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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地转让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投稿:市自然资源局  来源:时间:2020年11月15日

索 引 号: S0001--2020-05141 主题分类: 土地
信息来源: 归集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15日
名  称: 出让地转让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文  号: 有 效 性: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出让地转让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实施编码 11412800005942275J3000115013000
基本编码 000115013000 事项编码 ZRZY00000XK26302004
行使层级 市级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运行系统 市政务服务平台审批系统
法定办结时限 20(工作日) 查看说明 承诺办结时限 4(工作日) 查看说明
数量限制 许可数量 无限制
支持预约办理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 网上办理
支持物流快递 权力来源 县级
联办机构 通办范围 全市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事业法人 行政机关 社会组织法人 是否投资事项
行使内容 出让地转让建设用地规划许可
申请条件 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办理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河南政务服务网、河南政务服务网手机APP客户端、 政务服务大厅窗口等方式查询该事项的办理进程。
是否支持自助
终端办理
入住网上办事
大厅方式
统一受理式
办理结果
获取方式
办理结果说明  

审批结果

结果名称
 
结果样本
 
结果类型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1990年5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号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号)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第二十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2.《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规划管理办法》(1992年11月6日经建设部第17次部常务会议通过,1993年1月1日起施行)第十条 通过出让获得的土地使用权再转让时,受让方应当遵守原出让合同附具的规划设计条件,并由受让方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受让方如需改变原规划设计条件,应当先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第十二条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过程是否符合城市规划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凡持未附具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的出让、转让合同,或擅自变更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凡未取得或擅自变更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而办理土地使用权属证明的,土地权属证明无效。

受理条件

符合权限划分要求,准备齐全所要求的的全部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来源渠道 原件 复印件 材料必要性 空表 办理须知
1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表 原件 申请人自备 1份 不需要 必要 暂无 查看
2 营业执照及办理人身份证件 原件 申请人自备 1份 不需要 必要 暂无 查看
3 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原件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不需要 必要 暂无 查看
4 原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原件 申请人自备 1份 不需要 必要 暂无 查看
5 已生效的出让建设用地转让合同或协议 原件 申请人自备 1份 不需要 必要 暂无 查看
6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及附图、附件 原件 申请人自备 1份 不需要 必要 暂无 查看
7 原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权属证 原件 政府部门核发 1份 不需要 必要 暂无 查看
8 土地登记情况证明(权籍调查结果) 原件 申请人自备 1份 不需要 必要 暂无 查看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受理 ;办理人:综合窗口;办理时限:0.5;审查标准:材料齐全;办理结果:转审核环节; 环节名称:审核 ;办理人:高宪青;办理时限:2;审查标准: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符合规定;办理结果:转决定环节; 环节名称:决定 ;办理人:司莹涛;办理时限:1;审查标准:材料齐全,真实有效,符合规定;办理结果:转送达环节; 环节名称:送达 ;办理人:综合窗口;办理时限:0.5;审查标准:送达办结结果;办理结果:办结;
查看流程图

办理地址

办理地点 驻马店市驿城区(县)金河街道开源大道75号市民中心3楼161室(窗口)
办理窗口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交通指引 乘坐6路、38路、Y5路公交车在天中广场东门站下车; 乘坐15路、23路公交车在市工人文化宫站下车; 乘坐K8路公交车在广播电视中心站下车; 乘坐27路、14路、19路、23路公交车在市委南门站下车。

咨询监督

咨询方式 一、固话咨询:0396-2810166 二、网上咨询地址: 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3
监督投诉 一、固话投诉:0396-2600057 短号:039612345 二、网上投诉地址: 1、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投诉平台: http://was.hnzwfw.gov.cn/evaluation-web/userAuthent/getUserAuthent.do?flag=4 2、 河南省信访局网上投诉平台: http://wsxfdt.xfj.henan.gov.cn:8080/zfp/webroot/index.html 3、 河南省纪委网上投诉平台: http://henan.12388.gov.cn/

许可收费

收费项目称
收费标准
及依据
暂无\不涉及收费
允许减免依据 暂无
是否收费 收费方式 暂无
是否支持
网上支付
是否允许减免 暂无

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

中介服务

涉及的中介
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