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关于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 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使用的 批 复

投稿:市政府办2  来源:市政府办2时间:2020年07月22日

索 引 号: S0001-0204-2020-02443 成文日期: 2020年6月30日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2 归集发布日期: 2020年07月22日
名  称: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关于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 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使用的 批 复
文  号: 驻政文〔2020〕140号 有 效 性: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

关于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

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使用的批复

 驻政文〔2020〕140号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

你委呈报的《关于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给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使用的请示》(驻示范管文〔2020〕281号)收悉。该宗地划拨供地方案已经2020年6月17日第7次市土地管理委员会会审研究通过,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位于示范区高铁西片区,金雀路(阳城路—白云山大道)、五峰山大道(开源大道—金雀路)、五峰山大道(金雀路—规划支路)、团结路(阳城路—规划支路)、阳城路(开源大道—雪松大道)、阳城路(文渊路—开源大道)、文渊路(五峰山大道—阳城路)、文渊路(阳城路—白云山大道)、文渊路(白云山大道—规划次干路),总面积为219785.49平方米(折合329.678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偿划拨给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用于示范区高铁西片区金雀路(阳城路—白云山大道)、五峰山大道(开源大道—金雀路)、五峰山大道(金雀路—规划支路)、团结路(阳城路—规划支路)、阳城路(开源大道—雪松大道)、阳城路(文渊路—开源大道)、文渊路(五峰山大道—阳城路)、文渊路(阳城路—白云山大道)、文渊路(白云山大道—规划次干路)项目建设,土地批准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地块位置详见用地规划红线图和勘测定界图,实际划拨面积以勘测定界面积为准。

二、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按照驻马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宗地规划条件进行建设和使用管理。

三、该项目为中心城区无偿划拨类建设项目,履约保证金不再缴纳。

四、望你委接此批复后,及时办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相关事宜,并按照有关规定足额缴纳相关税费后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2020年6月30日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