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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扶贫办〔2019〕37号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138号提案的答复

投稿:huoruiqi  来源:市政府办时间:2020年02月14日

索 引 号: S0001-1401-2020-00488 主题分类: 其他
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 归集发布日期: 2020年02月14日
名  称: 驻扶贫办〔2019〕37号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第138号提案的答复
文  号: 驻扶贫办〔2019〕37号 有 效 性:

 关于对市政协四届三次会议

第138号提案的答复

驻扶贫办〔2019〕37号

尊敬的张志林、赵伟、苗保朝委员:

您们提出的“启动我市特色农业灾害性天气保险与产业扶贫的对接,安排财政涉农资金解决特色农业灾害性天气的保费,把日光温室、塑料大棚等设施农业灾害天气保险和产业扶贫相结合”等建议,正切中我市产业扶贫中贫困户及带贫主体面对气象灾害风险和市场风险束手无策、无能为力的短板弱项,开展以带贫产业为对象的特色农业灾害天气保险、以建档立卡贫困户、带贫主体为对象的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和设施农业灾害天气保险,是创新保险扶贫的新模式,是破解贫困群众发展产业规避气象灾害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好方法,更是有效保障贫困群众可持续稳定增收脱贫的重要举措。根据您们提出的建议,结合我市特色农业保险与产业扶贫对接工作实际,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产业扶贫及特色产业农业保险基本情况

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把产业扶贫作为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首要任务和重要举措,是稳定脱贫的重要保障和治本之策。目前,全市围绕实施产业扶贫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推进十五项产业脱贫工程,推行十种带贫模式,在主导产业上强基础、在特色产业上抓提升、在新兴产业上求突破、在拉长产业链上下功夫、在带贫模式上作文章、在龙头带动上谋长远、在利益联结机制上抓结合、在带贫成效上求实效,形成了“县有各自特色、乡有主导产业、户有脱贫项目、人有增收技能、业有主体带动、管有风险防控”的产业扶贫格局。

2016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促进产业发展助推精准脱贫的指导意见》(驻办〔2016〕30号),明确了发展产业是增收之本,产业扶贫是精准脱贫的重要支撑和可靠保证,也为全市产业扶贫工作指明了方向。2017年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工作的实施意见》(驻政办[2017]82号),充分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推进全市农业产业精准扶贫工作。2018年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合印发了《驻马店市持续加快产业发展促进稳定脱贫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驻办文〔2018〕33号),明确了十五项政策,其中“引入保险机制”要求“把保险机制引入到产业发展中,发挥保险公司的自身优势。对保险公司开发的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农业保险、涉农保险产品和针对可带动贫困人口脱贫、吸纳贫困农户就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保险产品,费率可在保险监管部门报备费率的基础上下调20%。各级财政按照下调后实际保费和负担比例,据实负担保费。保险公司不得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设置养殖业起保规模限制,应确保贫困人口‘愿保尽保’。同时,鼓励保险公司因地制宜开发地方特色优势农产品保险,通过多种方式提供贫困人口保险服务,探索保险参与扶贫开发的新机制”。

目前,我市积极依托中原农业等保险公司,通过在贫困村、贫困户种植业、养殖业开展保险业务,开辟新险种对产业扶贫银行贷款进行反担保,有效推动了保险扶贫工作,为扶贫产业发展提供了保障。自2017年以来,全市年投入财政资金1000余万元以上,用于购置小麦、育肥猪、能繁母猪等产业扶贫保险,对贫困户和带贫主体开展种植、养殖等进行保障。如,新蔡县出台的《新蔡县发展现代农业和扶贫主导产业扶持办法》提出“支持蔬菜设施保险、林果业保险、药材、水稻、芝麻、花生、养殖设施险。保险金额以保险公司规定为准,保费按照县级、农户6:4的比例负担。”

(二)加快特色产业农业保险与产业扶贫对接的措施

为切实推动特色农业保险与产业扶贫对接工作顺利开展,助力产业扶贫促进贫困群众增收稳定脱贫。我们扶贫办将从以下六个方面做好推动工作。

一是借鉴吸收经验,深化保险扶贫。市扶贫办将配合有关部门对保险业助力产业扶贫工作进行研究,深入学习省内外特色农业保险的先进经验,如信阳市特色农业灾害性天气保险、商丘市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山东省滕州市马铃薯价格保险和金乡县大蒜目标价格保险等。同时,积极推动再保险等产业扶贫保险的市场化运作,进一步分散扶贫产业经营风险,探索建立适合我市特色产业的风险防控机制,持续提升扶贫产业的抗风险能力。

二是积极建言献策,纳入财政补贴。市扶贫办将积极向市政府汇报,健全完善产业扶贫与保险扶贫(以特色农业灾害天气保险、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与设施农业灾害天气保险等险种为主)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在条件适合的地区推动财政提供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拓展政府精准扶贫方式,优化财政资金供给,提高财政资金精准扶贫使用效率,减轻带贫主体和贫困人口的农业保险支出负担。支持以建档立卡贫困户、带贫主体为对象的特色农业灾害天气保险、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与设施农业灾害天气保险等险种健康发展,充分发挥保险的杠杆作用,切实防范化解贫困户及带贫主体生产发展中遇到的气象灾害风险和市场风险,强化贫困户及带贫主体收益保障,筑牢贫困户防返贫保障底线。

三是密切部门协作,创新保险产品。市扶贫办将积极与财政、金融、农业、发改、气象、保险等部门进行沟通,在落实《河南省农业保险费补贴管理暂行办法》、《农业保险支持农业“四有四化”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等文件要求的基础上,持续推进农业保险“扩面、提标、增品”,进一步发挥保险业“小资金”带来“大保障”效益作用。同时,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运作、自主自愿、协同推进”原则,加强与金融办、银监局、人民银行及保险公司的沟通对接,积极引导和鼓励保险业机构加快推进农业保险产品和服务创新,设计出应对农业气象灾害风险和市场风险的保险产品,与投保的农业生产者签订保险合同,以约定的农产品受益产量、目标价格、设施损毁情况作为理赔触发点,当达到理赔标准时,保险公司应及时按约定履行赔偿责任。

四是破解政策约束,落实政策性保险补助。根据《河南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关于做好2019年国定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豫扶贫组〔2019〕1号)要求,2019年国定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禁止安排各类保险、偿还债务或垫资,此项政策要求将约束到我市上蔡县、平舆县、新蔡县、确山县四县安排财政涉农资金解决特色农业灾害性天气的保费的使用。市扶贫办将密切与财政部门工作协作,积极破解政策障碍难题,认真落实《河南省扶贫开发条例》第五十四条要求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用于扶贫产业政策性保险补助之规定,加大对扶贫产业政策性保险补助力度,促进特色农业保险对产业扶贫的保障。

五是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县区落实。市扶贫办将积极推动各县区成立专门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明确部门责任分工,根据不同区域、不同农户、不同种类等具体实际情况,协调产业扶贫与保险扶贫工作有特色、有步骤和分层次的推进,细化农业气象灾害、农产品目标价格的确定、分级标准、理赔方案等工作,同时加强与各级各有关部门沟通联动,对农业气象灾害、农产品价格监控信息及时发布,使贫困户、带贫主体及时获知当前气象灾害、市场价格数据信息,有效防范化解气象灾害影响和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六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市扶贫办将联合市主流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在各频道、各频率、新媒体中开设新闻栏目,大力宣传以建档立卡贫困户、带贫主体为对象的特色农业保险相关政策,如在驻马店广播电视台的农业栏目《魅力乡村》中开设专题节目,邀请有关方面专家为广大农民朋友讲解中央、省市关于做好保险业助推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为贫困户、带贫主体提供优质信息服务,为我市产业扶贫工作提供更加全面的保障。

尊敬的张志林、赵伟、苗保朝委员,衷心感谢您们对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提出的宝贵建议,不知我们的答复您们是否满意,如有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希望您们今后一如既往地支持和关心全市扶贫开发工作。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