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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工作推进方案》政策解读

投稿:市金融局  来源:时间:2020年09月22日

索 引 号: S0010-0000-2020-00008 主题分类: 其他
信息来源: 归集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22日
名  称: 《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工作推进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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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民营和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探索改善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有效模式,从2019年起,财政部联合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开展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工作,中央财政给予奖励资金支持。

近年来,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持续旺盛,对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创新的要求不断提升,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推进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高质量发展,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改善小微和民营企业融资,防范民营、小微企业信贷风险,健全融资担保体系,切实打好防范重大风险攻坚战。2020年6月,我市成功申报创建了“全国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为进一步改善小微和民营企业融资环境,确保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各项工作取得实效,经财政、金融、工信、科技、人行、银保监等六部门充分研究,六部门联合制定了该方案。

二、《方案》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的决策部署,以创建试点城市为契机,通过各项指标的推进带动金融服务、金融体系、金融生态的不断优化。

工作任务

1.推进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两增”。加强政策指导,督促各法人银行业机构加快落实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计划。

2.降低普惠型小微企业融资成本。用足用好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政策,结合人民银行利率调整,督促银行业机构降低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

3.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整合财政资源,加大财政投入,完善资本金补充和风险补偿等机制。

4.推进金融综合服务及创新。指导金融机构围绕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经营特点提供差异化、个性化的信贷产品,创新金融服务机制和金融服务产品。

5.加快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促进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实施企业成长促进行动,加快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

(三)任务分工

1.市银保监局要将各项指标细化分解到各法人银行机构。市人行按照工作职责,做好配合,共同推进。

2.市财政局牵头负责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规模、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注册资本同比增量等指标达标。

3.市人行要加强金融服务机制创新、金融服务产品创新的推动,牵头负责收集相关政策(文件)和创新金融服务机制、创新金融服务产品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市市场监管局负责配合市人行分别收集并推动不动产、知识产权抵押融资笔数和金额等指标达标。

4.市工信局要加强与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联系对接,负责牵头推进民营、小微企业新增注册数和民营、小微企业新增就业人数等指标达标。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各责任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人员,细化分解任务,建立联络机制。

2.对标对表,补齐短板。各责任单位要对照年度目标值,加快推进本单位责任指标进度。

3.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责任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配合,统筹推进试点城市绩效评价指标的全面达标。

 

相关文件:《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工作推进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