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投稿:huoruiqi  来源:市政府办时间:2020年11月24日

索 引 号: S0001-0203-2020-05163 成文日期: 2020-11-19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 归集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24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文  号: 驻政〔2020〕35号 有 效 性: 有效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驻政〔2020〕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强省的意见》(豫政〔2020〕21号)精神,加快推进驻马店农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围绕“六高”目标,坚持“六化”方向,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突出科技创新引领,强化龙头企业带动,提升产业园区支撑,构建融合发展格局,助推品牌开拓市场,做强做优高效种养业和绿色食品业,打造更强创新力、更高附加值的“三链同构”现代农业发展体系,激活农民持续增收动能,推进农业由增产导向向提质导向转变,推进我市由传统农业大市向现代农业强市转变。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农业发展基础更加牢固,农业发展质量显著提高,现代农业强市建设在全省领先。

——产品质量高。产品质量档次明显提升,产品品质优良、安全可靠、营养健康,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气候标志农产品发展到350个。

——产业效益高。农业全产业链深度融合,供给数量更加充足、结构更加合理、保障更加有力,低碳循环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农业增值空间不断拓展,农林牧渔业增加值达到600亿元左右。

——生产效率高。农业先进技术广泛应用,农业装备水平显著提升,科技对农业支撑作用不断增强,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全面提高,第一产业从业人员每人每年创造产业增加值达到2.8万元以上。

——经营者素质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技能水平和经营能力显著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培育高素质农业生产经营者10万人以上。

——市场竞争力高。农产品品质和消费者认知度明显提高,农业品牌发展体系健全完善,品牌价值显著提升,市级以上农业品牌发展到300个以上。

——农民收入高。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持续高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速,城乡居民收入比缩小到2.1:1以下。

(三)发展方向

1.布局区域化。调整优化农业产业功能布局,平原地区发展粮食、油料、畜牧、蔬菜等重要农产品生产,浅山丘陵地区发展林果、食用菌、中药材等特色农产品生产,沿淮区域发展“优质稻米+养鱼(养虾、养鸭)”等稻田生态种养,在中心城区和县城近郊大力发展都市农业、观光农业和生态休闲农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

2.生产标准化。制定符合绿色发展要求的现代农业生产技术标准、农业基础设施标准和农业机械化标准,开展对标达标提质行动,全面推广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推动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按标生产,建设一批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

3.经营规模化。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加快土地托管和流转,鼓励农户土地向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流转,提升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开展单品种集中连片种植,发展规模化养殖,通过农民合作与联合、开展社会化服务、发展订单农业等多种形式,带动小农户发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局、供销社)

4.发展产业化。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示范、田园综合体等引领带动作用,推动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有机结合、跨界发展,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促进产业深度融合。推进食品产业转型升级,深度融入“大粮仓”“大厨房”“大餐桌”。(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局、工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文广旅局、商务局、发改委、财政局、林业局)

5.方式绿色化。树牢绿色发展理念,推动生产、生活、生态协调发展。加强农业资源保护和高效利用,大力发展节水、节肥、节药、节地农业。积极发展生态循环农业,推进畜禽粪污、秸秆、农膜、农产品加工副产物等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农业绿色发展机制,建设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

6.产品品牌化。大力推进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农产品品牌建设,打造一批叫得响、过得硬、有影响力的农业“金字招牌”。加强品牌保护,健全完善企业自我保护、行业联合保护、司法行政保护“三位一体”的品牌保护体系。构建各类媒体全覆盖的线上线下品牌宣传营销体系,讲好品牌故事,塑造品牌形象。(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市场监管局)

二、工作重点

(一)持续加强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

1.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坚持以把驻马店打造成全省、全国重要的粮食生产核心区为目标,编制新时期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规划,推进粮食生产供给、储运交易、精深加工、科技研发融合发展。深入实施“四水同治”,加快宿鸭湖水库清淤扩容、洪汝河治理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和大中型灌溉区现代化改造。以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启动新一轮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提升高标准农田气象监测预测保障能力建设,到2025年,高标准农田保有量达到1000万亩以上。

2.落实农业支持保护政策。认真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和小麦最低价收购价等强农惠农政策,全面落实产粮大县奖励政策,奖励资金要用于扶持粮油生产和产业发展,调动政府抓粮和广大农民种粮的积极性。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实行耕地管控性、补救性、约束性、建设性、倒逼性、惩治性六重保护措施,实行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市县乡保护目标责任制,牢牢守住耕地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

3.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抓好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培肥地力、改良土壤、提升基础地力;推广应用集成技术,开展绿色高产高效创建,扩大示范效应,引领绿色发展;推广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统防统治,提升气象灾害综合防御能力,科学推进防灾减灾,有效减轻灾害损失;强化粮食安全县区长责任制考核,压实地方政府责任,确保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保持稳定。到2025年,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定在160亿斤以上,基本建成产业链健全、价值链高效、供应链完善的现代粮食产业体系。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农机技术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工信局、科技局、商务局、气象局、金融工作局、银保监局)

(二)持续加强科技创新引领

4.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大力发展“院士经济”,加大院士、技术研发首席专家等顶尖技术人才和团队引进合作力度,开展以小麦等农作物种子基地、夏南牛等畜禽良种繁育、农机装备、农产品加工等为重点的农业全产业链科技攻关,实现“引进一个院士,带来一个团队,培养一批人才,带动一个产业”的创新资源集聚效应,将院士“才富”变成农业“财富”。以高校、科研院所、农业企业为依托,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星创天地、重点实验室等,建设现代农业科研试验示范基地,打造农业科技创新平台,构建农业科技园区体系,完善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

5.促进农技推广转化应用。完善县乡村农技推广服务机构网络,稳定和壮大农技人才队伍,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普及,开展农民技术培训,提升农户科技发展意识。加快构建开放竞争、多元互补、协同高效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开展高校、科研院所同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农户开展多种形式技术合作,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加快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农业机械化技术集成模式示范推广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6.加强农业科技人才培育。建立以高等院校为龙头、职业学校及其他培训机构为补充、覆盖城乡的农业高质量发展人才培训体系。统筹科研机构、大专院校、农技推广等行业力量,着力打造在种业发展、农机装备、绿色高效、市场信息、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的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培育计划,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持续培养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农民队伍。

7.加快数字农业智慧农业发展。深入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发展,加强数字农业农村系统建设,整合现有农业信息系统,建设全市农业大数据平台,实现农业生产全程大数据管理、分析和应用。发展智慧农业,推广应用5G、北斗导航、遥感、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建立健全乡镇农业气象信息监测网,构建智慧农业气象服务平台,提升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传播能力。鼓励企业加快农业农村数字化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培育壮大农业农村数字经济。引导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广泛应用于农产品加工业。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人社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发改委、农科院、农机技术中心、气象局)

(三)持续发展优势特色种养业

8.调整优化种植结构。提升种植业供给质量效率,稳定优质小麦种植面积,提升优质大豆、薯类、杂粮等生产规模。因地制宜发展各具特色的经济作物,进一步优化花生、白芝麻、蔬菜、花木、林果、中药材、食用菌等品种品质结构,建设一批优势特色农产品基地。到2025年,优质小麦面积发展到700万亩、优质花生稳定在500万亩、优质白芝麻稳定在80万亩以上、设施蔬菜发展到40万亩、优质林果发展到55万亩、优质花木发展到15万亩、中药材发展到15万亩、优质食用菌产量达到55万吨。

9.加快现代畜牧业发展。稳定生猪产量和生产优势,提高产业化水平,迈向“生猪强市”。发挥夏南牛的品种优势,加快扩群增量,提高肉牛生产能力,建设“中国牛城”;以引进国内外知名乳制品企业为重点,下大力气发展奶产业,打造“中部奶都”,扩大肉羊生产规模,进一步壮大禽类生产。到2025年,生猪存栏达到740万头、出栏1100万头,肉牛存栏80万头、出栏53万头,奶牛存栏15万头、优质生鲜乳产量30万吨,羊存栏200万只、出栏260万只,家禽存栏5500万只、出栏5300万只,“粮改饲”面积稳定在20万亩。

10.发展高效生态水产业。全面推广高效生态健康养殖理念、养殖方式和生产管理技术,开展大水面生态养殖和稻渔综合种养,加强养殖品种结构调整,突出发展青鱼、草鱼、鲢鱼、鳙鱼等四大家鱼养殖,积极发展鲤鱼、鲫鱼、黄颡鱼、大鲵、黄鳝、龙虾等小品种养殖。推进“中国渔都”项目建设,着力打造国内第一个以渔业为载体的特色小镇。到2025年,水产品总量达到12万吨,稻渔综合种养面积发展到2.5万亩。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局、林业局、水利局、农机技术中心)

(四)持续推进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

11.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业转型提质。围绕优质农副产品资源拉长产业链条,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围绕我市面制品、油制品、肉制品、调味品、乳制品和特色食品产业,扶持一批重点农加工企业做大做强,统筹推进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和主食加工协调发展。以“三链同构”为重点,着力推进肉、面、油、乳、果蔬五大食品业转型升级。到2025年,农产品加工总产值达到2200亿元。

12.着力培育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培育壮大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市场竞争力强、辐射带动面广的大型龙头企业。做大做强面制品、肉制品、油脂等三大行业加工型龙头企业,扶持引导果蔬制品、乳制品行业加工型龙头企业发展壮大,拉长产业链条。重点培育壮大主业突出、带动农户多、建立基地面积大、与当地主导产业关联紧密的农业产业化亮点企业,形成以国家级、省级为龙头,市级为骨干的农业产业化发展格局。到2025年,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到80家以上。

13.支持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加快推进面、米等主食制品多元化、定制化、个性化产品供给。支持企业开发多档次、多品种的高档加工产品,鼓励开发功能性食品、方便食品,加快发展新型健康特色食用油,引导企业发展高附加值的调味品、休闲食品等,支持肉制品企业发展精深加工高端产品,生产低脂、高蛋白、低热量新型健康肉制品。支持发展果蔬精深加工,由生产初级产品向保健食品、营养化妆品、药品、生物制品等多元化方向发展,提高增值效益。鼓励农加工企业对农产品及其加工副产物循环、全值和梯次利用,提高综合利用率和产品附加值。

14.充分发挥农产品加工产业园的龙头作用。按照“全国一流、世界领先”的战略定位,围绕建设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先行区和示范区,全力打造“四基地一中心”,即国际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国际高端食品制造基地、国际食品机械装备制造基地、国际农产品科技研发基地、国际农产品贸易物流中心,建成产业优势明显、配套功能完善、服务优质高效的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引进世界500强农加工企业集聚发展。到2025年,园区入驻国内外科研机构和大学6个以上,完成投资300亿元以上,工业总产值达到500亿元,带动全市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达到2200亿元,成为带动中部地区乃至全国农产品加工业发展的标杆和样板。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局、工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商务局、发改委、财政局、供销社、科技局、人民银行、税务局、银保监局、农产园投资公司、中储粮驻马店直属库)

(五)持续加快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

15.引导新型经营主体规范发展。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完善章程制度,合理分配收益,依法自愿组建联合社,扎实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试点工作。加快培育家庭农场,建立健全家庭农场名录管理制度,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创建活动。积极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培育龙头企业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跟进、小农户参与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到2025年,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2.5万家,市级以上示范社发展到600家以上;家庭农场发展到1.5万家,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达到1000家;培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50个以上。

16.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高起点、高标准提升国家、省、市县三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体系,发挥正阳花生、泌阳夏南牛2个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示范带动作用,大力发展“一县一业”,推进“生产+加工+科技+品牌”一体化,实现产业园创建县区全覆盖,到2025年,创建市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20个。以在建的国家豫西南肉牛产业集群为引领,融入全国全省跨区域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积极培育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以镇(乡)为建设主体,依托1—2个农业主导产业,到2025年,创建10个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强镇。

17.拓展农业新功能新业态。依托市区周边山水生态资源,推进农业与旅游、教育、文化、康养、特色餐饮和电子商务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创意农业、休闲、观光、旅游农业。挖掘乡土文化、打造精品线路、举办农事节庆、网络直播带货、开发彰显驻马店特色的旅游农产品,带动特色旅游小城镇、特色村落、特色农家乐、休闲农业龙头企业快速发展。到2025年,休闲观光农业营业收入达到20亿元。

18.畅通农产品流通渠道。建立农产品产销对接服务体系,发展订单农业、定制农业,促进农产品加工就地就近转化增值,到2025年,规模以上食用农产品加工企业自建及订单基地拥有率达到65%。加快完善覆盖市、县、乡(镇)、村的配送网络体系,提升产地产品商品化处理能力。到2025年,建设2个年交易额超过50亿元的农产品商贸中心,1个国家级、3个省级农产品产地市场。发挥农加工投洽会、中国农民丰收节等平台优势发展会展经济,发挥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全市2326个益农信息社的效能发展农村电商,助推农产品上行。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发改委、林业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供销社、畜牧局、科技局、商务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文广旅局、教育局、卫健体委、农机技术中心)

(六)持续发展绿色循环农业

19.强化绿色兴农。持续推进化肥农药用量和农业用水总量减量化,建立废旧农膜、肥料、农药包装废弃物全面回收制度,普及畜禽粪污、病死畜禽、农作物秸秆回收综合利用模式;强化耕地污染防治和源头管控,实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持续开展耕地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评价。到2025年,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负增长,化肥利用率均达到41%以上,农药利用率均达到42%以上,提升农田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3%以上,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修复措施实施面积达到100%,划定的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实施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面积达到100%。

20.推进质量兴农。以创建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为载体,建立涵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和农业投入品监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执法监管和质量追溯体系,实现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可追溯。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切实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底线。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进程,形成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标准化、产业化发展模式。推进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气候标志农产品认证和名、优、特、新农产品收集登记和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工作。到2025年,80%以上的农业规模经营主体基本实现农产品质量可追溯,所有县区达到省级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标准。

21.实施品牌强农。结合我市资源禀赋,深入挖掘农业品牌文化内涵,培育一批“驻”字号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农业企业品牌、农产品品牌,努力打造“安全、优质、生态”的驻马店农业整体品牌形象。建立农业品牌目录制度,按年度开展《驻马店市知名农业品牌目录》评选发布,扩大驻马店农业品牌影响力。培育壮大正阳花生、平舆白芝麻、泌阳夏南牛、十三香调味品等一批农业品牌,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品科技含量,激发品牌创造活力和发展动能,强化对农产品品牌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到2025年,省级以上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分别发展到10个、20个和40个。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局、市场监管局、科技局、气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专班,加强协同配合,加快构建全力抓落实的体制机制工作链,为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各县区要切实把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摆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突出位置,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细化方案,强化措施,压实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取得实效。要把农业高质量发展纳入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目标,强化监督考核,制定检查和考核制度,加大督查力度,对落实成效突出的县区,将在资金、项目等方面予以倾斜扶持,充分调动各县区各部门抓落实的积极性。

(二)强化政策支持。加大财政支农投入力度、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扩大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集中支持一批农业高质量发展重大工程项目建设,补上“三农”领域突出短板,吸引撬动社会资本加大投入高质量发展。落实农村金融支持政策,增加对涉农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户的信贷规模。完善风险保障机制,积极推动种养业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上市或在新三板挂牌。严格落实设施农业、畜禽水产养殖等用地政策,优先保障用地需求,持续提升农村电网供电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供销社、农科院、电力公司、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银保监局)

(三)健全服务体系。以涉农公共服务机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站、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为基础,加快构建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综合服务体系。立足服务农业生产全过程,大力发展农资供应、农机作业、农产品初加工、农产品流通和销售等农业生产性服务。支持肥料、农兽药、饲料、疫苗等农资企业发展生产服务一体化,培育一批农业科技服务企业、服务型农民合作社,开展社会化服务示范组织创建工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局、供销社、农科院、农机技术中心、气象局)

(四)深化农村改革。深入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全面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管理制度。跟进落实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配套制度。严格农村宅基地管理,扎实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积极探索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有效利用形式。加快推进供销社、国有农场、国有林场、集体林权制度、农业水价等改革。(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林业局、供销社)

(五)扩大开放合作。充分利用中国农产品加工投资贸易洽谈会和中国(驻马店)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这两大平台,紧盯长三角、珠三角及欧美农业发达国家,开展大招商、招大商,主动与大企名企攀亲拉手,有针对性地引进一批质量效益高、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世界500强和行业龙头企业落户驻马店,提升农加工业整体水平。加强农业对外合作交流,组织农产品加工企业参加全国知名会展,宣传推介我市名特优新农产品。支持龙头企业开展对外贸易,发展开放型创汇农业,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提升国际市场竞争力,增强创汇能力。(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招商局、商务局、发改委、工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农产园投资公司)

附件:1.关于坚持三链同构加快推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

工作方案

2.关于加快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

3.关于加快推进数字农业农村建设的工作方案

4.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工作方案

5.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

2020年11月17日

附件1

关于坚持三链同构加快推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

为牢牢抓住粮食这个核心竞争力,加快推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和粮食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三链同构加快推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豫政〔2020〕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坚决扛稳粮食安全重任,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为动力,坚持产业链、价值链、供应链“三链”同构,坚持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四化”方向,坚持优粮优产、优粮优购、优粮优储、优粮优加、优粮优销“五优”联动,全面提升粮食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逐步建成适应驻马店市情和粮情的现代粮食产业体系,加快实现我市由粮食资源大市向粮食产业强市的根本性转变。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市粮油加工转化率达到94%以上,主食产业化率达到67%以上,粮油精深加工产值占粮油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50%以上;粮食产业经济总产值达到300亿元以上;打造一批全国知名粮油加工龙头企业,大幅提升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能力,基本建成以小麦、玉米、油料等为重点的产业链健全、价值链高效、供应链完善的现代粮食产业体系。

三、工作重点

(一)加快延伸产业链

1.延伸小麦加工链。方向与重点是提升面粉产业化水平。推进龙头企业向科研、生产、收购、加工和销售一体化发展。支持益康面粉、大众面粉等自主创新能力强、加工水平高、处于行业领先地位的小麦加工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形成相互配套、功能互补、联系紧密的面制品龙头企业产业集群。支持加工企业优化面粉产品结构,发展优质专用面粉、全麦粉、高档专用面粉和功能性面粉,提高我市优质小麦加工率,扩大专用粉加工规模,为下游食品企业提供优质原料。鼓励小麦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支持小麦加工企业发展优质小麦基地、中央厨房、品牌快餐连锁、商超电商销售等上下游产业。到2025年,小麦加工企业工业总产值达到100亿元,培育年产值5亿元以上的企业4家。(责任单位: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改委、交通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

2.延伸玉米加工链。方向与重点是提升玉米精深加工水平。以玉米及副产物为原料,发展玉米淀粉、糖、生物产品、医药产品、化工产品等深加工产品。支持鲁洲生物、亿民农产品等企业,积极发展玉米变性淀粉、淀粉糖、氨基酸等高附加值产品,扩大食用玉米粉、玉米糁和各种玉米食品的加工能力。支持正大饲料、宏展饲料等企业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专用饲料、宠物食品加工能力。支持中花粮油玉米油建设项目和玉锋集团大健康生物产业园项目落地实施。支持以不符合食用和饲用标准的玉米为原料,发展酒精、沼气和有机肥料等产品。到2025年,玉米加工企业工业总产值达到50亿元,培育年产值5亿元以上的企业4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工信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改委)

3.延伸油料加工链。方向和重点是提升花生、芝麻和大豆精深加工水平。支持懿丰油脂、正阳鲁花等龙头企业,加快发展菜籽油、花生油和大豆油,提高油料加工附加值和产品档次,加快发展新型健康特色食用油,培育有机、绿色低芥酸菜籽油、高油酸花生油品牌,争夺高端油品市场。支持正道油业、顶志食品等龙头企业,发挥小磨香油传统优势,拉长产业链条,提升产品附加值。支持正康粮油、康博汇鑫扩大生产规模,提高机榨芝麻油的市场占有率,巩固国内最大的芝麻油生产的龙头地位,提高产品出口创汇能力。支持新地食品、康博汇鑫等企业充分利用优质花生、芝麻资源,发展高附加值的花生酱、芝麻酱、脱皮芝麻等调味品和风味花生、花生饮料、炒芝麻等休闲食品,适度开发花生蛋白制品,不断拉长油脂加工链条。到2025年,油料加工企业加工业总产值达到50亿元,培育年产值5亿元以上的企业4家。(责任单位: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改委、工信局、农业农村局)

4.延伸主食加工链。方向与重点是提升主食产业化水平。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大力发展以面、米、杂粮为原料的主食加工或深加工,切实提高主食加工能力,丰富主食产品。支持克明面业、金三麦、思念食品、今麦郎、徐福记等企业加大研发力度,发展高档优质营养面条类、馒头类、烘焙类、速冻类、特色风味类等适销对路的面制主食。开展主食产业化示范工程建设,认定一批放心主食示范单位,推广“生产基地+中央厨房+餐饮门店”、“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商超销售”等新模式,加快主食产业化生产和商品化供应的步伐。到2025年,主食加工企业加工业总产值达到100亿元,培育年产值5亿元以上的企业5家。(责任单位: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改委、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

(二)着力提升价值链

5.提升绿色化水平。以创建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为重点,构建绿色粮食产业体系。引导原粮生产和收储绿色化发展,加强农田面源污染治理,推广绿色种植和收储新技术,增加绿色有机粮油供给量。加快粮油加工和产品包装绿色化,促进优粮优加。以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的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为引领,打造“绿色驻马店、生态农产品”品牌。以“吃干榨净”为目标,支持发展粮食绿色循环经济。(责任单位: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生态环境局)

6.提升优质化水平。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统筹推进粮食产后服务体系、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建设和“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实施,增加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加强优质粮油品种研发推广,优化优势区域布局和专业化生产格局,打造一批粮油生产优势区。建立标准“领跑者”激励机制,鼓励市内科研单位、高等院校、质检机构、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修订,推动我市优势领域标准上升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责任单位: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科技局、教育局)

7.提升特色化水平。有计划地引进和培育一批如玉锋集团的龙头企业,加大科研创新力度,使粮食制品向多样化、营养化、方便化和优质化方向发展。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实现粮食精深加工的二三次转化,重点加强蛋白质资源、油脂资源、新营养资源及活性成分的提取和利用,生产一批新型保健品、护肤品、美容品等,延伸粮食产业链,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实现对农业资源的最充分利用和增值。(责任单位: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改委、工信局、商务局、科技局)

8.提升品牌化水平。深入实施驻马店市农业品牌培育计划,支持企业拓展品牌营销传播渠道,开展品牌宣传和产品推介,提高特色农业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挖掘传统“老字号”品牌,开发市场竞争力强的新品牌,支持企业开展中国驰名商标品牌创建,每年培育1~2个省级以上知名品牌。深入开展“一县一品”品牌行动,打造“正阳花生”“平舆芝麻”“西平小麦”“遂平食品”等县域知名粮油品牌。支持企业参加中国粮食交易大会、中国农加工投洽会等知名展会,提升我市粮食品牌影响力。(责任单位: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三)积极打造供应链

9.打造优质原粮供应体系。加强与省农科院、河南农业大学等农业科研院校合作,依托国家、省和我市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加快优质原粮品种选育和优质高效配套栽培技术研究推广。鼓励育种、加工、种植等各类经营主体组建产业化联合体,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扩大优质粮油作物种植面积,促进优粮优产。支持企业通过“公司+基地”“公司+合作社+基地”等形式,建设标准化、规模化原粮生产基地。到2025年,全市优质原粮种植面积达到700万亩。(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科技局、农科院、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10.打造现代仓储物流体系。推动粮油仓储设施现代化、发展集聚化和布局合理化,实施“绿色储粮”工程,促进优粮优储。规划建设一批冷链仓储中心、物流中心、配送中心,完善粮油食品冷链物流体系。加强粮食物流基础设施和应急供应体系建设,优化粮食物流布局,利用中欧班列、铁海联运,打造跨市粮食物流通道,配套完善3个市级(华生粮油专用物流、马庄综合铁路物流和新蔡水运物流)、10个县(区)级粮食物流节点。提升粮食集散能力,降低物流成本。支持粮食物流标准化建设,推广原粮和成品粮物流“四散”(散储、散运、散装、散卸)化、集装化、标准化,努力打造全省重要的粮食储运中心。到2025年,全市绿色储粮仓容突破50万吨;粮食专业装卸能力达到300万吨/年。(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交通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驻马店车务段)

11.打造粮油市场供应体系。依托粮库智能化升级和优质粮食工程网上交易平台,建设布局合理的粮油交易市场网络。支持粮食企业参与郑州商品交易所、河南省粮食交易物流市场、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正阳渤海花生交易中心等粮油期货和现货市场。加快发展粮超对接、粮批对接、粮校对接等直采直供模式,畅通粮油产品供应渠道。实施“数字驻粮”工程,推动粮食购销业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培育电子商务市场主体,打造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和品牌,促进优粮优购、优粮优销。(责任单位: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

12.打造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立从田间到餐桌的粮食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和服务平台,构建来源可查询、去向可追踪、责任可追究的监管链条,提高消费安全水平。落实省超标粮食处置办法,实施市县为主、省级补助的处置费用保障政策。提升粮油企业和粮食质检机构检验检测能力,提高全市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站的使用效能,支持市粮油质量检测中心创建国家注册实验室。健全进口粮食联合监管体系,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强化外来植物有害生物防控管理,督促进口粮食储备、加工企业落实安全风险防控制度。(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发改委、科技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研究制定本地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建立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提高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相关指标在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中的权重,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考核先进的县区在市级分配资金时给予倾斜。建立粮食产业统计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统计数据共享,提升统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发挥职能作用,合力推动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统计局、商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科技局、交通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

(二)加大财税扶持力度。发挥各级财政奖补政策激励引导作用,促进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优化超级产粮大县和产油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向,各地政府获得的一次性奖励资金用于支持粮食产业发展的比例不低于60%。探索设立粮食产业发展市级专项资金,鼓励各地设立粮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积极争取国家政策和资金支持粮食产业发展示范县(区)、示范园区、加工基地、龙头企业建设和发展。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符合条件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依法享受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各地财政资金、政府债券资金、政府投资基金等要加大对粮食产业项目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税务局、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三)强化金融信贷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粮油企业信贷的支持力度,提升信贷额度,适当降低贷款利率。农发行要发挥政策性银行优势,加大对粮食产业发展的资金支持力度。各地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要放宽粮油企业担保条件,扩大有效担保物范围。对通过在资本市场上市挂牌、发行债券融资工具和资产证券化产品等实现融资的企业,积极争取省级金融业发展专项奖补资金,市、县级受益财政给予适当补助。(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银保监局、财政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发行)

(四)落实用地政策。加大粮食主产区建设用地保障力度,产粮产油大县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5%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粮食产业用地。在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对粮食产业发展重点项目用地予以倾斜支持。支持国有粮食企业依法依规将划拨用地转为出让用地,依法处置土地资产,土地出让净收益(扣除上缴或上级政府应计提的费用)原则上通过支出预算安排用于企业发展。对接县域产业集聚区用地规划,推动粮油加工企业向园区集中。(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附件2

关于加快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畜牧产业结构,加快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畜牧强市现结合我市实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豫政办〔2020〕26号)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稳猪、提牛、强奶、扩羊、壮禽”的发展思路,重点稳定生猪产量和生产优势,提高产业化水平,迈向“生猪强市”。发挥夏南牛的品种优势,提高肉牛生产能力,建设“中国牛城”。下大力气发展奶产业,打造“中部奶都”。扩大肉羊生产规模。进一步壮大禽类生产。加快推进养殖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发展产业化、方式绿色化、产品品牌化,着力构建现代畜牧业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和产业体系,促进我市畜牧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现代农业强市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畜牧业发展基础更加牢固,畜牧业发展质量显著提高,现代畜牧强市建设取得明显进展,畜牧业绿色食品品牌发展到100个以上,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比重达到40%以上,畜禽规模化养殖率达到80%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驻牧”品牌畜牧产品市场占有率和产品认可度明显提高,品牌价值显著提高,畜牧业产值与畜产品加工业产值之比达到1:3,畜牧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不断发展壮大,培育高素质从业者1万人以上。

三、重点工作

(一)推动畜牧业转型发展

1.养殖规模化。大力推进规模化养殖,着力培植一批规模大、层次高、生产能力强、辐射面广的大型畜牧集约化养殖企业,重点发展年出栏生猪5000头、肉牛500头、肉鸡10万只、肉羊3000只和存栏奶牛300头、蛋鸡2万只以上的规模养殖场。推广“公司+农户”等模式,发展养殖合作组织,以大带小,扩大养殖规模,提升规模化养殖水平。保障畜牧业养殖用地,允许养殖设施建设多层建筑,支持发展立体养殖。严格落实畜禽养殖业环评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制度。到2020年,生猪存栏540万头、出栏770万头,肉牛存栏70万头、出栏45万头,奶牛存栏3万头。到2021年,生猪饲养量恢复到常年水平,肉牛存栏72万头、出栏46.5万头,奶牛存栏10万头。到2025年,生猪存栏740万头、出栏1100万头,肉牛存栏80万头、出栏53万头,奶牛存栏15万头,羊存栏200万只、出栏260万只,家禽存栏5500万只、出栏5300万只。(责任单位:市畜牧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国家统计局驻马店调查队)

2.生产标准化。提高标准化养殖水平,开展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实施标准化提升行动,制定完善标准化饲养、屠宰、冷链物流等管理规范。加快推进规模养殖场标准化升级改造,加快设施装备升级,提高大型养殖场智能化、中型养殖场机械化水平,完善家庭养殖场户防疫和粪污处理等基础设施。鼓励屠宰企业开展标准化创建,完善预冷集配中心、低温分割加工车间、冷库等设施。在畜牧大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全面推进全程标准化生产。逐步构建以大型企业为引领、适度规模企业为主体、农牧结合型家庭牧场为补充的标准化生产体系。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对畜牧机械装备的支持力度,提高畜牧业机械化水平,遴选推介一批全程机械化养殖场和示范基地。到2025年,力争再创建国家级标准化养殖示范场10个。(责任单位:市畜牧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农机技术中心)

3.发展产业化。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推动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有机结合,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促进产业深度交叉融合。加快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持续推进转型升级,重点培育一批集饲养、屠宰与加工一体化的畜牧龙头企业。加快建立“集中屠宰、品牌经营、冷链运输、冷鲜上市”产销模式,推动畜产品流通由“调活畜禽”向“调肉”转变。引导屠宰产能向养殖集中区转移,鼓励养殖企业自建屠宰厂,支持主销地企业到我市布局屠宰产能,推进畜禽就地就近屠宰,基本实现生猪省内屠宰。稳步推进牛、羊、家禽集中屠宰。支持畜产品加工企业做大做强,持续提高中高端产品比重。鼓励各地对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新建精深加工项目给予奖补,打造一批高水平畜产品加工产业园和产业集群。到2025年,力争打造百亿级畜牧产业化集群2个、百亿级产业园2个。(责任单位:市畜牧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

4.方式绿色化。把生态环境摆在优先位置,将绿色要求融入畜牧业发展全过程,促进生产生态协调发展。优化产业布局,科学划定、调整禁养区,根据全市畜牧业发展规划,引导畜禽养殖企业调整生产布局,向西部浅山丘陵区和有环境承载能力的区域转移。出台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大力推广节水、节粮等清洁养殖工艺,控制臭气排放。规范使用饲料兽药,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推广低氮、低磷和低矿物质饲料产品。支持粪污处理利用配套设施建设,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模式,就地就近施用粪肥。实施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和化肥减量行动,鼓励各地出台有机肥施用补贴政策,引导优质中药材等特色农产品基地扩大有机肥施用,积极开展以种养结合为主要特征的“美丽牧场”创建活动。到2025年,创建省级美丽牧场50家、市级美丽牧场200家,全市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 (责任单位:市畜牧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

5.产品品牌化。实施品牌培育行动,大力推进以绿色为主导的“三品一标”产品生产,打造一批知名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结合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鼓励支持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的龙凤山农牧、枫华种业、丰源和普、龙华牧业、森亚禽业、正阳君乐宝、正阳牧原、河南诸美等龙头企业,培育优质畜产品品牌。围绕正阳生猪、泌阳夏南牛、确山黑猪、确山生态羊等特色畜产品优势区建设,培育一批区域公用品牌。加强品牌宣传推介,提升“驻牧”品牌美誉度和市场占有率。加强品牌保护,引导企业及时注册商标、申请核心技术专利,促进市场有序竞争。到2025年,培育国家和省级知名畜牧业品牌1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畜牧局、商务局)

(二)健全支撑体系

1.强化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依托现有机构编制资源,建立健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和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加快市、县两级疫控机构兽医实验室建设,确保有独立场所、有专业技术人员、有设施设备、有规程制度,达到二级及以上生物安全水平,提高重大动物疫病监测预警能力。加强基层动物卫生监督机构队伍建设,合理设置乡级分所,由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派出人员,配齐交通、通信、快速检测、监督执法等设施设备。在生猪大县实施乡镇动物防疫特聘计划。加强乡村兽医防疫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及时更新、补充村级动物防疫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切实落实动物疫病防控技术人员和官方兽医有关津补贴。科学调整防控物资的品类、规模、结构,完善应急指挥系统运行机制,加强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完善“政府支持、市场运作、保险联动、处理规范”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长效机制,建立专业化处理与规模养殖场自行处理相结合的处理体系。(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局、市委编办)

2.强化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加强种畜禽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符合我市畜牧业生产实际的良种繁育体系,各级政府应不断增加对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的投入,利用上级部门向畜禽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的倾斜政策,强化种畜禽生产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优良品种的供种能力,加大优良品种的引进力度,加强种畜禽培育、扩繁、推广、利用及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推进育繁推一体化,加强生猪联合育种,建设一批高质量种公猪站,建设夏南牛为主的种公牛站,积极创建畜禽核心育种场,提高核心种源自给率。落实生猪良种补贴,加快优良品种推广和应用。加大夏南牛、确山黑猪、正阳三黄鸡、泌阳驴、西平长毛兔等地方畜禽种质资源保种场、保护区、基因库建设和开发利用力度,加快夏南牛无角系的培育。到2025年创建省级以上核心育种场达到3个以上。(责任单位:市畜牧局、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3.强化饲料饲草供应体系建设。引导饲料企业兼并重组、扩大规模,培育集团化领军企业,提高产业集中度。实施饲料原 料提质工程,培育推广饲料玉米和优质牧草新品种。调整优化饲料配方结构,促进玉米、豆粕减量替代。加强农作物秸秆开发利用,大力推进“粮改饲”试点项目,增加青贮玉米种植,建立健全秸秆和饲草收储运体系,发展专业化收储企业和服务组织。到2025年,秸秆饲料化利用率提高到30%以上,粮改饲面积达到20万亩。(责任单位:市畜牧局、农业农村局)

4.强化质量安全监测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市、县两级畜产品质量检测检验能力建设,完善设施设备,强化监督检查和抽检监测,提升风险预警水平。推行网格化监管,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建立健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机制,提高源头治理能力。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添加违禁物质等违法行为,并将违法行为纳入征信系统;实施检打联动和行刑衔接,落实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畜牧局、公安局)

5.强化科技创新推广体系建设。依托省农业科学院、河南农业大学等科研院所、高校和涉牧企业科研力量,完善生猪、 肉牛产业技术体系,建立肉羊、奶牛、肉鸡、蛋鸡、水禽、特色养殖等产业技术体系。聚焦生物安全、畜产品加工等领域,实施一批省市科技创新应用专项、科创新示范专项,突破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开发一批新产品、新工艺、新装备。强化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相结合的人才队伍培养体系。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引导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人才投身畜牧业创新创业,支持发展畜牧科技服务公司,加快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人社局、畜牧局、农业农村局)

6.强化信息化体系建设。依托现有资源,建立完善畜禽养殖、投入品监管、疫病防控、检疫监督、畜禽屠宰、监测预警和网上培训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可追溯。开展数字畜牧业试点建设,鼓励企业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5G 等信息技术,加快智能化改造。支持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健全电子档案,推广线上线下和现代物流结合销售模式。指导企业开展数据直联直报,构建畜牧业动态数据库,促进技术、营销和金融等社会化服务与产业有机融合,实现各环节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加大支持力度,在数字乡村建设中率先实现畜牧业信息化。(责任单位:市畜牧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将畜牧业作为农业结构调整的优先方向,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将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纳入乡村振兴考核范围,完善政策、加大投入,推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抓好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科技局、工信局、市场监管局、银保监局、金融工作局、畜牧局)

(二)加强政策扶持。继续落实恢复生猪生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动物防疫补助等扶持政策。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探索融资风险补偿等机制。优化财政供给结构,对畜牧业生产基地建设、科研攻关给予重点支持,将畜牧业纳入现代农业产业园、兴村强镇等创建扶持范围。支持畜产品生产和物流企业申报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各级政府要将动物防疫、良繁体系建设、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处置、畜产品应急储备、畜产品质量监测检验体系等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严格落实养殖用地优惠政策,将畜牧业用地纳入各地国土空间规划予以优先保障,城乡增减挂钩、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计划以及盘活存量土地优先用于畜禽屠宰加工项目。落实建设畜禽养殖设施税收优惠政策。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财政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税务局、畜牧局)

(三)强化金融服务。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将符合规定的土地经营权、养殖圈舍、大型养殖机械和活体畜禽纳入可抵押品目录,适当延长畜禽养殖类项目流动资金贷款期限,探索开展存单质押贷款和订单、保单融资。支持依托省现代农业发展基金促进生猪产业发展。农发行、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要用足用好支农再贷款优惠政策,加大生猪全产业链信贷资金投放。推广确山普惠金融,做实卢氏金融扶贫模式,探索 “四体一保” (产业融合、金融服务、风险控制、信用评价体系和保险精准保障)金融服务模式。扩大现有保险覆盖面,鼓励各地探索开展蛋鸡、肉羊政策性保险试点,探索发展价格保险、收入保险。 (责任单位:驻马店银保监分局、人行驻马店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工作局、财政局、农发行驻马店分行、驻马店农商银行)

(四)强化体制机制创新。支持企业围绕粪污资源化利用、动物疫病防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开展第三方社会化服务。简化畜禽养殖用地取得程序及环境影响评价、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种畜禽经营许可等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推进“一窗受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冻猪肉储备和投放长效机制,缓解生猪生产和市场价格周期性波动。探索建立与长三角、珠三角等主销地生猪供销及利益补偿机制,引导乳品加工企业和奶农建立稳定的产销联结机制。支持企业在国外布局养殖加工基地,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畜牧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

附件3

关于加快推进数字农业农村建设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信息化和数字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0﹞10号)精神,加快推进数字农业农村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国家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战略部署,坚持政府主导、市场主体、互联共享、便民利民原则,加快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农村发展深度融合,推动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大力发展农业农村数字经济,构建乡村数字治理体系,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用3—5年时间,推动全市农业信息化和数字乡村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力争走在全省前列。全市农村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90%以上,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达到85%以上,现代信息技术与农业农村发展深度融合,农业农村数据资源实现有效整合和开放共享,农业农村数字经济占农业农村整体经济比重进一步加大,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

三、重点工作

(一)夯实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支撑基础,增强信息保障能力

1.提升农业农村信息化基础条件。实施新一代农业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落实“全光网河南”全面升级行动,构建覆盖农村的高速光纤宽带网,实现20户以上自然村百兆以上宽带网络接入和4G网络全覆盖。加快窄带物联网建设,落实互联网协议第六版规模部署,推动5G在农村地区应用。大力推进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和农业遥感技术在农业农村应用。(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通信管理局、市委网信办、市工信局、农业农村局)

2.构建农业农村基础数据资源体系。配合国家大数据建设工程,利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国家重要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卫星遥感等数据信息,建设本区域农业自然资源大数据、重要农业种质资源大数据、农村集体资产大数据、农村宅基地大数据、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数据。(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委)

3.强化农业农村网络安全保障能力。落实网络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将农业系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农业农村数据安全纳入全市网络安全保障制度体系。加强对农业农村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定级、测评和整改,强化重要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安全保护。实行数据资源分类分级管理,确保数据资源安全、高效和可信应用。规范个人信息和网络数据收集、存储、使用、发布、共享等活动,防止发生重大网络安全事件。(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委网信办、市农业农村局)

(二)加快农业农村生产经营数字化改造,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1.种植业信息化。优先在高标准农田、现代农业示范区构建“天-地-人-机”一体化的大田物联网测控体系,动态监测小麦、玉米、花生、芝麻等重要农作物农情,提升种植业生产管理信息化水平。建设农业病虫害测报监测网络和数字植保防御体系,实现重大病虫害智能化识别和数字化防控。建设数字田园,推动智能感知、智能分析、智能控制技术与装备在大田种植和设施农业上的集成应用,发展智能“车间农业”。全市建设一批现代农业物联网示范基地、“互联网+精准农业”示范园和物联网应用示范点。(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2.畜牧业智能化。以猪、牛、羊、禽等主要品种的规模化养殖场站为重点,建设数字养殖牧场,推进畜禽圈舍设施设备智能化改造,集成应用电子识别、精准上料、畜禽粪污处理等数字化设备,实施精准饲养。加快应用个体体征智能监测技术,加强动物疫病疫情的精准诊断、预警、防控。推进养殖(屠宰)场数据直联直报,构建“一场一码、一畜(禽)一标”动态数据库,实现全市畜牧生产、流通、屠宰各环节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实时可见。(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畜牧局)

3.水产业智慧化。在养殖重点区域推广基于物联网的水产养殖生产和管理系统,推进水体环境实时监控、饵料精准投喂、病害监测预警、循环水装备控制、无人机巡航等数字技术装备普及应用,发展数字渔场;推进渔船智能化航行、作业与控制,建设涵盖渔政执法、电子捕捞日志、渔获物可追溯、渔船动态监控、渔港视频监控的渔港综合管理系统,助推水产业产值提升。(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

4.新业态多元化。深化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动人工智能、大数据赋能农村实体店,全面打通农产品线上线下营销通道。鼓励发展众筹农业、定制农业等基于互联网的新业态,创新发展共享农业、云农场等网络经营模式。鼓励发展智慧休闲农业平台,完善休闲农业数字地图,引导休闲农业示范县、美丽休闲乡村等开展在线经营。深度开发和利用农业生产、市场交易、农业投入品等数据资源,推广基于大数据的授信、保险和供应链金融等业务模式,重构农业农村经济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商务局、金融工作局)

5.质量安全管控全程化。依据国家《农业信息化标准体系》(暂行),构建本地全产业链的农产品信息化标准体系。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建立涵盖生产、加工、流通、销售和农业投入品监管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执法监管和质量追溯体系,实现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质量可溯可查。强化农资经营主体备案和经营台账在线化管理,汇集生产经营数据以及种子(种苗、种畜禽)、农药、肥料、饲料、兽药等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田间施用等数据,构建以县为单位的投入品监管溯源与数据采集机制。(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三)推动农业农村管理服务数字化转型,提升农业农村治理能力

1.建设数字农业农村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各级农业科技信息服务平台,开展农业专家在线为农民解决生产难题活动;汇集农业机械装备调度数据,加强农机作业安全在线监控和信息服务;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信息化建设,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利用信息网络技术开展农业生产性服务;利用“互联网+”创新农业金融、保险产品,增强信贷、保险支农服务能力;提升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全市2326个益农信息社运营水平,实现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便民化。建设一批农民创业创新中心,实时采集发布和精准推送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信息。(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农机技术中心、金融工作局、财政局、银保监局、科技局)

2.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体系。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依托农业农村基础数据资源体系和正在建设的“两网一平台”(中国农洽会官网、中国名优农产品交易网和基于两个网站的大数据平台),建设本地粮食、油料、畜牧、蔬菜等重要农产品全产业链大数据,分市县两级整合搭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打破地区、行业和部门分割,消除“数字孤岛”,为市场预警、政策评估、监管执法、资源管理、舆情分析、乡村治理等决策提供支持服务,推进管理服务线上线下相结合,促进数据融合和业务协同,提升农业农村数据信息支撑宏观管理、引导市场、指导生产的能力。(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3.建设数字农业农村治理体系。推动“互联网+”社区向农村延伸,逐步实现信息发布、民情收集、议事协商、公共服务等村级事务网上运行。加快乡村规划管理信息化,推动乡村规划上图入库、在线查询、实时跟踪。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供给等在线管理。结合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建立农村人居环境智能监测体系,维护农业农村绿色生活环境。推进“雪亮工程”实施,建设平安乡村,提高农村社会综合治理精细化、现代化水平。持续推动网络扶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农业农村局、民政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人社局、住建局、扶贫办)

(四)推动农业农村政务数字化提档升级,增强农民群众的数字获得感

1.促进政务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推动农业农村信息化服务平台和应用系统整合,打造具有全省影响力的农业农村互联网平台;汇聚农业农村各行业各领域专题数据,构建农业农村大数据开放云,逐步迁移到驻马店市网上政务服务“一朵云”;打造特色“惠农”服务模块,推动农业农村政务服务网上办、马上办、少跑快办;建立农业农村市场信息发布系统,让三农信息“上云端”,实现农业农村历史资料数据化、数据采集自动化、数据使用智能化、数据共享便捷化,助推乡村振兴“加速度”。(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2.提升农业农村信息化应用能力。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职业农民和农业农村部门工作人员开展农业物联网、电子商务等信息化应用能力培训,提升技术水平、经营能力和信息素养。持续开展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推介适合农民应用的APP软件和移动终端,为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支持生产、提升技能、学习交流的平台和工具。加强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开展农技人员专业化培训,实现科研专家、农技人员、农民的互联互通,提升农技人员的业务素质,为农民提供精准、实时的指导服务。(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科技局)

(五)培育发展数字农业农村新业态,做大做强农业农村数字经济

1.培育壮大农业农村数字经济主体。实施农业农村数字经济主体培育工程,开展农业农村信息化中小企业提速专项行动,支持骨干优势企业做大做强;加快共享经济、电子商务等领域平台型企业培育,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数字经济龙头企业,推进农业农村数字经济创新创业,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创新能力突出、品牌知名度高、市场竞争力强的本地农业农村数字化企业,重点打造行业领先、技术优势明显、市场占有率高的领军企业。(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改委、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商务局)

2.大力发展农业农村数字经济主导产业。鼓励企业加快农业农村数字化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依托国家生物育种产业创新中心、国家农机装备创新中心、国家超级计算郑州中心等,培育发展农业农村数字经济新产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工信局、科技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

(六)推动农业农村数字化创新发展,强化重大关键技术攻关

1.加大关键信息技术攻关力度。实施现代信息技术创新能力建设工程,组织实施一批市级以上重大科技专项、自主创新专项,鼓励信息化企业加大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分析、处理共享、信息安全等方面技术攻关力度,重点研发农业图像识别、农业人工智能、农业大数据挖掘分析、智能农机装备等关键核心技术。(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科技局、发改委、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农科院)

2.推动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建立农业农村数字经济产学研用一体化技术创新体系和战略联盟,结合中国农产品加工产业园、中国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建设一批市级以上农业信息化和数字乡村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开发涉农信息服务软件和手机应用程序。依托国家和省、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数字化农业示范园区,创建数字乡村示范县。(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科技局、发改委、工信局、农业农村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农科院)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将数字化理念融入数字农业农村建设全过程,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强化上下联动,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二)加大政策支持。各级各部门要优先安排数字农业农村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对符合条件的数字农业专用设备和农业物联网设备按照相关规定享受补贴。优化经商环境,吸引工商资本、金融资本投入数字农业农村建设。

(三)强化数据管理。各级各部门要研究出台数据共享开放政策和管理规范,逐步推进各单位之间、市县两级政府之间数据共建共享。除国家规定的涉密数据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数据资源协同管理和融合,逐步向社会开放共享。

(四)强化人才支撑。各级各部门要发挥科研机构、高校、企业等各方作用,培养造就一批数字农业农村领域人才队伍;加强数字农业农村业务培训,开展数字农业农村领域人才下乡活动,推广普及数字农业农村相关知识。 

附件4

关于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扛稳粮食安全重任,加快推进我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充分发挥粮食生产优势,推动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稳步提升粮食产能,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方面展现新担当新作为,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到2025年,建成1000万亩以上高标准农田,提升200万亩以上,稳定保障80亿公斤以上粮食产能;到2035年,通过持续改造提升,全市高效节水示范高标准农田保有量进一步增加,不断夯实粮食安全保障基础。

二、重点任务

(一)落实项目“五统一”管理。一是统一规划布局。修编市、县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县级要根据规划建立项目库,把建设任务细化落实到年份,落实到乡、村,落实到项目和地块。二是统一建设标准。各县区可依据国家和省建设标准,分区域分类型研究编制地方标准,进一步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统一规范工程建设标准、科技服务内容和建后管护制度等。三是统一组织实施。市级及时分解落实高标准农田年度建设任务,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规范开展项目前期准备、申报审批、招标投标、工程施工和监理、竣工验收、监督检查、移交管护等工作,实现农田建设项目集中统一高效管理。四是统一验收考核。市、县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和工程设计标准,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定期调度、分析研判、通报约谈、奖优罚劣”的任务落实机制。按程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和评价,在验收合格的项目区设立统一规范的公示标牌和标志标识,接受社会监督。五是统一上图入库。全面组织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普查,采集高标准农田建设历史数据,将各类农田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实施、验收、使用等各阶段相关信息按时、全面、真实、准确上图入库,做好我市全国农田建设“一张图”和监管系统建设有关工作。新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要在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完成上图入库,实现有据可查、全程监控、精准管理、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电力公司)

(二)建立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一要加大财政投入。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将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重点事项,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标准和成本,保障财政资金投入。加大土地出让收入对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支持力度。严格按照省政府确定的省、市、县三级6:2:2的分担比例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地方配套资金。二要拓宽投融资渠道。发挥政府投入引导和撬动作用,采取投资补助、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方式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农村新型经营主体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鼓励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结合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政银担合作机制,加强与信贷担保等政策衔接,支持符合条件的地方使用政府专项债券建设高标准农田。鼓励保险机构开发针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和管护的农业保险产品。三要完善新增耕地指标调剂收益使用机制。自然资源部门和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做好新增耕地指标核定工作,优化完善核定流程、办法。坚持将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充耕地指标收益作为加大投入的一个重要资金来源,调剂收益要按规定优先用于增加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和债券偿还、贴息等。(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发改委、人民银行、银保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农业农村局、电力公司)

(三)开展示范创建。一是开展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创建。各县(区)都要加大投入力度,每年至少打造一个万亩以上的高效节水灌溉示范方。示范方要规划建设气象、墒情、病虫害远程监测等信息化、智能化现代农业设施,完善提升农经、农技、农机和仓储、物流等服务功能。鼓励开展创建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县工作。二是开展绿色农田建设示范。推动耕地质量保护提升、生态涵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田园生态改善有机融合,提升高标准农田生态功能。鼓励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整县示范工作。(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发改委)

三、管护措施

(一)健全工程管护机制。将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运行管护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第一道工序,建立政府主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农户和专业管护人员实施的农田设施管护体系,明确管护主体、管护责任和管护义务,签订长期管护合同。全面排查已建成项目区输配电问题,按照省政府制订的移交时间表和路线图,分阶段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发改委、水利局、电力公司)

(二)拓宽管护经费来源渠道。加大对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设施管护经费的投入。可安排一定比例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收益及新增耕地指标交易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结转结余资金用于高标准农田工程设施管护,设立管护资金。有条件的村级组织可通过提取公益金、村民“一事一议”等筹措管护资金,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经费合理保障机制,多渠道筹措管护经费。(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强化工程管护监督考核。建成县、乡、村三级管护网络,落实管护责任。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评价工作,强化工程管护监督考核,保障农田工程设施长效运行。(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发改委、电力公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政府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的责任制,加强规划实施、任务落实、资金保障、监督评价和运营管护等工作。农业农村局要全面履行高标准农田建设集中统一管理职责,发改委、财政、自然资源、水利、人行、银保监、电力等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做好规划指导、资金投入、新增耕地核定和交易、水资源利用和管理、金融支持等工作,协同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水利局、人民银行、银保监局、电力公司)

(二)强化基础支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法治建设。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和技术服务体系队伍建设,重点配强县、乡两级工作力量,做到与当地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相适应。围绕高标准农田建设关键技术问题,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研发。加大产学研合作力度,推动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加强行业管理服务,定期开展相关技术培训,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水利局)

(三)严格保护利用。要将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防止“非农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毁、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严格耕地占用审批,引导建设单位不占或少占耕地尤其是优质耕地。经依法批准占用高标准农田的,要及时补充确保高标准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对水毁等自然损毁的高标准农田,要按规定纳入年度建设任务,及时进行修复或补充。落实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和种粮激励政策,引导高标准农田集中用于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生产。实行用地养地相结合,加强后续培肥,防止地力下降。严禁将不达标污水排入农田,严禁将生活垃圾、工业废弃物等倾倒、堆存到农田。(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改委、财政局、生态环境局)

(四)加强风险防控。严肃工作纪律,切实防范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风险。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全过程绩效管理。加强工作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严格跟踪问责,对履职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发改委、财政局)

附件5

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豫政办〔2020〕28号)精神,加快推动我市农机装备产业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全面推进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升级,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促协调,深化巩固全市农业机械化向全面全程高质高效转型升级的良好态势,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我市农业机械化发展目标任务,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齐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三农”短板贡献农业机械化力量。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实现从农机大市向农机强市转变,高质量农机装备产业体系有效建立,农机具配套比更加合理,优势高端农机装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迈入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农业机械化发展时期。全市农机总动力稳定在1350万千瓦左右,主要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1%,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率总体达到50%左右。

二、加快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

(一)建设现代农机装备产业体系和制造水平。发展新技术、新工艺、新业态,打造以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为支撑,具有国内竞争力的现代农机装备产业基地。支持农机装备企业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建设若干智能化、绿色化农机生产线(车间、园区)。承接沿海发达地区产业集群转移,依托河南农有王农业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汝南县广源车辆有限公司、正阳县创鑫机械有限公司等农业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中国国机集团、农业农村部南京农机化研究所、青岛农大等科研院所,重点研发制造小麦、玉米的精播和免耕播种设备,花生种植、收获、烘干、初加工等环节关键技术,实现不同种植区域和农艺要求的花生全程机械化;打造中国花生生产全程机械化、智能化、信息化农业装备研发制造产业集群。推进西平畜牧机械产业园新型全自动化畜牧高端装备研发,特别是河南金凤牧业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引进和开发的国际最先进的鸡粪烘干设备和畜牧舍空气净化设备,提高优势农机装备产品国内国际竞争力,以全面提升我市的农机装备制造水平。全力办好2021-2025全国农业机械及零配件展览会。鼓励参加国际农机展会等活动,引进国际领先的农机企业合资建厂,联合建立生产基地。落实农机装备出口退税等政策。(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发改委、科技局、商务局、税务局、农业农村局、农机技术中心、农产园投资公司)

(二)构建现代农机装备创新体系。支持农机装备企业对标国际先进水平,组建一批省级技术创新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积极参与加快国家农机装备创新中心、农业农村部航空植保重点实验室等农机科技创新主体建设,打造农机领域原创科技策源中心、行业技术进步促进中心,孵化培育一批技术水平高、成长潜力大的农机高新技术企业。对符合条件、经省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认定的首台(套)重大农机装备成套设备、单台设备和关键部件,按照相关支持政策予以奖补。(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信局、发改委、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农机技术中心、市场监管局、税务局、银保监局、人民银行)

三、推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发展

)加快推进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深入实施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在有条件的县区分别建设花生、玉米、水稻、大豆、芝麻和块茎类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充分发挥农机、农技技术人员技术优势,优化技术集成,形成农机农艺融合的我市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解决方案。积极联合农业部南京农机化研究所、中国农业机械化研究院、青岛农大、河南农大、黄淮学院等科研院所开展从田间到工厂、到餐桌的全产业链机械化应用研究,加快实现由“天中粮仓”向“天中厨房”的转变过程,拉长产业链,实现更大的价值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农机技术中心、发改委、工信局、财政局、科技局)

)补齐全面机械化生产短板。加强农业、农机、园艺多领域联合攻关,推动农机农艺融合、农机化与信息化技术融合。根据现代种业、畜牧、水产、设施农业、农产品初加工等产业需求,完善技术路线,强化装备支撑,推进全面机械化。果蔬产业重点推进温室育苗、秧苗移栽、田园管理、产品收获、清洗分级、包装、保鲜储藏和运输机械化,畜牧业重点推进饲料收获、加工储存、养殖、畜禽粪污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水产养殖业重点推进水质调控、精准投喂和管控系统机械化,农产品初加工业重点推进高品质节能干燥、农产品检测分级及包装等关键环节机械化。(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农机技术中心、工信局、财政局)

四、大力推广绿色先进适用农机装备与机械化技术

)实施绿色高端现代农机推进工程。支持大马力、高性能、绿色、复式农机新装备和新能源农机产品应用研究和示范推广。加大对保护性耕作、秸秆综合利用、精量播种、精准施药、高效施肥、节水灌溉、畜禽粪污及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装备、技术的推广力度。结合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对外合作试验区、科技园、创业园建设,特别是在中国(驻马店)国际农产品加工产业园内,积极和中联重科等世界500强企业加强联系,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早日引入他们的产品、技术入驻,创建一批高端农机装备机械化、智能化示范区(场点、车间)。积极发展农用航空,规范促进植保无人机推广应用。积极研发推广低扬尘农机装备及农机作业降尘、抑尘装置。积极推进农机报废更新,加快淘汰老旧农机装备。支持金融机构将权属清晰的大型农机装备纳入抵押贷款物范围,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对购买大型农机装备实施贷款贴息。(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农机技术中心、工信局、商务局、生态环境局、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银保监局)

)开展智慧农机提升行动。推动智能农机与智慧农业融合发展,大力发展“互联网+农机作业”。加快人工智能技术在农机领域的应用,大力推广无人驾驶机械、农业机器人及智慧农业相关装备。加快农业机械与互联网、大数据、智能控制、卫星定位等信息技术深度融合,积极参与搭建与全省相统一的智能农机大数据平台,推进作业调度、诊断维修、监理办证、远程培训等信息化。积极参与农机信息化示范园区示范点的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科技局、财政局、发改委、农业农村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农机技术中心)

)提升现代农机技术推广能力。强化农机技术推广机构建设,持续开展农机新机具、新技术应用示范和培训,提升农机从业者专业技术水平。建设一个市级集小麦、花生、玉米、大豆、薯类等主要农作物农机农艺融合试验示范基地;一个市级现代设施农业示范基地;一个现代畜牧业机械化试验示范基地,促进相关科研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推行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农机科研推广人员与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技术合作,支持农机企业、科研教学单位、农机服务组织等参与技术推广。(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农机技术中心、工信局、发改委、财政局)

五、加强农机服务能力建设

)培育壮大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培育壮大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及农机作业公司等新型农机服务组织。落实农机服务金融支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新型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企业的信贷投放,按规定程序开展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农机融资租赁业务和信贷担保服务。农机融资租赁服务按规定适用增值税优惠政策,通过融资租赁方式获得农机的实际使用者按规定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探索发展农机保险,选择重点农机品种开展农机保险业务,为我市农机跨区作业这一脱贫致富平台保驾护航。农机耕作服务按规定适用增值税免征政策。要筹集专项资金扶持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推动农机专业合作社做大做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农机技术中心、财政局、人民银行、税务局、银保监局)

)创新农机服务机制。鼓励农机服务组织通过跨区作业、订单作业、农业生产托管等多种形式,开展高效便捷的农机作业服务。特别进一步宣传和鼓励拉长农机跨区作业服务链条,在小麦、水稻农机跨区作业的基础上逐步发展壮大土地深松和深翻、花生播种和收获以及飞防植保等跨区作业。通过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奖励、机械深松作业补贴及其它机械作业补贴等措施,扶持建设一批规模大、实力强“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提供“一站式”综合服务。支持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集中育秧、分等分级、烘干、储藏、农机具存放等设施和区域农机维修中心,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整合部分粮食直补资金扶持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开展“统一采购农资、统一耕种管收、统一农产品销售”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模式,促进土地分散经营与现代大农业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大型农机作业效能,提高农业产出效益。落实农机安全监理免费惠农政策,切实保障监理工作经费,支持农机安全技术检验设备更新换代。(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农机技术中心、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健全新型农业工程人才培养体系。引导和推动我市高校、技术学院设置农业机械化专业,并纳入公费农科生计划;确立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领域、队伍,整合现有科研平台,优化资源配置,突出专业特色和应用型人才培养。支持黄淮学院等高校招收农业工程类专业学生,扩大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规模。推动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支持优势农机企业与学校共建共享工程创新基地、实践基地、实训基地。开展多方位、多层次农机人才国际合作交流,支持农业工程人才出国留学、联合培养,大力引进国际高端人才。(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农机技术中心)

(四)注重农机实用型人才培养。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加大对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带头人的扶持力度。大力遴选和培养农机生产和使用一线“土专家”,弘扬工匠精神,充分发挥基层实用人才在推动技术进步和机械化生产中的重要作用。通过购买服务、项目支持等方式,支持农机生产企业、农机合作社培养农机操作、维修等实用技能型人才。加强基层农机推广人员岗位技能培养和知识更新,鼓励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创办领办新型农机服务组织,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一线农机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农机技术中心、工信局、人社局、教育局、退役军人局)。

六、改善农机作业基础条件

)加强农机作业配套设施建设。落实用地、用电等相关政策,支持农机合作社等农机服务组织开展生产条件建设。各地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要与农业发展规划对接,优先安排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用地,确保配套设施用地需求,并按规定减免相关税费。各地要将晒场、烘干、机具库棚等配套设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范围。完善养殖场设施用地标准,支持养殖场适宜机械化(以下简称宜机化)改造,为推进畜牧机械化创造良好条件。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确保县区农机驾驶员考试和机车年审年检场地需要;保障农机安全生产、加强农机安全能力建设,将农机装备应急救灾复产能力建设纳入全市农业救灾应急体系中,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农机救灾复产储备力量。推进区域农机安全应急救援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农机技术中心、发改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税务局)

(二)推进农田宜机化改造。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方面,适应农机通行和作业要求,明确田间道路、田块长宽与平整度、排灌沟渠等“宜机化”要求。统筹中央和地方各类相关资金和社会资本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特别是山区丘陵开展农田宜机化改造,推动农田地块小并大、短并长、陡变平、弯变直和互联互通,提高农机作业便捷性。(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农机技术中心、财政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七、加强组织领导

(一)建立健全推进机制。建立由市农业农村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科技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税务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农机技术中心等部门配合的农业机械化协调推进机制,明确发展思路、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统筹做好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工信局、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教育局、交通局、商务局、税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场监管局、农机技术中心)

(二)强化政府目标责任。各地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将其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绩效评价考核体系,明确目标责任,构建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要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完善粮食安全市长责任制等政府目标考核中农业机械化方面的内容,把开展农机作业补助、农机监理挂牌办证、农机推广培训和农机服务主体培训等相关经费列入市、县(区)财政预算,保障农机工作经费和人员编制,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委编办)

)充分发挥各方作用。要充分发挥政府在推进农业机械化中的引导作用,加强政策规划引导;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公共服务,调动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信息交流、教育培训等方面的作用。充分利用广电、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强对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宣传,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营造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农机技术中心、工信局、财政局)

相关解读:《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