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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市场监管局对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121号提案的答复

投稿:市政府办2   来源:市政府办时间:2020年11月16日

索 引 号: S0001-1401-2020-04257 主题分类: 其他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 归集发布日期: 2020年11月16日
名  称: 驻马店市市场监管局对市政协四届五次会议第121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驻市监〔2020〕78号 有 效 性:

农工党驻马店市委: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们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非常钦佩您们对食品安全知识的专业及作为政协委员的责任和担当。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的要求已从“吃饱”上升到了“吃好”,从“食品卫生”上升到了“食品安全”,从“吃饱穿暖”到追求幸福感和获得感,这本身就是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带来的必然变化。但由于现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同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在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中出现了很多新业态、新情况,从而也导致了新问题的发生,尤其是疫情发生以来,更是出现了很多新问题,当然也包括食品安全问题,这就需要各级政府、监管部门、消费者维权组织、普通消费者等共同努力,来维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您们在提案中提到的问题,正是我们要解决和正在解决的问题,我们也正在加大力度解决。

一、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现状

我市作为豫南地区农业城市、人口大市,餐饮业十分发达,种类多,发展迅速。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推广,移动手机智能化的普及,第三方交易平台不断涌现,我市通过外卖网上订餐模式已很普遍。这种便捷的网络订餐模式和送餐上门的消费方式,给广大消费者带来了新的消费体验,青少年对外卖食品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疫情发生以来,餐饮实体经营遭受重创,网络订餐成为许多人用餐的首选,但也有第三方平台对入网餐饮单位的资质审核不到位,部分入网店家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从业人员健康证等证照不齐全等问题出现,还有极个别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存在卫生环境脏乱差、加工环境简陋等问题,甚至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

我市现有“美团外卖”、“饿了么”两个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均为代理机构,其中驿城区没有备案第三方平台,确山县、遂平县、泌阳县现没有“饿了么”第三方平台,其余县区两个平台均有备案,现15家已全部备案。截至目前已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8406家,外卖送餐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对于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不仅各位代表、委员重视,各级党委、政府也高度重视,《食品安全法》从国家层面对网络食品交易做出规定,第六十二条、一百三十一条分别对第三方平台的责任、义务做了相关规定,要求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核查其许可(登记)证。2016年10月1日,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食药总局)颁布实施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对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以及通过第三方平台或者自建的网站进行交易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履行的义务、法律责任等,都作了详细的规定。2017年11月6日,食药总局为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保证餐饮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又颁布了《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对网络订餐APP的资格审核和管理、对网络平台餐饮的安全,从法律角度作了详细的规定,为强化网络食品安全监管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

同时,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河南省通信管理局分别于2016年10月1日、2017年2月17日施行了《河南省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豫食药监餐饮〔2016〕153号)、《河南省网络食品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豫食药监食流〔2017〕23号),进一步确定了我省关于网络订餐食品安全、网络销售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我局历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对于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多次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根据代表、委员提出的宝贵建议,我们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监管思路,破解监管难题,促进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水平提升。

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存在问题解决情况

(一)“法律法规衔接有空档”方面

2018年7月底原省食药监局重新发布的《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中把“经营面积60平方米以下”去掉,导致基层对“小经营店”如何把握产生了很大分歧。我局不等不靠,于2018年8月初召开全市小餐饮监管工作座谈会,从立法本意、外省市做法、条文分析、实践探索等方面对“小经营店”进行了深度解读,使与会人员统一了思想认识,随后各县区局对小餐饮店监管予以明确,至目前,我市一直按照“经营面积60平方米以下、经营规模较小、经营条件简单”综合判定的原则登记、管理餐饮食品小经营店,很好地贯彻了“一法一条例”立法本意,走到了全省前列。

(二)“小经营店入网的法律规定不明确”问题

今年6月19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印发2020年河南省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豫市监办〔2020〕160号),通知中要求“对不能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的应拒绝进入平台”,从而以文件形式明确了包括餐饮在内的食品小经营店可以入网从事网络食品销售,符合立法本意和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实情,是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具体举措。

(三)“部门联合执法制度未建立”方面

年初以来,我局充分发挥市政府食安办作用,多次组织召开市食安委成员单位座谈会,先后联合市卫健体委、市工信局、市教育局对相关餐饮服务单位进行督查,取得了一定成效。

网络餐饮服务是基于实体门店的餐饮经营,是传统餐饮业的一种延伸,技术革新的同时保留了餐饮行业的固有属性,因此网络订餐这种新型产业的发展应立足于实体,以传统实体餐饮店的经营为基础衍生而来。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健全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伴随共享经济、平台经济及知识经济等新业态不断出现,相关的监管问题不断暴露,直接面临的是谁来监管、怎么监管、监管什么等问题。我国包容审慎监管制度就是适应新业态发展特征的重要监管创新,包容监管制度重在营造新业态宽松的创新环境,审慎监管制度强调守住新业态发展的底线,包容审慎监管虽然着力为新业态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但并不意味着放任不管,而是要通过科学探索,推动监管方式不断创新,避免出现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极端情形。如果说包容监管是为新业态创新营造宽松的环境,那么审慎监管则更多地强调守住底线,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私厨外卖、朋友圈售卖在疫情之下确实有促进就业的有利方面,但是一定不能突破食品安全的底线。我局正积极和相关部门沟通,探索解决之道。

(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方面

经营单位自律意识差,2017年以来我局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市人大、市政协的领导、监督、帮助下,有效推动了餐饮行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1.通过“引导督促”推经营者担责

(1)2017年重在单位食堂提升。一是整体推进。市局把2017年作为全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综合提升年,成功在西平县组织召开了 “全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暨‘互联网+明厨亮灶’工作现场会”,通过升级改造、打造亮点、示范引领、整体推进,使全市学校食堂整体上有了一个质的推进。二是开展示范学校食堂创建工作。

(2)2018年重在中型以上餐馆提升,同时巩固学校食堂提升成果。一是积极参与人大、政协调研。积极向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汇报食品安全工作,推进餐饮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二是创新性开展中型以上餐饮企业质量安全水平提升工程,全市中型以上餐馆后厨与餐馆规模不匹配(小马拉大车)的情况得到了明显改观。三是组织学习《餐饮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管理规范》,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抽查和考核。四是开创性开展餐饮具抽检工作(全省最早)。五是充分发挥联合检查功效,与教育部门联合成效非常明显,“放心食堂”评选有效提升职工幸福感,联合市公安局、驿城区检察院,对主城区网络订餐食品安全进行深入细致地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90人次,督查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2家,入网餐饮企业89家,取缔2家无证上线供餐经营户,约谈了2家第三方平台负责人,有效净化了市场。

2.通过“严管重罚”逼经营者担责

3.通过升级验收“淘汰”不担责者

2020年初以来,全市充分利用疫情期间休市和复业后“生意淡”的时机,迅速掀起了餐饮业提档升级的高潮。在市局领导下,各县区局积极行动,学先进、找差距、寻突破,以“壮士断腕”的决心,深入开展“厨房革命”,全面推行“4D、6S”管理,硬件上高标准、软件上大提升,在“互联网+明厨亮灶”、“布鞋厨房”等措施上进一步提升标准。至目前,全市所有县区局、乡镇办所都组织开展了辖区餐饮业推进4D、6S规范化管理巡回观摩活动,全面打响了“餐饮业提档升级专项整治行动”攻坚战。

一是及时启动餐饮企业整治。3月27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专门下发通知,全市餐饮业复工复业及有序恢复餐饮堂食,与此同时,市局下发了《关于开展保障食品安全促进餐饮业提档升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决定从3月26日起持续开展促进餐饮业提档升级专项整治行动。

二是深入推进“4D、6S”管理模式。市局切实把“4D、6S”管理模式作为推进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措施,作为开展“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打造“布鞋厨房”的重点内容,推动全市餐饮店整体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实现“质变”,以“质变”促规范、以规范保安全。

(五)“加大惩处的力度”方面

1.认真开展日常监管

市局执法人员采取“四不两直”方法,对全市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了多轮次、全覆盖监督检查,发现线索当场移交辖区监管所执法人员,并督促在规定时间内立案处罚到位。

2.认真开展开专项整治

2019年,先后开展了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百日行动”、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攻坚月、餐饮具清洗消毒、餐饮店等多项专项整治行动。7月2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餐饮店集中整治活动,以中小型餐饮服务单位为主,整治重点为店内卫生“脏乱差”和餐饮具清洗或消毒不合格。对监督检查或抽检不合格的在媒体上公开曝光。2020年,市局先后组织开展了企业食堂、学校食堂、社会餐饮服务经营者等专项整治,继续推进餐饮业提档升级。

3.严管重罚。2019年以来,全市餐饮食品监管人员牢固树立“以重罚促严管、以严管保安全”理念,严厉查处餐饮服务经营者的违法行为,以重罚保安全。

(六)“消费者维权渠道不畅通”和“媒体宣传力度不够”方面

去年我局就把“12315”“12365”“12331”“12358”等投诉举报电话统一整合为“12315”,统一接受12345政务服务平台管理,打通了消费维权渠道。2019年以来,我局加大公众号推介力度,通过不断努力,现我局公众号已跨入全国城市市场监管部门微信公众号50强,影响力持续加大,推介文章被各大知名媒体竞相转载,媒体宣传力度不够的问题已得到彻底改观。

三、建议采纳情况

贵委在提案中提的建议非常好,也很专业,我局全部采纳,已采取以下措施予以落实。

(一)主动汇报

积极主动向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汇报,建议推动网络订餐地方立法。

(二)严格市场准入

无实体门店或条件不符的一律不予许可或登记。配合通信和公安部门,加大对“私厨外卖”监管力度。加大对送餐人员健康证明、送餐设备等的监管力度。

(三)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加大网络订餐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办力度,尤其对“线上线下”产品不一致的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从重从快查处,并及时在媒体上公示。要求各县区局完善入网门店档案,对不符合要求的入网门店及时强行下架。

(四)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工程建设

早在2015年9月,原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印发了《河南省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建设指导规范》,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采用视频技术,并通过互联网传输到指定平台,开发APP,实现“明厨亮灶”信息与监管平台、终端用户之间的无缝衔接。我市在学校食堂及大型以上餐馆已基本实现了“互联网+明厨亮灶”,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支持餐饮业社会共治,积极协调市联通公司、市移动公司和“舌尖安全网”平台及相关部门,建议网络经营企业积极响应国家降低通讯资费要求,通过不强制使用专网、提高普通线路网速、预存减费、规范安装和售后服务等举措,降低商户负担;鼓励、督促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安装使用“互联网+明厨亮灶”,从而通过“全程可视”“全民监督”提振民众消费信心,进而增加就业,通过保主场主体落实“保居民就业、保民生”任务实现。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网络订餐模式会越来越兴盛,我局结合实际,经过深入探索,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虽已取得一定成绩,但如同您们所提出的,外卖APP网络订餐仍然存在系列问题。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同新闻媒体配合,一方面对群众发现、媒体曝光的食品安全问题第一时间进行查处,另一方面也会将我们工作中发现的不良网络食品经营者曝光,达到网络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目的。

感谢农工党市委对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对以上答复的意见,请及时反馈我们,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