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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驻马店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投稿:市教育局  来源:时间:2020年02月14日

索 引 号: S0001--2020-00475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信息来源: 归集发布日期: 2020年02月14日
名  称: 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驻马店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
文  号: 驻教基〔2017〕168号 有 效 性:

 

 

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

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驻马店市财政局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驻教基〔2017〕168号
 

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等四部门
关于印发《驻马店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
计划(20172020)》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教育体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联合制定的《驻马店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2017 ——2020 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驻马店市教育体育局      驻马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驻马店市财政局      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5日
 
 驻马店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
(2017—2020年)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豫教基二〔2017〕139号)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发展现状
自2011年来,经过两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我市学前教育取得长足发展。截至2017年底,全市各级各类幼儿园发展到2366所, 其中省级示范幼儿园25所,市级示范幼儿园238所,在园幼儿28.56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87 %,比2010年提高36.9个百分点;学前一年毛入园率93 %,比2010年提高19.4个百分点。全市幼儿园教职工总数24743人,专任教师数18408人,“入园难”进一步缓解,学前教育迈上新的台阶。但优质公办幼儿园少;公办和民办幼儿园发展不均衡问题较为突出;幼儿园专任教师短缺;尤其是公办幼儿园因土地划拨,机构审批和教师编制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公办幼儿园的发展。
二、指导思想
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是巩固一期和二期的成果,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是基本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推动两孩政策落地,保障民生的迫切需要;是推进教育扶贫,从人生早期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各县区要深刻认识实施三期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保持学前教育的良好发展势头,切实履职尽责,坚定不移,持续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努力回应人民群众对接受良好学前教育的期盼。
立足于“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紧紧围绕“扩资源、健机制、提质量”的核心任务,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坚持科学规划,优化布局结构,公办民办并举,继续扩充资源总量,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困难群体和薄弱环节;坚持公益普惠,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进一步提高公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的能力,积极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强化机制建设,深化投入、用人和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改革,确保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加强规范管理,强化评估监测,提高保教水平,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三、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二)年度目标及任务
2017年,预计全市在园幼儿28.8万人。全市新建幼儿园119所,改扩建幼儿园181所,新增学位24000个。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7%,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93%。入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园的比率达到93%以上。
2018年,预计全市在园幼儿31.2万人。全市新建幼儿园 48所,改扩建幼儿园182所,新增学位15000个。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9%,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95%。入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园的比率达到95%以上。
2019年,预计全市在园幼儿32.7万人。全市新建幼儿园23所,改扩建幼儿园84所,新增学位11845个。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2%,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96%。入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园的比率达到97%以上。
2020年,预计全市在园幼儿33.3万人。全市新建幼儿园 19所,改扩建幼儿园63所,新增学位6130个。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3%,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98%。入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园的比率达到98%以上。
四、政策措施
(一)科学统筹规划,扩大学前资源。
1、科学规划幼儿园布局和规模。以县区为单位,根据人口政策调整和城镇化进程需求,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学前教育资源。以发展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重点加强脱贫攻坚地区、城乡结合部、二孩政策实施后新增人口集中地区的幼儿园建设。各县区要将幼儿园建设用地纳入本级政府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扩大幼儿园用地供给,合理确定用地指标,优先保障普惠性幼儿园用地。
2、加快公办幼儿园项目建设。各县区要继续实施公办幼儿园项目建设工程,制订分年度公办幼儿园建设方案,并将年度建设任务纳入政府民生工程,加快建成一批城区公办幼儿园。要落实每个县区城区至少举办2-3所标准化公办幼儿园的要求,积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幼儿园,扶持公益性幼儿园。研究制定驻马店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大力扩充城镇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开展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对未按规定建设或移交、没有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的要全面整改,2018年底前整改到位。要落实3万人口以上乡镇至少办好2所、3万人口以下乡镇至少办好1所标准化公办中心幼儿园的要求,到2020年,彻底消除公办中心幼儿园“空白”乡镇。加快集中连片贫困地区乡村幼儿园建设,继续有效利用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等富余资源,改建成安全、达标的公办幼儿园,逐步实现人口集中的大村独立办园,小村设分园或联合办园。
3、规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市教体局、市发改委制定出台了《驻马店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驻教体〔2017〕134号)。各县区要出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标准及管理办法,2017年底前完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对通过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综合奖补、减免租金、派驻公办教师、培训教师、教研指导等多种方式予以支持,逐年提高普惠性民办园比例,提升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
4、发展特殊儿童学前教育。结合我市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鼓励和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有条件的儿童福利机构、残疾儿童康复机构设立幼儿园或学前班。鼓励普通幼儿园接收轻度残疾幼儿入园学习,推进学前融合教育试点项目实施,到2020年,实现每个县区有1所幼儿园开展学前融合教育,增加残疾适龄儿童的入园机会。
(二)理顺两个体制,提高保障水平。
1、理顺管理体制。健全“省、市统筹,以县为主”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省、市级政府加强统筹,加大对贫困地区支持力度。县级政府履行好县域内学前教育规划、投入、监管及推进均衡发展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乡镇政府的作用,各乡镇(街道)配合做好保障区域内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民办幼儿园建设用地,规范区域内各类幼儿园管理,加强幼儿园周边环境治理等工作。
2、理顺办园体制。逐步理顺机关、企事业单位、城镇街道办幼儿园办园体制,实行属地化管理,通过地方政府接收、与当地优质公办幼儿园合并、政府购买服务、生均财政拨款等多种形式,确保其面向社会提供普惠性服务。鼓励采取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区的形式,扩大公办学位供给。
三)强化政策落实,提高保障质量。
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的通知》(豫政办〔2017〕143号)文件中公办幼儿园年生均财政拨款基准定额:市级幼儿园5000元,县区(含乡镇及以下)独立设置幼儿园3000元,特殊教育幼儿园和随班就读残疾幼儿10000元(含民办)政策。对教育部门认可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200元的标准设立奖补资金,支持其改善办园条件和提高保教质量,奖补资金优先用于教师“五险一金”、工资福利和培训支出;鼓励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积极扩充资源,每新增1个标准班按照市辖区不低于7万、县、区及以下不低于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所需资金由所在市、县区财政承担,奖补标准随经济社会发展适时调整。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确保从2018年春季学期起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基准定额实施。完善落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奖补政策,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施分项奖补;健全资助制度,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园幼儿补助保教费和生活费,资助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办园成本和家庭经济承受能力等,动态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创新投入机制,鼓励国内外资本以多种方式进入学前教育领域,支持政府以PPP模式与社会资本合作办园。
(四)优化队伍结构,打造专业师资。
1、优化队伍结构。按照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补足配齐各类幼儿园教职工。采取核定编制、事业编制总量内合理调配、区县统一招考管理等方式,及时补充公办幼儿园教师。重视农村和边远贫困地区幼儿园合格师资的配备。继续做好国家学前教育巡回支教项目试点工作,鼓励聘任优秀的幼儿园退休教师到师资短缺的农村地区任教或开展巡回支教。严格落实幼儿园教职工持证上岗制度,将提高教师持证率列入年度教育业绩考核指标,到2020年,基本实现幼儿园教师全员持证上岗。做好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工作,提高园长专业化水平。
2、提高培养培训质量。完善学前教育专业培养方案,深化课程与教学改革,注重综合素质、专业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全面提高培养质量。完善幼儿园师资队伍培训体系,构建省、市、县、乡、幼儿园五级培训网络,以需求为导向开展新一轮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科学设置培训课程,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托优质学前教育培训机构,采取远程、集中、跟岗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乡镇和幼儿园要建立园本培训制度,加强教研交流,不断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
3、保障合法权益待遇。根据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通过生均财政拨款、专项补助等方式,支持解决好公办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偏低问题,逐步实现同工同酬。引导和监督民办幼儿园依法保障教师工资待遇。幼儿园教职工依法全员纳入社保体系。不断完善和全面落实符合学前教育实际、有利于幼儿园教师专业发展的职称评聘标准。对长期在农村幼儿园工作的教师,在职务(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倾斜。
(五)加强管理指导,提升保教质量。
1、创新管理模式,发挥辐射作用。推动实施以县直幼儿园和乡镇 (街道)中心幼儿园为核心的县域、镇域一体化管理。发挥县直幼儿园的辐射作用,加强对农村学前教育的业务指导。有条件的地方要将农村小学附设幼儿园(班)逐步从所属小学剥离,实现独立办园。推进省、市级示范性幼儿园创建工作,到2020年,每个县区至少建成1所省级示范幼儿园。鼓励有条件的示范幼儿园以举办分园、承办新园、托管弱园、合作办园等多种形式,积极扩大区域内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发挥各级示范幼儿园的辐射带动作用,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结对帮扶工作,全面提升农村幼儿园保教质量。
2、加强动态监管,规范办园行为。加强幼儿园监管机构和队伍建设,完善监管机制,规范办园行为,强化安全管理。县级政府履行主体责任,有关部门按职能履行职责。将包括无证幼儿园整治在内的幼儿园安全工作纳入平安建设目标考核内容,持续开展无证园清理整顿,及时消除非法办园。健全幼儿园内部财务制度,加强幼儿园经费使用和收费行为的监管,杜绝乱收费。落实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将各类幼儿园全部纳入评估范围,着重加强幼儿园师资配备、教育过程和管理水平评估,科学引导幼儿园发展。到2020年,各县区要健全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学籍管理。
3、改善办园条件,加强信息化建设。深入开展薄弱幼儿园达标升级活动,到2020年,85%的幼儿园达到省定基本办园标准。重视对幼儿园玩教具、幼儿图书配备的督促指导,为幼儿创设丰富的教育环境。加强幼儿园信息化建设,重点为农村幼儿园配建校园网。搭建学前教育信息服务平台,加强信息化技术应用能力培训,推动信息技术在幼儿园管理、保教工作、师资培训等方面广泛应用。
4、实施科学保教,提升保教质量。深入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和学习特点,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重视教研队伍建设,各县区教研机构要配备学前教育专职教研员。加强对幼儿园的业务指导和专业引领,鼓励幼儿园立足园本,合理开发和利用课程资源。根据幼儿发展需要制定教育计划、指导游戏活动、安排一日生活,纠正“小学化”倾向,全面提升保教质量。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县区为单位编制三期行动计划,并把三期行动计划的实施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和相关部门的年度任务。要充分发挥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加强对学前教育的统筹协调,明确教育、编制、发展改革、财政、人社、国土、规划、住建、卫计、残联等部门的职责分工,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着力破解长期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督导评估,确保工作实效。市政府建立学前教育专项督查机制,对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公办幼儿园建设、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情况开展专项督查,督查结果作为奖补资金分配的重要依据。按照国家、省建立普及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制度的要求,市政府教育督导办公室将依据省教育督导部门印发的普及学前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制定具体的督导评估实施方案,以县区为单位对普及学前教育情况进行督导评估。督导结果报市级审核认定后向社会公布,并作为表彰和奖励的重要依据。
各县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于2018年2月底前报市教体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