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投稿:市卫健体委 来源:时间:2020年10月22日
索 引 号: | S0001--2020-03844 | 主题分类: | 市政府组成部门 |
信息来源: | 归集发布日期: | 2020年10月22日 | |
名 称: | 河南要求医疗机构全面自查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河南省卫生健康委日前印发通知,明确行动迟缓、不能满足感染防控要求的医疗机构将被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质。
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要开展全面自查,进行防控再培训,提升医务人员防控能力;对在院患者强化陪护及探视制度,接诊新冠患者的病区落实管理制度,对不落实的医疗机构严肃追责。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建立并完善疫情防控监管长效机制。对于在督导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及风险隐患,要立即建立整改台账,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