健全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机制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切实加强党委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市委书记陈星任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市委副书记、市长朱是西任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市委、市政府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确保了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有效实施。二是健全责任和推进机制。各级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持续强化“一平台、两抓手、一带动、一考核”为主体的“1211”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和2020年度依法行政考核工作。三是加强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按照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意见和指标要求,上报了一批符合要求的省级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积极开展第三批全市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组织开展法治城市、法治县(区)、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辐射引领作用。四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注重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注重培养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积极提供工作所需必要保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和基础保障与其职责任务相适应。

下一步,我们将巩固提升成功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经验做法,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和省政府关于依法行政的决策部署,举全市之力、聚全民之智,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强化落实、常抓不懈,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河南建设作出驻马店应有的积极贡献!

2021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