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投稿:汝南县人民政府 来源:时间:2020年12月31日
索 引 号: | S0H00-0000-2020-02417 | 主题分类: | 县区政府 |
信息来源: | 归集发布日期: | 2020年12月31日 | |
名 称: | 汝南县扶贫办信息公开指南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为便利社会公众从本机关获取政府信息,规范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增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沟通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本机关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具体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汝南县扶贫办信息公开目录》。
(二)公开渠道
1.通过汝南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为http://www.runan.gov.cn/);
2.县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公开政府信息。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申请接收渠道
本机关在工作日受理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申请人可到现场当面提交申请。
受理时间:每天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请的方式
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按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直接申请
申请人可登录政府门户网站直接填写并递交电子版《汝南县扶贫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政府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向受理机构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受理机构送交。
3.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
(三)申请的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表》后向申请人出具回执。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该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申请人。
4.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领导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5.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机构须征求第三方的意见,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见“中国汝南”政府门户网站上的流程图。
(四)依申请公开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成本费用的标准将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规定执行。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三、监督和救济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