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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统计局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投稿:市统计局  来源:时间:2020年04月07日

索 引 号: S0018-0000-2020-00005 主题分类: 其他
信息来源: 归集发布日期: 2020年04月07日
名  称: 驻马店市统计局关于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文  号: 有 效 性:

 

我局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高度重视,根据《驻马店市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驻政办[2019]55号)要求,我局制定印发了《驻马店市统计局2019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2019年全市统计法治工作要点》,部署推进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各县(区)统计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按照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部署和要求,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认真开展统计法治宣传;依法全面履行政府统计职能;全面提高机关统计工作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
我们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加强统计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坚决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和国家统计局、省统计局的要求上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省、市《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实施意见》,切实增强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落实责任,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健全制度,抓好法治队伍建设;加大统计执法检查力度,强化统计法治监督,严格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结合第四次经济普查,广泛开展统计法治宣传,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主体责任,把统计法律法规落实到各项统计工作之中。 
二、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水平
(一)建立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将统计行政处罚、调查项目审批、数据审核评估、财务管理、项目资金、机构设置及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均纳入了“三重一大”管理范畴。确保重大事项决策阳光操作、规范运行,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升重大事项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
   (二)坚持对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我局制定了《驻马店市统计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试行)》,以此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指导。在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前,属行政类须经局办公室进行合法性审查,属法律、法规类须经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再报市政府司法部门审查备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安排上会讨论,不得提请领导审签,确保重大事项应审尽审。
三、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公正文明开展统计执法检查
一是继续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我局网站上,建设了统计法规制度板块,公示了行政执法主体、统计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举报渠道及联系方式、执法人员信息以及处罚信息等执法信息。严格执行国家统计局《企业统计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将认定为统计上失信企业的信息公示。
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立完善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机制,使用全市统一适用的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和电子信息格式,推行执法文书和执法案卷电子化。在行政执法中配备的有照相机1台,录像机1台,同时随着科技的进步每位执法人员智能手机均可充当照像机、录像机对现场检查、随机抽查、调查取证、证据保全、听证、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都能进行音像记录。
三是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了《驻马店市统计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明确法制审核项目、依据、主体、应提交的审核资料和审核重点。落实法规科为我局法制审核机构,配备了2名法制审核人员。
四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根据《驻马店市统计局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驻统〔201934号)要求,市局于10月至12月组织开展了2019年“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参与统计执法检查人员9人,对抽中的遂平县、正阳县24家企业进行了执法检查。此次执法检查重点为企业是否按照“一套表”制度要求进行联网直报统计数据、是否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统计调查资料是否完整、统计数据是否准确等。重点对各单位2019年度工业、固定投资业、贸易业、服务业进行了认真仔细的复核、审查。检查发现,大部分企业都能按照报表制度和时限要求进行报表报送,报表数据质量基本良好。
五是开展行政执法法治体检活动。制定了《驻马店市统计局行政执法法治体检活动方案》(驻统[2019]42号),立足单位职责,明确活动目标,向企业发放行政执法服务调查问卷,了解企业对统计执法的满意度,加强企业对统计工作的支持进一步提升统计执法能力和水平,为营造全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市的浓厚氛围,打下坚实的基础。
四、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我局自觉接受法院和检察机关的监督,自觉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通过规范全体职工的行政行为,对在行政工作中有过错的,严格追究其相关责任。努力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能力素质,增强依法执法意识,规范统计执法行为,坚决保障统计执法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本年度,我局没有相关行政行为被举报、投诉的记录,继续保持了统计行政处罚无复议无诉讼的记录。
五、加大统计普法力度,全面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一)加强依法行政思维,强化行政权力制约
突出抓好政府统计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定下发了《驻马店市统计局2019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驻统办[2019]23号)《转发学习<贯彻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驻统[2019]26号)《关于印发驻马店市统计局关于开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文件落实情况专项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驻统[2019]27号)。通过每周二党员集中学习的时间和“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形式,向机关全体人员传达关于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相关文件及《意见》《办法》《规定》等相关文件,重点学习和掌握统计法和依法行政理论,不断增强统计法治理念,确保统计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同时进一步增强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108日、1014日党委、政府及主要部门分别学习了省统计局编印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精神学习材料》,1115日、1121日党委、政府分别学习了《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党委政府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厅文[2019]85号)。派出督察组对4个县区及15个乡镇进行基层防惩精神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各县(区)统计局高度重视防惩工作,制定了推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的实施方案和任务台账、形成了防惩自查报告,积极推动县委县政府和乡镇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习《意见》《规定》《办法》。
(二)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形成全局普法工作格局
一是制定了《驻马店市统计局“法律六进”实施方案的通知》(驻统办[2019]19号)、《驻马店市统计局2019年普法教育活动方案》(驻统办[2019]22号)、《驻马店市统计局关于成立普法志愿者小分队的通知》(驻统办[2019]26号),充分利用统计培训会、年报会、结合经济普查、统计执法、工作检查、调研走访、发放法律告知书等形式上门送法,把统计违法典型案例、统计法律法规知识、统计信用建设列为必讲内容,向统计调查对象开展面对面的统计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统计调查对象统计责任和法治意识,并引导企业统计人员要以法律为准绳,共同维护好统计的源头数据。加大对重大统计违法案件通报曝光和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的公示力度,充分发挥“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的作用。
二是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形式多样地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019年,我局利用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分别在522日、619日、75日、82日、1018日和“12.4 国家宪法日、“12.8 《统计法》 颁布纪念日和“中国统计开放日”之机,开展了一系列统计普法宣传活动,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创新、有效果,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宣传形式多样,各具特色,把统计普法宣传引向深入。
三是通过统计法治宣传月活动在驻马店日报上发表《坚持依法普查助力驻马店经济高质量跨越发展》署名文章、在微信公众号上推送《宪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结合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对以统计业务知识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有效的提升宣传效果,营造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氛围。
六、坚持依法统计,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我局成立以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领导小组副组长,各科室主要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并制定印发《驻马店市统计造假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驻统办〔201938号),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整治项目、落实责任主体、安排进度时限,深入实际,认真开展进行数据质量核查。要求各县区统计局,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对照专项整治工作台账,结合各自工作和岗位职责,逐项逐条仔细查找问题,认真分析深层原因,共同学习研讨,并举一反三,深入对照检查,层层压实责任,推动整改工作往细里走、往实里抓。
二是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清理规范性文件。根据上级部门精神,我们及时按要求整改不符合规定的规范性文件,主动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工作。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清理纠正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的通知》(驻统办[2019]36号),要求各县(区)对影响统计工作独立性的有关文件和做法进行全面清理,对要求停止而不停止、要求纠正而不纠正的,按伪造统计数据处理。通过此次清理,全市共废止、修改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2份,大大提高了统计工作独立性,使统计服务于社会落到实处。
七、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教育形式单一。主要是集中专题学习为主,法治教育渗透性不强。在法律知识的学习上主动性不够,法律修养存在差距。习惯于利用行政手段处理公务,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融合性不强。
(二)依法行政能力有待提高。在运用法律手段应对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需要进一步加强。
(三)依法服务企业意识有待提升。缺乏主动为企业服务的意识,重视企业的数据上报,忽视对企业的培育发展,在运用政策法规引导帮助企业更好的服务统计的办法不多。
八、下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从以下几方面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一是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制度建设工作,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规范管理。二是继续加强统计行政执法,创新统计行政执法方式。三是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继续加大统计法治宣传力度,开展形式多样的统计法宣传活动。四是继续加强统计执法人员学习培训,积极强化执法人员依法治统意识,提升统计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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