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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学习《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投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来源:时间:2020年09月21日

2020年7月31日,《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省政府及市政府工作安排,我市积极开展《条例》学习贯彻活动,持续掀起新法学习宣传热潮。为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文明观念,促进文明行为养成,发挥模范引领作用,9月16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二楼多功能厅开展了学习贯彻《条例》专题活动。

《条例》以人与国家、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人与家庭、人与世界这五组关系为逻辑主线,从公共秩序、文明出行、公共环境卫生、保护生态环境、文明旅游等多个方面,重新定义了文明礼貌基本规范,既做到立足本地实际,又充分体现科学立法的要求,是一部“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地方立法典范。与会人员学习讨论了《条例》的内容、实施后工作开展方向等问题,并结合各自实际工作、立足本职,做交流发言。

活动结束后,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要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弘扬家庭美德,提升个人品德,积极遵守各项文明规定,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传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