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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审计局部门职能及内设机构职责

投稿:市审计局  来源:时间:2020年09月27日

索 引 号: S0019-0101-2020-00004 主题分类: 市政府组成部门
信息来源: 发文日期: 2020年09月27日
名  称: 市审计局部门职能及内设机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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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驻马店市委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驻马店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驻发〔2018〕23号)精神,市审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对全市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及任中审计。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拟订审计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并组织实施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专业领域审计工作规划,拟订并组织实施年度审计计划。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作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中共驻马店市委审计委员会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等审计重大事项。向市政府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中共驻马店市委审计委员会和市政府报告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县区党委、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审计决定或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处理处罚的建议:

1.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含直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

3.县区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4.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5.市级投资和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6.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7.市属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和金融机构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市委、市政府驻外非经营性机构的财务收支。

8.县区政府和市政府部门管理,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9.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

10.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应由市级审计机构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市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监督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和机构编制离任及任中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及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市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政府裁决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与县区党委、政府共同领导县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县区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县区审计机关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县区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区审计机关负责人。 

(十)指导全市审计机关推广信息技术在审计领域应用的相关工作。

(十ー)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综合材料、公文处理、财务、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息宣传、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管理、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指导全市审计系统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承办协管县区审计机关负责人的有关事项;组织协调对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的核查;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相关工作;联系特约审计员。

(二)法规科。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审理有关审计业务事项,监督检查全市审计机关的审计业务质量,纠正或责成纠正全市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作出的审计决定;负责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移送协调。

(三)计划管理督察科。负责审计项目计划编制和管理及审计组织协调有关事项;负责办理授权审计事项及审计统计工作;负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督查及统计汇总等综合工作;承担市审计整改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四)政策跟踪审计科。负责对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开展跟踪审计监督和综合分析研究;负责全市审计机关政策跟踪审计的组织实施、业务指导、动态督导、汇总上报等工作。

(五)财政审计一科。负责组织审计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市级财政组织预算执行情况、市级国库办理市级预算资金的收纳拨付情况;审计县区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有关市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负责在线实时联网审计监督和大数据审计工作,督促、指导全市在线实时联网审计监督和大数据审计工作的开展;开展相关综合分析研究。

(六)财政审计二科(金融审计科)。负责审计全市地方性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状况; 承担上级审计机关授权的国家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开展相关专项审计和审计调查。

(七)行政事业审计一科。负责市人大机关、市政协机关、部分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含直属单位)的审计工作;负责市委部门、群团组织、民主党派的审计工作;

(八)行政事业审计二科。负责市直政法部门(含直属单位)的审计工作;负责科技、教育、文化旅游等部门(含直属单位)的审计工作。

(九)农业农村审计科。负责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扶贫开发等部门(含直属单位)的审计工作;负责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含直属单位)的审计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的审计工作。 

(十)投资审计一科。负责市级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有关市级投资、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审计工作;受审计厅委托,负责审计国家、省在全市的重点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开展相关综合分析研究。

(十一)投资审计二科。负责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有关市级投资、以市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的审计工作。受审计厅委托,负责审计国家、省在全市的重点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开展相关综合分析研究。

(十二)经贸和外资运用审计科。负责组织实施对有关市属国有企业、市政府规定的市属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境内外资产、负债和损益的审计工作;负责商务、工业和信息化、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含直属单位)及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援助、贷款项目和市政府驻境外非经营性机构的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开展相关综合分析研究。

(十三)社会保障审计科。负责市政府和县区政府部门管理,其他单位受市政府及其部门委托管理的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审计工作;负责医疗保障、卫生健康体育等部门(含直属单位)的审计工作;组织开展对市管医院的审计工作。

(十四)经济责任审计科。负责对全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组织实施有关市管领导干部及依法属于市审计局审计对象的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开展相关综合分析研究;组织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和机构编制离任审计;承担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直属机构

(一)审计科学研究所

按照河南省审计厅科研所的统一部署,收集、整理省内外审计技术、工作经验等方面的资料和成果;传递审计技术信息;编制全市审计科研发展规划,具体组织实施年度科研课题计划;接受 “河南省审计学会”的业务指导,办理“驻马店市审计学会”的理论研究和组织学术交流活动,做好社团日常管理工作。办理市审计局交办的审计业务工作和临时任务。

(二)经济责任审计中心

负责组织、协调和实施全市党政领导机关干部、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