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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投稿:市应急管理局  来源:时间:2020年04月07日

索 引 号: S0041-0000-2020-00005 主题分类: 安全生产监管
信息来源: 归集发布日期: 2020年04月07日
名  称: 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  号: 有 效 性:

 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

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19年度,驻马店市应急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依法治省五年规划和2019年《驻马店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机构改革的有关要求,推进“放管服”制度改革,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力度,立案查处了一批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消除了一批事故隐患,保证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2019年度,全市应急管理(安全监管)系统直接监管的企业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取得了良好效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完成应急管理机构改革和2019年度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抓手,党组书记、局长牛清泉同志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召开党组会、班子会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并就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提要求。局党组、局领导班子将法治政府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党组中心组会议,专题学习中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查工作规定》、《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的意见》,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三个法规文件,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2019年修订版)等法律法规;制定下发了《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每季度领导班子会议至少学习一次法律、研究一次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分管领导徐国桉同志根据局党组和局领导班子要求,多次召开局机关各执法科室、防震减灾中心、执法监察支队(以下简称各科室)负责人会议,要求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市编办要求,我局组织机关各科室、消防救援支队,根据机构改革、法律法规规章变动和省政府行政职权调整等情况,对局机关、二级机构的权责清单进行梳理,明确了岗责体系、行政执法流程,并上报市政府批准,为规范权力运行奠定了基础。同时按照我市创建全国(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实施方案要求,我局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重新进行了梳理,对现有的各项制度和工作流程进行认真规范,法制化、正规化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二、编制、落实年度执法计划

一是按照省应急管理厅要求,科学编制我局2019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经与省应急管理厅执法局完成对接后,及时报市政府批复,并按要求上报省应急管理厅备案。二是狠抓执法计划落实。政策法规科每周利用省应急管理厅综合监管平台行政执法系统统计各科室、各县区局执法情况;每月15日前后,对执法情况落后的科室和县区局分管领导进行提醒;每月25日前,由分管领导徐国桉同志督促落后的科室分管领导和县区局一把手。每季度结束后,均下发通报,对各县区、局机关执法计划落实情况进行通报。三是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监管信息归集及共享。按照省应急管理厅、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要求,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审查,配合省应急管理厅、市司法局做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证》和《河南省行政执法证》新取证和年度审验工作;根据执法人员情况和监管工作实际,建立监察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将随机抽查清单按照要求在局门户网站上公示,使用应急管理综合监管平台对执法结果进行公示,并向有关单位进行推送;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领域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有关要求,及时向省应急管理厅报送失信企业名单,对违法行为已整改、满足最短公示期且申请移出的3家企业,履行有关手续后,将其负面信息从网站撤下。四是加强法制监督,认真规范执法行为。针对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我局2018年度依法行政考核中发现的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过程、执法案卷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各科室认真学习2018年我局制定、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办理的通知》,并按文件要求规范执法行为、执法文书。

三、多措并举,狠抓执法成效提高

一是按照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在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扎实开展“四大攻坚战”和“防风险、除隐患、保平安、迎大庆”活动。我局下发了全市应急管理系统活动开展方案,对全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项行动进行部署;要求各县区局、局机关各科室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二是按要求开展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成立了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印发了我市专项治理行动方案。5月31日,以市安委办名义召开各成员单位、各县区安委办参加的专项治理行动动员会。专项治理行动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有序开展,立案查处了一批违法行为。三是全面完成2019年度执法计划,执法效果明显。局机关各科室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局机关各科室计划检查企业51家,实际检查88家,计划执行率172%;立案9起,罚款346万元,消除了一批事故隐患。截止目前,我局直接管理的生产经营单位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在全市喜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七十周年大庆期间,未发生来自安全生产领域的干扰。

四、严格许可,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

我局在安全生产准入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能,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效能,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驻马店市经济发展方面推行了一系列措施,一是认真落实“放管服”改革的有关要求。根据上级要求,深入贯彻各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四级十同”、互联网+监管事项的安排部署,落实市政府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要求,按要求开展信用创新应用、“无证明城市”钉钉平台应用、驻马店市智慧服务企业平台应用、服务企业日等活动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二是建立健全制度,规范行政审批工作,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能。在总结我局历年行政审核审批工作的基础上,组织行政审核审批科依照国家、省、市关于 “一网通办”、“一次办妥”等规定,对行政审核审批的办事流程、有关要求、监督检查进行规范。同时实行限时办结、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将审批时限压缩1/2。及时启用新版安全生产考试管理系统,进一步削减证明资料,实行学历证明和身体健康体检证明承诺制简化申请手续,实现学员自主预约考试和申请证书实现网上在线缴费,考试合格当场即可领证,实现真正意义的“最多跑一次”。三是推进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为使有关企业和广大人民群众能够顺利办理我局职能范围内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审核审批科将职责范围内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行业行政审批事项的办事指南、有关要求和工作流程在市应急管理局网站进行信息公开,既方便了前来办事的生产经营单位和群众,也便于他们对行政审核审批科进行监督。四是公布许可信息,方便查询。行政审核审批科将市局办理的所有许可证在有效期范围内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许可信息在市应急管理局网站行政许可栏进行公开,以便接受人民群众、监管机关进行查询。五是依法监管,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今年来我局共办结行政许可181件,其中建设项目“三同时”3件,危险化学品经营(使用)、烟花爆竹经营许可178件。

五、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

我局围绕新时代新任务对应急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针对监管工作暴露出的问题,及时在法律法规标准上查找漏洞,加快重点行业领域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落实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逐步完善驻马店市应急管理依法行政考核的办法。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切实做到“有件必审”、“有审必严”、“有错必改”、“有件必备”,全局规范性文件制作水平明显提高。

六、大力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市应急管理系统服务型执法取得了一定成效,在宣传理念、找切入点、抓示范点、创新工作方式、狠抓工作落实上,下了很大工夫,服务型执法已经深入人心。一是稳步培育第二批示范点,加大对遂平、泌阳两个县局的指导力度。二是根据执法实践梳理出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点,深入推进行政指导,积极预防和纠正违法行为。三是积极推进行政调解工作,规范行政调解行为,认真做好行政调解案卷的立卷归档,探索建立行政调解数据采集、汇总和分析制度。

七、进一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我局根据市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创建标准,每季度对遂平、泌阳两个县的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进行指导,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健全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二是加强执法监督。贯彻《河南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河南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河南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和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制度,制定下发了我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案,确定了全过程记录清单。三是严格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常态化责任追究机制,加大对执法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八、加强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宣传

一是突出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2019年修订版)的宣贯工作。二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共驻马店市委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利用多种形式集中宣传,发挥新媒体信息传播快、覆盖广的突出优势,进行立体宣传。三是抓好普法宣传工作。按照市政府和省安全监管局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参加“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周”、“国家安全法宣传日”等活动,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

九、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积极推进法律顾问和专家围绕安全生产重大涉法事务以及重大行政决策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展开系统研究,深入论证,提供决策参考,促进科学、民主、合法决策。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须交由局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或作出决策。进一步完善重要文件、协议、合同、涉法事务纳入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决策责任追究,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

十、加强复议应诉工作,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受理、审理、决定、监督考核,加大案件调解和解力度,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对人民法院依法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积极应诉,认真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尊重人民法院司法建议和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聘请法律顾问,充分发挥好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重要行政行为等方面的服务保障和智囊智库作用。

十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每年第一季度,向市政府和省应急管理厅上报上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严格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听证程序,公开听证座谈、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加强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

十二、加强学法和培训,提升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执法水平

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每季度至少一次局长办公会议学法,每半年举办1期由局领导参加的法治专题讲座,着力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能力。制定培训计划,每半年举办1期针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专题培训班,切实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执法水平。

十三、存在问题及下步打算

虽然我局按照省应急管理厅和市政府要求开展了一些工作,但与各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还有差距,在全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的过程中还有许多工作要做。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新形势下应急管理监管执法工作的研究力度,细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完成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提高全局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20201月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