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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投稿:市审计局  来源:时间:2020年12月31日

索 引 号: S0001--2020-05110 主题分类: 审计
信息来源: 归集发布日期: 2020年12月31日
名  称: 关于2019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文  号: 有 效 性:

 驻马店市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文件十五

 

 

关于2019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

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01229日在驻马店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0年8月27日,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市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切实加强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建立常态化整改工作机制,确保整改实效。为了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市政府召开审计整改会议,专题安排整改工作,要求相关单位制定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审计查出问题“全改”、“真改”、“严改”,打通审计监督“最后一公里”,对整改不力或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问责。按照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市审计局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逐条逐项进行梳理,列出问题清单,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分解下达各被审计单位。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市人大、市政府整改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审计整改效果较好。现将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市级财政管理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部分支出预算安排不够合理问题

    市财政局建立了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机制,在安排2020年预算时,对年末存量资金规模较大的部门适当压缩预算,同时收回2018年及以前年度形成的结转资金5832万元,统筹安排使用。

(二)应缴未缴财政预算收入问题

1.截至2020年10月底,市财政局已将3.17亿元非税收入上缴国库。

2.截至2020年8月底,市宿鸭湖水库管理局等7个单位的非税收入3303.97万元已全额上缴财政。

(三)应收未收财政预算收入问题

1.驻马店广思实业有限公司未缴纳土地出让金滞纳金1479.25万元的问题已列入政府督查事项落实整改,同时市财政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召开了土地出让金缴纳情况座谈会,函告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督促驻马店广思实业有限公司缴纳。

2.驻马店广播电视台成立清欠小组,制定清欠管理办法,建立清欠机制,加强广告费的清收工作。截至2020年12月10日,已清收广告费482.97万元。

(四)新增债券资金闲置,未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问题

市财政局采取有效措施督促项目单位加快工程进度,促进资金及时拨付。截至2020年10月底,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等5个工程项目闲置的债券资金已拨付使用8173.9万元。

(五)土地出让金超范围支出问题

市财政局组织相关业务科室进一步学习了《土地出让金收支管理办法》中关于土地出让金支出范围的相关规定,同时加强对土地出让金支出的审核,严禁预算单位超范围使用土地出让金。

(六)部分支出预算执行率低问题

市财政局督促预算单位加快项目进度,促进上级下达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同时收回市级财力安排的项目结余及结转一年以上的资金654.6万元,统筹安排使用。

(七)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统筹使用问题

   市财政局采取有效措施促进资金及时拨付使用2540.72万元,收回财政统筹安排使用资金2807.37万元。

(八)政府投资基金募集资金到位率低问题

市级参股成立的6支基金中,驻马店市产业集聚区发展投资基金2.96亿元已募资到位。河南省黄淮产业投资基金、浦银(驻马店)城市运营发展股份投资基金等2支基金决定不再募资。河南农开豫仁现代农业发展基金等3支基金正在按需分期募资。具体是:河南农开豫仁现代农业发展基金由河南中原联创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募资管理,募资后对全省进行投资,目前对我市已投资1.25亿元。驻马店市缓释产业基金内部股权发生变更,正在办理相关股权变更手续,变更手续后按程序进行募资。驻马店市天中产业发展投资基金拟与豫资公司全资子公司驻马店天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目前正在与省豫资公司对接成立合资公司的各项工作。此问题已列入政府督查事项,由市财政局采取措施继续落实整改。

(九)违规将财政资金支付到所属单位实有资金账户问题

    市财政局收回预算单位违规支付到实有账户资金39.14万元,同时重新完善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通知》中关于支付业务审核工作的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对预算单位资金支出的审核,严禁预算单位将资金支付到单位实有资金账户,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十)无预算列支工会费用问题

市财政局收回预算单位无预算列支到工会户资金3.15万元,同时制定了《驻马店市本级预算资金管理办法》,对各部门各单位预算资金使用用途作了明确规定,同时提高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的审核把关力度,严禁预算单位无预算支出。

(十一)非定点单位采购服务问题

市财政采取以下措施,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一是印发了《关于实行电子商城政府采购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取消协议供货方式,实行电子商城政府采购,将小额、零星项目采购纳入电子商城政府采购范围,规范了小额、零星项目的采购行为。二是举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培训班,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三是完善政府采购支出审核机制,加强支出审核,确保政府采购制度严格执行。

(十二)以前年度审计发现问题未整改到位问题

 截至2020年12月,市财政局出借驻马店高级中学资金300万元,已收回100万元,剩余资金将于2023年底全部予以收回。出借市实验幼儿园资金500万元已收回50万元。出借市公路局资金1000万元已全部收回。出借市公共资产管理中心资金1600万元,因市人行办公楼已根据市政府安排移交市机关事务中心管理,并已调配给市园林管理局使用,原拟将资产注入市豫资公司并由其承担借款的还款措施已无法实施,目前已列入政府督查事项继续落实整改。

二、市直部门预算执行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应缴未缴税费问题

市物价检查所等3个单位已全额补缴欠缴的税费6.17万元。

(二)“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问题

市农业技术推广站等3个单位建立健全了“三公”经费管理制度,加强了对“三公”经费支出的审批和管理。市农业技术推广站制定了《关于按照预算列支三公经费的管理规定》,明确规定严格按照预算列支公车运行维护费。市农村能源环境保护站及时修订完善了《单位财务制度》中关于三公经费管理的相关规定。

(三)会议费、培训费管理不规范问题

市水利局等单位及时建章立制,进一步加强了会议费、培训费的管理。市人社局定制了《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议费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会议费列支范围和标准,并督促市企业养老中心清退多列支的就餐费用0.35万元。市土肥利用管理站修订了《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并将会议期间同城住宿的费用120元退还单位。市统计局修订完善了《驻马店市统计局会议费管理办法》,明确执行会议费一会一结的规定。市水利局及市杨庄滞洪区补充完善了相关费用支出手续,并出台了《驻马店市水利局支出票据管理规定》,加强了支出手续的管理。

(四)政府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

市人社局制定了《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市财政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强化了保安服务费支出的政府采购管理,2020年下半年费用已按规定办理了政府采购手续。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有关财务规定的通知》,进一步加强了费用支出的审核工作,规范了政府采购工作的程序。市城建档案馆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活动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明确规定未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的业务一律不安排支出。市科技信息研究所已补充完善竞争性谈判资料,同时进一步规范了政府采购工作流程。

(五)应退未退财政结余资金问题

    市财政局财政监督检查一室等9个单位对财政结余资金进行逐笔核实,根据工作需要支出资金209.94万元,上缴财政资金733.84万元。

(六)扩大支出范围问题

1.相关单位调整了会计科目,完善了财务制度,进一步规范了预算资金的支出审核和管理工作。如市财政局修订了《驻马店市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干部教育中心修订了《驻马店市财政局干部教育中心财务管理办法》,对预算支出范围作了进一步的规定和要求。市财政局(原国资委)已将“三八节及慰问老干部支出”调整记入“福利费”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市统计局设立了工会经费专用账户,对工会经费支出实行单独核算。市农业农村局制定了《驻马店市农业农村局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完善了《内部财务控制工作制度》,进一步强化了专项资金支出管理。

2.市科技局等3个单位加强了临时人员的管理工作。市科技局将公益岗位人员经费列入2021年年初预算。市住建局已于10月份解聘3名临时人员市资产管理中心已于5月份解聘1名临时人员。

)国有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1.应计未计资产问题。截至11月底,市水利局等29个单位已按照规定将未入账的资产14510.76万元登记入账,市政府移民安置办公室购置的财务软件0.49万元已转作费用处理。由市水利局、市水利工程局等9个单位联建的水资源管理中心办公楼交由市机关事务中心进行统一管理。原驻马店市安全生产职业技能学校与市安全生产协会联合在置地天中第一城购置的7套住宅房屋产权不明确问题已移交市纪委监委,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2.未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房屋租金问题。截至9月底,市水利局已收回房屋租金40万元,并采取法律途径继续追收剩余的0.68万元房租。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已采取法律途径收回博信会计事务所欠交的6.01万元房租。

3.未及时收回垫付款问题。截至9月底,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已收回垫付的出租房屋及家属院电费30.91万元,并采取法律途径继续追收剩余的0.21万元房租。

4.国有资产租赁不规范问题。相关单位采取补签合同、收回房屋或者将资产移交市机关事务中心等措施进行了整改。市机关事务中心与租户重新签订了其经营管理的14处房屋的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明确约定“租金每年在上一年度租金的基础上递增5%”,终止了固定租金约定,保证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市公安局统一管理的家属楼一楼12间门面房于2020年12月31日到期,到期后将作为交警支队和事故大队对外服务窗口使用。市林业局重新修订了《市林业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实行固定资产专项管理,定期核查,确保账实相符,并拟将培训中心2-6层于2021年2月18日租赁合同到期后,统一移交市机关事务中心管理。驻马店军用饮食供应站于2021年4月31日合同到期后收回长城宾馆。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0年5月14日将资产统计表报送市机关事务中心,按照市机关事务中心工作安排移交相关资产。市练江河管理处已终止租期25年的房屋租赁合同。

(八)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

市人才交流中心等6个单位补充完善了相关费用支出手续,建立健全了相关管理制度,加强了支出管理工作。市财政监督检查一室对耗材进行了盘点,补充了入库单和领用情况表,制定了《驻马店财政监督检查一室办公耗材管理办法》,加强了对办公用品的内控管理。市财政监督检查二室补充完善了相关原始凭证,修订完善了相关财务管理办法,规范了会计核算工作。

(九)组织培训未进行备案

市教育局等单位召开党组班子会议,加强对外出培训工作的管理。市财政局参加未经备案培训的两名学员已于2020年6月将报销的培训费1.4万元全额退还。

(十)部门决算草案编制不实问题

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重新调整了会计明细科目,在“办公费”科目下按照实际支出性质增设办公耗材购置、办公用品购置等明细科目,确保财务会计与决算草案科目统计标准的一致性。市发改委已调整预算会计账面反映数据,同时制定了《市发改委部门决算管理制度》,对部门决算编制工作的开展进行了进一步规范。

(十一)部门政务信息系统管理不规范问题

1.信息系统建设后使用率低问题。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申请财政资金420万元用于更新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新数据后继续使用信息系统。

2.网络和信息制度不健全问题。市医疗保障局对全局内、外网电脑均安装了杀毒软件,同时建立健全了《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网络安全建设管理制度》等5项网络信息安全制度。市政府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制定了《驻马店市电子政务外网管理暂行办法》、《驻马店市电子政务外网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网络安全事件处理流程及责任划分。

3.信息系统未进行等保测评问题。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的“不动产综合信息管理平台”信息系统的等保测评工作已完成。市民政局等3个单位将“低保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驻马店市民政信息网”等5个信息系统的等保测评经费纳入2021年预算。市农业农村局等3个单位的“农洽会信息系统”、“政府应急综合管理系统”及“旅游服务系统”经研究不再使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OA办公系统”和“门户网站系统”等保测评工作已完成网上竞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96333电梯监管平台”的等保测评工作已按照程序向市公安局进行备案。

三、整改效果

2019年同级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在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审计部门积极督导下,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切实负起第一整改责任人的责任,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责任,采取积极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整改效果。截至2020年12月,2019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披露的23类132个问题,129个问题已整改到位,整改率98%,3个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经市主要领导批示列入市政府督查事项继续落实整改。有关部门、单位通过上缴国库、补征补缴、收回资金、加快资金拨付使用等举措,整改问题金额7.2亿元,制定或完善规章制度29项。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效,得益于市人大的监督和指导,得益于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得益于相关部门直面问题、认真整改。今后,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作风、更实的行动,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进一步巩固审计整改成果,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建设性作用,为推动驻马店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提供服务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