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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法治政府建设优秀单位的通报

投稿:市政府办2  来源:市政府办2时间:2020年09月25日

索 引 号: S0001-0204-2020-03548 成文日期: 2020年9月20日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2 归集发布日期: 2020年09月25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法治政府建设优秀单位的通报
文  号: 驻政文〔2020〕209号 有 效 性:

驻政文〔2020〕209号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法治政府建设优秀单位的

通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高度重视法治建设,把法治作为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核心内容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方式,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推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实现了高质量跨越发展。自2017年度至2019年度,市政府连续三年获得全省依法行政考核优秀等次,并获得2019年度全省依法行政考核第一名。根据《中央依法治国办关于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和项目命名的决定》,我市被命名为第一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为表彰先进,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和《驻马店市依法行政考核方案》(驻政办〔2015〕113号)有关规定,市政府决定对2015年以来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考评连续三年优秀的驿城区人民政府、平舆县人民政府、确山县人民政府、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公安局、市审计局、市畜牧局等8个单位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再创佳绩。各级各部门要以受表彰的单位为榜样,敢于争先、勇于拼搏、善于创新、拼争一流,为推动驻马店高质量跨越发展、打造全国一流地级市做出积极贡献。

 2020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