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投稿:驿城区人民政府 来源:时间:2020年06月16日
索 引 号: | S0A00-0200-2020-00002 | 主题分类: | 县区政府 |
信息来源: | 归集发布日期: | 2020年06月16日 | |
名 称: | 关于表彰2019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 ||
文 号: | 有 效 性: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2019年,全区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征缴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经研究决定,对水屯镇人民政府等10个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对获得一等奖的水屯镇人民政府、胡庙乡人民政府、顺河街道办事处分别奖励现金30000元,获得二等奖的朱古洞乡人民政府、诸市镇人民政府、板桥镇人民政府分别奖励现金20000元,获得三等奖的新华街道办事处、橡林街道办事处、雪松街道办事处、老街街道办事处分别奖励现金10000元。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事业发展再立新功。全区各单位要向先进学习,开拓创新,扎实工作,推动我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深入开展,为实现驿城区高质量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先进单位名单
2020年5月15日
附 件
先进单位名单
一等奖:水屯镇人民政府 胡庙乡人民政府
顺河街道办事处
二等奖:朱古洞乡人民政府 诸市镇人民政府
板桥镇人民政府
三等奖:新华街道办事处 橡林街道办事处
雪松街道办事处 老街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