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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西平县机关事务中心部门预算

投稿:西平县人民政府  来源:时间:2020年06月04日

索 引 号: S0B00-0702-2020-00171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信息来源: 归集发布日期: 2020年06月04日
名  称: 2020年度西平县机关事务中心部门预算
文  号: 有 效 性:

2020年度西平县机关事务中心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西平县机关事务中心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西平县机关事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西平县机关事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西平县机关事务中心概况

 

根据县政府授权,县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承担以下职责:

(一)负责县直机关事务的管理、保障、服务工作;拟订县政府、县政协和县直机关后勤管理的统筹规划、政策协、县直机关事务工作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县直机关后勤管理的统筹规划、政策协调。

(二)拟订县直机关后勤体制改革与发展规划、政策、制度和办法并监督实施,指导县直机关后勤服务单位业务工作。

(三)按规定负责县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地产管理,拟订制度并贯彻落实;负责有关办公用房和办公区的规划编制、权属登记、使用调配,产权纠纷调处;按规定承担有关房地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工作,对房地产的处置提出初审意见;负责县直机关统建项目建设及资金的监督管理

(四)负责对县级机关和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行使资产所有者代表的管理职能。

(五)负责县级机关和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的编制计划、购置、配备、更新并按规定处置,制定车辆管理办法并督执行。

(六)负责县直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规划、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组织开展能耗统计、监测和考核评价工作。

(七)负责县级机关办公区、县直行政事业单位办公区和部分生活区的管理服务、安全保卫及物业管理工作,指导县直单位物业管理工作。

(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 >西平县机关事务中心预算单位构成西平县机关事务中心内设4个股室,即办公室、后勤改革股、房产和基建管理股、车辆管理股。

 

 

第二部分

  西平县机关事务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总计10.48万元,支出总计10.48万元。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收入预算10.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0.48万元、基金收入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收入0万元。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支出合计10.48元,其中:基本支出10.48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0.4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0.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48万元,占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为10.48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10.48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为10.48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我单位未安排采购支出预算,如需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要求,遵循计划申请、协议供货、验收结算等流程办理。

(三)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因技术等多方面原因,暂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期末,我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套。

(五)专项转移支付项目

  我单位负责参与管理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0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2020年度西平县机关事务中心部门预算公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