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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驻马店市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投稿:市教育局  来源:时间:2021年01月21日

索 引 号: S0001--2021-00171 主题分类: 教育
信息来源: 归集发布日期: 2021年01月21日
名  称: 关于印发《驻马店市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驻教职成﹝2020﹞8号 有 效 性:

 驻马店市教育局 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驻马店市财政局 驻马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驻马店市科技局 国家税务总局驻马店市税务局

关于印发《驻马店市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教育局、发改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税务局

现将《驻马店市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驻马店市教育局        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驻马店市财政局

 驻马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驻马店市科技局

         国家税务总局驻马店市税务局

 

                           2020318

 

驻马店市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全省职业教育会议精神,进一步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根据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和《河南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制定我市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与具体目标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职业教育摆在教育改革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突出的位置。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服务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需要,对接科技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优化学校、专业布局,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和育人机制改革,以促进就业和适应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特别是企业积极支持职业教育,着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由追求规模扩张向提高质量转变,由参照普通教育办学模式向企业社会参与、专业特色鲜明的类型教育转变,大幅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人才资源支撑。

(二)具体指标:2022年,全市职业教育规模结构更加合理,职业院校布局和专业结构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契合,现代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基本形成,职业教育发展环境更加优化,职业院校办学能力和贡献力更加显著。

——全市职业院校在校生规模保持8万人左右,其中,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保持6万人(含技工院校);每年完成各类职业培训1.5万人次左右。

——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基本完成,职业院校办学条件基本达标,完成职教园区一期工程建设,重点建好4所高水平职业院校4个骨干专业(群)。

——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取得重大突破,重点建设5个产教融合型产业学院(系部)和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认定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和产教融合型院校。推动黄淮学院应用型本科建设。

——职业院校“双师型”“一体化”教师(同时具备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能力的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超过60%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

1.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水平。优化教育结构,把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作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基础,推进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使绝大多数城乡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实施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建设行动计划,完成职教园区一期工程建设;各县区重点办好一所中等职业学校,驿城区要规划建设一所中等职业学校;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推动全市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到2022年,遂平、上蔡、平舆、确山等县完成职业院校达标建设任务。重点建好对接我市产业和骨干企业、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4所高水平职业院校4个骨干专业(群)。积极招收初高中毕业未升学学生、退役军人、退役运动员、下岗职工、农民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发挥中等职业学校作用,帮助部分学业困难学生按规定在职业学校完成义务教育,并接受部分职业技能学习。鼓励中等职业学校联合中小学开展劳动和职业启蒙教育。

 2.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和应用型本科高质量发展。把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作为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和培养大国工匠、能工巧匠的重要方式,使城乡新增劳动力更多接受高等教育。建设发展好黄淮学院、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和驻马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扩大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提高高等教育毛入学率,提升高等职业教育办学质量。高等职业院校要培养服务区域发展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重点服务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加强社区教育和终身学习服务。

3.广泛开展高质量职业培训。落实职业院校实施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的法定职责,按照育训结合、长短结合、内外结合的要求,面向在校学生和全体社会成员广泛开展职业培训。重点面向我市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战略新兴产业等领域,以及具有技能传承、独具地方特色的产业,公开择优遴选、建设一批区域性的市级职业技能培训示范基地。充分发挥职业院校在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中的主阵地作用,积极开展多层次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鼓励职业院校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开展职业技能等级鉴定。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培训服务军民融合发展,共同做好面向现役军人的教育培训,支持其在服役期间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提升技术技能水平。对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

  (二)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合作育人

4.实施产教融合发展行动计划。落实《驻马店市深化产教融合 促进高质量跨越发展实施方案》,组建市级产教融合战略联盟,开展一批产教融合建设试点,认定一批产教融合型企业和院校,培育一批产教融合育人基地。在全市职业院校中,重点支持建设5个产教融合型产业学院(系部);统筹多种资源,重点支持建设5个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市政府设立“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奖励资金”,对在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院校、企业、行业协会等予以奖励。

5.推进校企“双元”育人。鼓励和支持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全过程,紧密围绕产业升级和企业生产需求,大力开展“订单式”培养、现代学徒制、企业新型学徒制等“双培型”培养模式,推动校企共同研究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实现校企专业共建、课程共担、教材共编、师资共训、基地共享、人才共育,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纳入教学标准和教学内容,促进产教融合校企“双元”育人。

6.推动校企全面加强深度合作。职业院校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主动与具备条件的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合作。校企合作中,学校可从中获得智力、专利、教育、劳务等报酬,具体分配由学校按规定自行处理。2022年,每所职业院校至少要引进1家企业在校内建设与学校骨干专业相适应的实习实训基地或生产车间,至少确立2-3家企业作为校外实训基地,至少要有1-2个骨干专业采取开设“企业冠名班”、在企业设立分校、在企业办班等多种形式开展合作办学。各职业院校“订单式”培养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企业应当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利用资本、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和管理等要素参与校企合作,促进人力资源开发。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条件的,可按投资额一定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厚植企业承担职业教育责任的社会环境,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对接纳学生实习且实习时间累计1个月以上的当地企业,按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对企业给予奖励。切实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支付学生实习报酬有关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107号)要求,对因接纳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而增加成本(包括物耗、能耗以及指导教师、管理人员的劳务费等)的企业,符合相关条件的,准予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扣除

7.打造一批高水平实训基地。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充分调动各方面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带动各级政府、企业和职业院校建设一批资源共享,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真实生产和社会技术服务于一体的高水平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面向先进制造业等技术技能人才紧缺领域,统筹多种资源,建设若干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推动开放共享,辐射区域内学校和企业;鼓励职业院校建设或校企共建一批校内实训基地,提升重点专业建设和校企合作育人水平。积极吸引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指导学校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先进经验,探索创新实训基地运营模式。提高实训基地规划、管理水平,为社会公众、职业院校在校生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企业提升人力资源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三)深化职业教育体制机制改革 

8.深化职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由注重“办”职业教育向“管理与服务”过渡。政府主要负责规划战略、制定政策、依法依规监管。加强职业院校章程建设,建立完善依法治校、自主办学、民主管理的运行机制和现代职业院校制度,提升职业院校治理能力。扩大职业院校办学自主权。推行职业院校全员岗位聘用制和绩效考核分配制,因岗聘人、按岗定薪、依绩取酬。

9.推进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各级政府可按规定给予大力支持。允许企业以土地、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与公办职业院校合作举办混合所有制性质的职业院校(或二级学院)和职业培训机构,并享有相应权利。支持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从事学历教育的民办职业院校在招生、办学评估、学生奖助学金等方面与公办职业院校享受同等政策。县级以上政府可以采取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和出租、转让闲置的国有资产等措施对民办职业院校予以扶持。对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还可以采取政府补贴、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扶持措施。建立公开透明规范的民办职业教育准入、审批制度,探索民办职业教育负面清单制度,建立健全退出机制。民办职业院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在校企合作、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与公办学校享受同等待遇。

  (四)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

10.健全徳技并修的育人机制。加强职业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把文明素养教育和养成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活动,积极承担职业教育领域“三全育人”(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任务,重点建设一批思想政治和德育工作实践基地。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团活动,加强职业院校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强化心理健康教育和法制教育。组织开展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素质能力大赛、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工匠精神、职业技能和创新创业能力。

11.优化专业结构和课程体系调整优化职业院校专业布局,引导职业院校建立紧密对接产业链、创新链的专业体系实施职业教育品牌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计划,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重点建设5个左右品牌示范专业点和10个左右特色专业点, 每所学校都要有1-2个品牌示范或特色专业,通过培育专业特色,打造专业品牌,提升专业建设与产业发展的符合度、依存度和贡献度,推动专业建设与产业需求有效对接。

)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

12.改革职业院校教师管理体制。2020年起,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相关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等职业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特殊高技能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2020年起,基本不再从应届毕业生中招聘。加强职业院校编制管理,建立健全职业院校教师编制动态管理机制,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院校教师双向交流。实施职业院校兼职教师特聘岗计划,支持职业院校聘请高水平工程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担任兼职教师。完善具有职业教育特点的职业院校教师职称评审标准,由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向重教育教学能力、重人才培养质量、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转变。

13.全面加强职业院校师德师风建设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职业院校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首位。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加强监察监督师德考评,把品德作为评价的首要内容,加强对教师政治立场、科学精神、职业道德、从业操守、爱岗履职等评价考核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机制,推行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制度。

14.加强“双师型”“一体化”教师队伍建设深入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完善国家、省、市、县、校级教师培训体系。落实职业院校教师全员轮训制度,实行5年累计不少于6个月企业实践制度。2022年,职业院校“双师型”“一体化”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的比例要达到60%以上完善职业院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双师型”教师要充分体现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要承担一线教学工作任务,帮助青年教师成长,发挥“传帮带”作用。学校建立“双师型”教师评价考核体系,设立“双师型”教师津贴等激励机制,使更多教师成长为“双师型”教师。

15.提高职业院校教师待遇。建立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职称评聘常态化机制,到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达到5%,副高级在现行高级岗位结构比例标准基础上再提高8%左右。进一步健全中等职业校教师与当地公务员工资福利待遇同步增长机制,确保中等职业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职业院校通过校企合作、技术服务、社会培训、自办企业等所得收入,可按一定比例作为绩效工资来源,不受绩效工资总额限制,也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基数支持职业院校对获得省级以上职业技能竞赛奖项的选手和指导教师予以奖励,奖金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单列管理。

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16.加强贫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建设,支持贫困县中等职业学校加强专业、实训基地、“双师”教师队伍和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职业教育的“造血”功能依托贫困县中等职业学校举办精准脱贫技能培训班,对当地贫困人口进行职业技能培训。支持职业院校因需合理设置、调整涉农专业或方向,扩大涉农人才培养规模。发挥职业院校的培训主体作用,引导新型职业农民通过弹性学制、“半农半读”、网络课堂等方式就近接受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依托2个省级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基地,广泛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养造就一批乡村致富的带头人。

三、保障政策

(一)加强党对职业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强党对教育事业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项要求,保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充分发挥党组织在职业院校的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牢牢把握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将党建工作与学校事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评。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有效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定期开展组织活动,带动学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学生会组织、学生社团建设。

健全经费投入机制建立与办学规模、培养成本、办学质量等相适应的财政投入制度,地方政府要按规定制定并落实职业院校生均经费标准或公用经费标准。在保障教育合理投入的同时,优化教育支出结构,新增教育经费要向职业教育倾斜。鼓励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兴办职业教育,拓宽办学筹资渠道。2020年起,各县(区)政府要按规定制定并全面推行公办职业院校生均拨款制度,将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全部纳入生均拨款改革范围,足额落实生均经费标准。要根据职业院校办学成本和办学规模,科学合理核定生均公用经费标准。中等职业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要适当高于当地普通高中。公办高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水平应不低于12000元,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水平应逐步提高。公办技师学院在校生中的高级工和预备技师的生均拨款标准可适当高于当地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并根据发展需要和财力逐步提高。进一步扩大职业院校助学金覆盖面,完善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倾斜政策

(三)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压实各级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将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稳定情况作为对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职业教育定期督导评估和专项督导评估制度,落实督导报告、公报、约谈、限期整改、奖惩等制度。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定期听取职业教育督导评估情况汇报。

)营造职业教育发展环境。建立驻马店市人民政府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职业教育工作,研究协调解决职业教育工作中重大问题市人民政府指导下组建驻马店市职业教育指导咨询委员会,提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咨询意见,进一步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兴媒体,大力宣传技术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的先进事迹与重要贡献,在全社会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办好职业教育活动周,开展各类职业教育宣传活动,宣传展示大国工匠、能工巧匠和高素质劳动者的事迹和形象,培育和传承好工匠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