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驻马店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内设机构

投稿:市农业农村局  来源:时间:2020年02月13日

索 引 号: S0021-0101-2020-00011 主题分类: 农业、畜牧业、渔业
信息来源: 归集发布日期: 2020年02月13日
名  称: 驻马店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内设机构
文  号: 有 效 性:

驻马店市农业农村局机关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宣传、督查督办、机关财务等工作;牵头协调局属单位和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二)人事科。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养老保险和教育培训工作;受委托承担农业系列高级职称推荐、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承担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牵头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 行政审批服务科(法规科)。承担农业行政审批综合办理工作,开展“放管服”改革工作。承担农业农村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农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普法工作;组织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负责由市级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责,统筹协调重大农业违法案件查处、跨区域执法工作;受理农业违法行为的举报并依法处理。拟订农作物和畜禽种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救灾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

 (四) 发展规划科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建议。拟订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组织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和遥感监测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负责现代农业示范区管理工作;承担农业产业扶贫开发工作;研究拟定农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场体制改革和现代农业建设;负责全市农场的财务决算和统计工作,协调处理农场内外部关系。

(五) 计划财务科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项目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指导监督局属单位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业财政及基本建设项目审计和内部审计。

(六) 政策与改革科。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相关重大政策建议;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固定观察点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与发展,组织开展农民合作社示范创建工作,组织落实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的相关政策;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落实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相关支持政策;指导农村经营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经统计有关工作。提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相关政策建议;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承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情况监测、统计和调查工作;指导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会计管理和审计监督工作。承担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

(七)乡村产业发展科。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拟订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镇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政策建议;指导乡村特色产业结构调整和相关产业园区建设;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承担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监测工作。

(八)农村社会事业促进科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九)农村人居环境指导科。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指导美丽乡村建设。

(十)市场与信息化科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承担农业展会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协调“菜篮子”工程。承担政府间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参与农业贸易促进、谈判及产业损害调查等相关工作;负责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农产品出口工作;承办农业对外援助和合作交流相关事宜;负责农业外资项目管理工作。

(十一)科技兴农科(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农技推广体系建设;指导农业科研、技术引进工作,组织开展农业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管理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参与农业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和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和管理;承担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和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负责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制度、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调整优化畜禽养殖布局。

(十二)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组织实施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提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方面的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负责农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及食用农产品、畜禽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开展农畜产品认证和监督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无公害农畜产品认定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相关工作。

(十三)种植业管理科(农药管理科)拟订粮食作物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粮食作物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负责农情信息的监测与发布工作;承担发展节水农业相关工作;组织农作物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登记及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国内和出入境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拟订经济作物、蔬菜、食用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作物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指导设施农业发展;指导经济作物重大技术推广;指导蔬菜、食用菌生产和结构调整。指导全市农药管理体系建设。承担农药生产、登记、经营和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农药使用风险监测与评价、农药行业统计有关工作,发布预警信息;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

(十四)畜牧科。拟订并实施畜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指导畜牧业生产;参与全市畜牧业发展的政策研究,并组织落实;指导全市畜牧业结构调整、规模化养殖、产业化发展;拟定畜禽改良计划,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的登记、保护和开发的工作,培育和推广畜禽新品种;依法负责种畜禽生产经营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负责畜禽规模养殖废弃污染物资源化利用的指导和服务工作;指导生鲜乳收购站布局规划和建设,负责生鲜乳收购站的监督管理;负责奶畜饲养以及生鲜乳生产环节、收购环节的监督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指导建立养殖档案和生鲜乳收购、销售、检测记录;负责全市畜牧业统计工作和监测预警体系建设;负责畜禽养殖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实施畜牧产业扶贫工作。

(十五)动物疫情应急管理科(驻马店市人民政府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制定重大动物疫情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和应急管理预案、应急处置技术规范及操作规程并组织实施;负责重大动物疫情应急信息化指挥系统建设和市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指挥平台运行和管理工作;负责市级重大动物疫情应急物资储备库建设和应急储备资金、应急物资管理及调度工作;负责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应急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工作。

(十六)兽医科。拟订动物防疫、检疫有关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并实施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动物防疫检疫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组织开展动物防疫检疫工作;承担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组织实施牲畜保险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工作;承担兽医相关管理工作,承担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市境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管理工作;归口管理兽医行政执法和疾病防控技术支持机构。

 (十七)饲料兽药科。宣传普及、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饲料、兽药监管和“瘦肉精”整治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组织拟订我市饲料行业、兽药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饲料产品质量标准和行业技术规范;组织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监测预警,负责饲草饲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负责饲料行业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饲料行业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抓好“瘦肉精”专项整治的组织工作;指导饲料企业执行饲料质量安全管理规范;承担饲料工业信息统计上报工作;负责饲料生产和养殖环节自配料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我市兽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兽药使用环节监督管理工作;制定我市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八)畜禽屠宰管理科。负责拟定全市畜禽屠宰行业管理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屠宰企业标准化生产;负责畜禽屠宰统计监测工作;负责畜禽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点管理,依法规范畜禽屠宰经营行为;组织开展畜禽屠宰监督检查、技术鉴定等活动。

(十九)水产科(驻马店市渔政管理处)。拟订渔业发展规划;保护、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疫病防控;组织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政渔港;指导渔业安全生产。

(二十) 农业机械化管理科。拟订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农机安全监理,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农机作业安全和农机监理体系建设;指导、检查和监督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驾驶证管理;负责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组织对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进行调查,对通过农机鉴定的产品及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和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二十一)高效农田建设管理科拟订农田建设中长期规划、管理制度、技术标准及规范;承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承担节水灌溉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农业综合开发有关国际合作项目年度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二十二)耕地质量监督评价科。组织编制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建设与保护发展规划,承担相关项目年度计划编制、组织实施等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和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承担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相关工作;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耕地测算、认定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