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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财政局对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56号建议的答复

投稿:huoruiqi  来源:市政府办时间:2020年11月16日

索 引 号: S0001-1401-2020-04281 主题分类: 其他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 归集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16日
名  称: 驻马店市财政局对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第256号建议的答复
文  号: 驻财〔2020〕22号 有 效 性:

赵飞、蒋文林、孙付红、张慧层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争取市级财政支持中心城区教育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全面改薄”市财政支持的问题

“全面改薄”是党中央、国务院聚焦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发展、保障教育公平所做出的重大政策。实施时间2014-2018年,共五年时间,支持资金主要由中央和省财政资金构成,对市县级财政没有硬性配套要求。按照上级政策规定,此次“全面改薄”资金主要用于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建设,省辖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不在此次“全面改薄”支持范围之内。

考虑到驿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际情况,我们积极向省财政厅反映情况,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同时在上级转移支付新城镇化教育奖补资金的分配上重点向两区倾斜。通过争取,2018年省财政厅补助我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保障机制资金1000万元,全部下达驿城区,重点用于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2015-2019年补助驿城区新城镇化教育奖补资金6200万元。“全面改薄”工作结束后,为继续改善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基础办学条件和“消除大班额”,从2019年开始,国家又继续实施了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程。2019-2020年已下达驿城区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资金2604万元,主要用于通过新建、改扩建和修缮必要的校舍,增加义务教育阶段学位供给。

二、关于学校项目建设和“消除大班额”市财政支持问题

目前,我国对义务教育的现行管理体制是“实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由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以县为主”。为了缓解中心城区就学压力和“消除大班额”问题,市政府出台一系列支持政策。2014年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市中心城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驻政〔2014〕88号)。《意见》要求,市财政“设立奖励资金。对两区新建、改建城区公办学校给予奖励,凡两区新建并达到省定标准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学校办学规模给予每班20万元的奖励;凡两区对现有的城区公办初中、小学新建教学楼扩大办学规模的,按照实际增加教学班数,给予每班20万元的补助。” 2014 -2016年通过市财政教育费附加等教育专项资金安排两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奖补资金共3810万元用于两区教育惠民工程建设。对2017-2019年驿城区申请的义务教育阶段新建、改扩建学校新增教学班的奖补资金,市财政已于近期通过特殊转移支付资金对驿城区给予大力倾斜支持,可用于“消除大班额”义务教育学校建设项目。

三、关于学前教育发展市财政支持问题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的通知》(豫政办〔2017〕143号)要求,“学前教育建立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负担的投入机制”。现行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和财政管理体制要求,县级政府是发展当地学前教育的责任主体,负责建立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履行落实学前教育经费投入的主体责任。

近年来,市财政大力筹措资金,支持中心城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2014-2019年,共补助驿城区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专项资金4457万元,用于引导和扶持公办和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提升学前教育公共服务水平。下一步,市财政将按照上级对学前教育发展目标的政策要求,配合教育部门继续做好对中心城区普惠性幼儿园扩容及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等各项工作,缓解目前的就学压力,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四、关于特殊教育发展市财政支持问题

一方面,市财政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豫政〔2016〕29号)文件精神和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认真落实特殊教育学校和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生均公用经费政策,按照规定的基准定额标准和分担比例对县区特殊教育学校和接收特殊教育学生的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给予足额配套;另一方面,市财政积极争取中央和省财政对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的支持,为特殊教育学校配备特殊教育教学专用设备设施和仪器等,努力改善特殊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2014-2019年,市财政共下达全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资金1300万元,用于支持县区特殊教育学校发展。今后,市财政将积极配合教育部门,继续加大对我市特殊教育事业的投入,为构建和完善我市特殊教育办学格局做出贡献。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