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遂平县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投稿:遂平县人民政府  来源:时间:2020年04月12日

索 引 号: S0I00-0000-2020-0031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信息来源: 归集发布日期: 2020年04月12日
名  称: 遂平县财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  号: 有 效 性:

一、总体情况

 根据《河南省2019年政务公开要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和《遂平县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表》 具体要求,县财政局涉及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要为推进全县及部门财政预决算、财政扶贫资金的公开公示工作。2019年的遂平县财政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市财政部门的帮助指导下,各项工作推进顺利,较好地完成了2019年财政信息公开的预期目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1

+1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9

-5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1、预决算公开质量不高。公开报告排版随意,字体不统一,语句错误,数字漏填、无附表或附表不全,报告与附表数字不一致。说明部分单位仍对预决算公开工作认识不足,重视程度不够。2、“三公费”细化程度不够在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三公经费”方面,部分单位对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信息说明不够完整、公务用车数量与维护费、公务接待批次与人数、会议费标准与人数等之间逻辑关系错误。

改进情况:明确职责,提高部门重视程度。一是转变预算单位观念,强化预算公开的法律责任,明确单位为部门预决算公开的责任主体。二是建立协调合作的工作机制,提升部门主动公开意识,减轻财政部门压力,避免出现预算公开是财政部门任务的现象。

进一步规范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一是加大推进预决算公开力度,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二是坚持以公开促进工作,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各个环节;三是抓好群众关注热点问题的公开,继续将机关预决算、“三公经费”作为重点,加大公开力度;四是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协调机制,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三)建立预决算公开问责机制。充分发挥人大、审计、财政的监督作用,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加强对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的跟踪问效,对不公开或者公开不规范的单位进行问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拓宽信息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增强公开实效,努力推动我局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