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投稿:huoruiqi 来源:驻马店日报时间:2020年09月15日
索 引 号: | S0001-1401-2020-0453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信息来源: | 驻马店日报 | 归集发布日期: | 2020年09月15日 |
名 称: |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通告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1.凡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树枝、枯草和其他生活垃圾等可燃物的行为均属违法行为,全市范围内全年禁止焚烧可燃物,对故意纵火焚烧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大力实施玉米秸秆还田,积极开展多渠道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3.市政府通过卫星监测、“蓝天卫士”监测、督导督查和市县乡村组网格化管理进行农村禁烧工作监管,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农村禁烧工作,积极举报焚烧可燃物的违法行为。
举报电话:0396-2916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