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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小清河水系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人民公园清河湖西岸滨水景观带景观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投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来源:时间:2021年02月01日

索 引 号: S0001--2021-00280 主题分类: 其他
信息来源: 归集发布日期: 2021年02月01日
名  称: 驻马店市小清河水系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人民公园清河湖西岸滨水景观带景观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文  号: 有 效 性:

(采用电子标书和计算机辅助评标及不见面开标方式)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项目编号:ZMD2021-005

1.招标条件

驻马店市小清河水系生态综合治理项目人民公园清河湖西岸滨水景观带景观提升项目己经驻发改审批(2020)160号文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驻马店市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及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并参加投标活动。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本工程项目位于驻马店市人民公园人民公园清河湖西岸滨水景观带西起驿城大道,北接古槐路,紧临建造中的人民公园,用地总面积约35公顷。根据项目建设要求,拟增加桥梁、绿化景观、假山叠石、水上栈道、亮化等景观设施,并增设配套服务建筑(不超过1500㎡)等内容。优化景观带整体景观效果,进一步提升人民公园整体品质。工程估算价约2.3318亿元。具体施工内容及规模以评审通过的设计图纸为准。

2.2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

2.2.1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标段

建设内容

工程估算价(万元)

第一标段

人民公园清河湖西岸滨水景观带景观提升项目一标范围内景观设施、配套建筑等建设内容及本标段EPC总承包范围内包含内容

12350

第二标段

人民公园清河湖西岸滨水景观带景观提升项目二标范围内景观设施、配套建筑等建设内容及本标段EPC总承包范围内包含内容

9650

第三标段

人民公园清河湖西岸滨水景观带景观提升项目灯光亮化工程EPC总承包范围内包含内容

1318

2.2.2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2.3招标范围:本项目各标段实施建设内容应包含的设计、施工、采购等全部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项目红线范围内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后续施工配合等内容);2.工程施工及采购(包含本工程施工图范围内全部施工内容和材料、设备、设施的采购安装、调试等)等相关内容,并按规范、规定完成各项验收、试运行、项目移交及竣工备案、保修责任期的技术服务与缺陷修复、保修期的保修工作、维保期的维保工作及负责管理协调各分包单位、供应商的配合工作等3.其他应包含在设计施工总承包范围的内容。

2.2.4 工期要求:

第一、二标段:工期100日历天,其中项目设计周期:30日历天,在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全部设计前期内容并保证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第三标段:工期50日历天,其中项目设计周期:20日历天,在设计周期内完成本项目全部设计前期内容并保证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2.3监理标

2.3.1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监理标段:

标段

标段内容

工程估算价(万元)

第一标段

人民公园清河湖西岸滨水景观带景观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一标段、三标段EPC工程监理服务

13668

第二标段

人民公园清河湖西岸滨水景观带景观提升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二标段EPC工程监理服务

9650

2.3.1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每标段;

2.3.2工期要求:同施工工期(考虑合同范围内工期正常延期)/每标段;

2.3.3招标范围:本工程各标段EPC工程总承包阶段全部内容的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

第一、二标段: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材料;

3.1.2投标人具有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1.3拟派项目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系列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1.4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

3.1.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含牵头人)总数不超过2家,并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是负责项目施工的企业,且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单位正式员工。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标段的投标。

第三标段: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材料;

3.1.2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施工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照明工程专项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3.1.4拟派项目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含高级)职称。

3.1.5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

3.1.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含牵头人)总数不超过2家,并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本项目联合体牵头人须是负责项目施工的企业,且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单位正式员工。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和协议中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标段的投标。

3.2监理标:

第一、二标段:

3.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相关证明材料;

3.2.2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独立法人的监理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3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2.4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投标人出具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3.2.5 本项目监理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可参与上述所有标段的投标活动,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前一标段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后续标段不再推荐其为中标候选人;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首先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mdggzy.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然后按网站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扫描件原件,提交并完善企业投标所需资料信息,由企业自行核验通过,最后根据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有关办理CA锁的要求准备好CA办理所需资料,到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业务受理大厅CA窗口办理CA密钥,完成注册。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8日8:00时至2021年1月14日18:00时,登录“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zmdggzy.gov.cn/)”网站,凭领取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密钥)登录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售价300元,投标人须在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线上缴纳上述费用,否则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详见http://www.zmdggzy.gov.cn/导航栏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

4.3获取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请到“交易平台网站”(http://www.zmdggzy.gov.cn/TPFront/)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及CA密钥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4.4请各投标人登录时注意完善主体信息(如开户银行及开户账号等),以免未填写或错误导致系统判定废标。

5.资格审查方式

5.1本招标工程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原件,投标企业应在项目开标前,将项目经理(或总监、负责人)、人员、资质、业绩、荣誉、财务等投标所需材料扫描件,上传至驻马店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诚信库中,同时在“资格审查材料(不见面开标)”菜单下按标段挑选该标段投标所用资格审查材料和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以供评标过程中评委查阅。评标时以电子投标文件及“资格审查材料(不见面开标)”菜单中选取的信息为准。

6、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6.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投标文件上传时需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持个人、企业网银及扫码支付。

6.2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ZMD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mdggzy.gov.cn:8820/TPBidder)上传完成。

6.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驻马店不见面开标系统(http://www.zmdggzy.gov.cn:919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

6.4远程开标前,投标人务必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zmdggzy.gov.cn:8820/TPBidder)投标文件上传模块中使用“模拟解密”功能,验证本机远程自助解密环境。

6.5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 人:驻马店市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河南智鸿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驻马店市金雀路中段办公地址:驻马店市骏马路与金山巷交叉口瀚宇商务17

电 话:0396-2618009电 话: 0396-2190919

联 系 人:江先生联 系 人:郝飞翔 

9、监督单位

监督部门:河南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建设交通局

地 址: 驻马店市文明路与置地大道交叉口西北角

电 话:0396-2666029

特别提醒:

因驻马店不见面交易系统具备视频直播、语音通话等,对网络带宽及硬件要求相对较高的功能,故投标人在参与使用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的项目时,需确认是否满足如下要求:

1、网络要求:网络带宽4M以上。

2、硬件要求:电脑要求内存4G及以上,且需配套网络摄像头、麦克风、音箱等,并确保其均能正常运转。操作系统要求Windows7及以上,IE浏览器IE11及以上。

3、人员要求:对于参与驻马店不见面交易系统开标的投标企业代表,要求能熟练掌握电脑基础操作。不见面开标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zmdggzy.gov.cn/TPFront/InfoDetail/?InfoID=6e085538-6be5-4d25-80b2-12f5fc669ba1&CategoryNum=026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